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委婉语作为一种常见的语言形式,伴随着民族社会的进步发展而不断演变。人们用委婉语来表达避忌某些不能直接表明的人和事,其采用的含蓄、隐晦方式往往能产生较好的语言交际效果。作为语言的一部分,委婉语的诞