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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会集中核算制是近几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一项新的会计核算制度。财会集中核算制在财务管理实行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亟需规范和完善的问题,今后,要提高意识,健全和完善财务核算制度,加强
财务标准化改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好财务监督与服务工作。基于此,本文对施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财会集中核算制度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606 文献标识码: A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财会管理采用集中核算制度,是会计核算模式的一次大变革,会使会计核算更加完善。实施财会集中核算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保证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对扭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混乱的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财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实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甚至对会计和财政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意义
1、财会集中核算制重构行政事业单位的地位
对于国家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来说,集中核算制为国家经济职能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提供了可能性,加强了改革的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集中核算制促使单位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根据财力可能设置机构人员,逐步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集中核算制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供应和财务政策上摆脱对国家的信赖,重新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明确了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地位。
2、财务监管机制、业务流程的规范化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后, 在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杜绝了各部门私设“小金库”、隐瞒管理等现象,又通过编制预算,实行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协调使用,改变了以往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制定统一费用报销、车辆费用报销、差旅费、固定资产转移等审批单。每项业务都需填写规范的报销单据, 由各部门主管会计审核后交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数额较大时(5000元以上)必须得到核算中心主任的签字认可。每月会计定期向核算中心主任提供主管各部门的会计报表, 以便主任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部门的财务信息及会计资料。规范化的财务监管机制和业务流程提高了单位会计工作效率, 还掌控了各部门不同报账程序的操作。
3、推行集中核算制能够保障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
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受财政部门领导,编制、人事关系不在委托单位,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与单位之间的附属关系,使会计人员能够排除行政干扰,依照会计法规赋予的职权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抵制并向财政机关报告,从而有效地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减少经济领域的违纪、犯罪行为。可以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以及防止单位任用不称职的会计人员。
二、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1、难以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财会集中核算本来是为了加强单位的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保证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遏制腐败。但是在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后。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不一定能具体、深入地了解下层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给会计的监督职能带来了困难。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工作,对各核算单位的内部情况难以详细掌握。一方面是审核发票内容的真实性有难度。没有有效的办法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一般只要是票据合法、手续完备就可以通过审核入账。这样对有些核算单位开具的虚假发票也难以杜绝。另一方面是对专项资金的利用情况也不能准确把握。对核算单位的具体业务和需求不甚了解,对专项资金的拨入、使用只是从手续上履行职责。造成了资金使用效益差,甚至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2、财务管理与会计职能严重脱节
(1)会计的目的是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能否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取决于会计人员能否具体、深入地了解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后,各预算单位不再有私设“小金库”的条件,但是仍然可以通过虚构原始凭证等方法达到挪用、截留甚至贪污财政资金的目的。
(2)降低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进行财会集中核算制以前,预算单位的财务和会计是不分家的,会计人员往往既精通会计,又熟悉财务。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以后,各单位的会计岗位被取消,原来精通业务、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会计只能转为报账员,无法为预算单位合理、有效地筹集与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合理建议。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使得财务与会计的天然联系被割断,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由于不能得到会计人员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财政资金筹集与使用的效率降低了。
3、会计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
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并不能起到精简内设机构、减少会计人员的目的。这是因为:第一, 因为实行会计业务集中核算以后,单位仍然需要配备相应的报账人员;第二,会计人员一般都是单位在编人员,不可能减员。所以单位财会人员不可能减少,相反却因为经费支出过程的延长、环节的增加,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量不减增。这种优化会计资源配置的行为,是建立在其他业务资源不合理配置基础上顾此失彼的行为。
三、改进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措施
1、通过监督合力,加强对核算单位的财务监督
(1)提高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核算中心可以定期公开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这样让群众和社会参与监督,有违法违纪的问题可以报告给相关部门,也推动了廉政建设。
(2)加强监控专项资金和实物资产。可以在核算单位设立固定的资产管理人员,核算中心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3)核算单位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除了单位里的纪检机构、纪检人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承担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审核工作,还要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于一身的现状,积极配备相关人员。
2、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核算内容,确保“四统一”落到实处
一是限期取消各单位下属非独立法人的科室财务账,将其一并纳入单位财务账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核算;二是限期已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各单位将未纳入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基本建设经费等统一纳入集中核算;三是建议政府通知各单位对下属独立法人机构或经济实体进行财务自查,凡属本单位的各项收支往下转移的应限期整改;四是扩大核算内容,将与单位有关的工会、学会、科协、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经费一并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
3、加强财务标准化改造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财务管理工作,真抓实干,加强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促进日常操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完善财务监督工作程序,使财务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坚决遏制“小金库”现象发生;二是要对各项支出分析原因, 广泛征求意见, 全面统一财务开支标准, 明确财务指标的披露口径,做到会计监督有章可循;三是要加强单位内部稽核制度,通过月份一般分析、季度详细分析、半年全面分析的核算过程, 及时掌握各部门财务核算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四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与省局相关职能处沟通,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总结
财会集中核算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财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了解了它的先进性后,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核算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难度和暴露的问题,逐步使会计核算中心的体制更加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儲一昀,林华。合并会计方法的信息质量比较[J].会计研究,2001(10).
[2]林美华。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措施[J].财会月刊,2002,(12):16~18.
[3]戴玫玫,鲍玉辉。浅议财务集中核算制下的内部审计工作[J].河南气象,2005(4)
财务标准化改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好财务监督与服务工作。基于此,本文对施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财会集中核算制度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606 文献标识码: A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财会管理采用集中核算制度,是会计核算模式的一次大变革,会使会计核算更加完善。实施财会集中核算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保证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对扭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混乱的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财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实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甚至对会计和财政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意义
1、财会集中核算制重构行政事业单位的地位
对于国家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来说,集中核算制为国家经济职能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提供了可能性,加强了改革的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集中核算制促使单位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根据财力可能设置机构人员,逐步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集中核算制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供应和财务政策上摆脱对国家的信赖,重新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明确了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地位。
2、财务监管机制、业务流程的规范化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后, 在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杜绝了各部门私设“小金库”、隐瞒管理等现象,又通过编制预算,实行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协调使用,改变了以往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制定统一费用报销、车辆费用报销、差旅费、固定资产转移等审批单。每项业务都需填写规范的报销单据, 由各部门主管会计审核后交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数额较大时(5000元以上)必须得到核算中心主任的签字认可。每月会计定期向核算中心主任提供主管各部门的会计报表, 以便主任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部门的财务信息及会计资料。规范化的财务监管机制和业务流程提高了单位会计工作效率, 还掌控了各部门不同报账程序的操作。
3、推行集中核算制能够保障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
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受财政部门领导,编制、人事关系不在委托单位,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与单位之间的附属关系,使会计人员能够排除行政干扰,依照会计法规赋予的职权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抵制并向财政机关报告,从而有效地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减少经济领域的违纪、犯罪行为。可以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以及防止单位任用不称职的会计人员。
二、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1、难以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财会集中核算本来是为了加强单位的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保证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遏制腐败。但是在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后。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不一定能具体、深入地了解下层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给会计的监督职能带来了困难。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工作,对各核算单位的内部情况难以详细掌握。一方面是审核发票内容的真实性有难度。没有有效的办法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一般只要是票据合法、手续完备就可以通过审核入账。这样对有些核算单位开具的虚假发票也难以杜绝。另一方面是对专项资金的利用情况也不能准确把握。对核算单位的具体业务和需求不甚了解,对专项资金的拨入、使用只是从手续上履行职责。造成了资金使用效益差,甚至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2、财务管理与会计职能严重脱节
(1)会计的目的是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能否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取决于会计人员能否具体、深入地了解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后,各预算单位不再有私设“小金库”的条件,但是仍然可以通过虚构原始凭证等方法达到挪用、截留甚至贪污财政资金的目的。
(2)降低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进行财会集中核算制以前,预算单位的财务和会计是不分家的,会计人员往往既精通会计,又熟悉财务。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以后,各单位的会计岗位被取消,原来精通业务、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会计只能转为报账员,无法为预算单位合理、有效地筹集与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合理建议。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使得财务与会计的天然联系被割断,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由于不能得到会计人员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财政资金筹集与使用的效率降低了。
3、会计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
纳入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并不能起到精简内设机构、减少会计人员的目的。这是因为:第一, 因为实行会计业务集中核算以后,单位仍然需要配备相应的报账人员;第二,会计人员一般都是单位在编人员,不可能减员。所以单位财会人员不可能减少,相反却因为经费支出过程的延长、环节的增加,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量不减增。这种优化会计资源配置的行为,是建立在其他业务资源不合理配置基础上顾此失彼的行为。
三、改进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措施
1、通过监督合力,加强对核算单位的财务监督
(1)提高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核算中心可以定期公开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这样让群众和社会参与监督,有违法违纪的问题可以报告给相关部门,也推动了廉政建设。
(2)加强监控专项资金和实物资产。可以在核算单位设立固定的资产管理人员,核算中心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3)核算单位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除了单位里的纪检机构、纪检人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承担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审核工作,还要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于一身的现状,积极配备相关人员。
2、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核算内容,确保“四统一”落到实处
一是限期取消各单位下属非独立法人的科室财务账,将其一并纳入单位财务账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核算;二是限期已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各单位将未纳入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基本建设经费等统一纳入集中核算;三是建议政府通知各单位对下属独立法人机构或经济实体进行财务自查,凡属本单位的各项收支往下转移的应限期整改;四是扩大核算内容,将与单位有关的工会、学会、科协、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经费一并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
3、加强财务标准化改造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财务管理工作,真抓实干,加强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促进日常操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完善财务监督工作程序,使财务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坚决遏制“小金库”现象发生;二是要对各项支出分析原因, 广泛征求意见, 全面统一财务开支标准, 明确财务指标的披露口径,做到会计监督有章可循;三是要加强单位内部稽核制度,通过月份一般分析、季度详细分析、半年全面分析的核算过程, 及时掌握各部门财务核算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四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与省局相关职能处沟通,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总结
财会集中核算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财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了解了它的先进性后,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核算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难度和暴露的问题,逐步使会计核算中心的体制更加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儲一昀,林华。合并会计方法的信息质量比较[J].会计研究,2001(10).
[2]林美华。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措施[J].财会月刊,2002,(12):16~18.
[3]戴玫玫,鲍玉辉。浅议财务集中核算制下的内部审计工作[J].河南气象,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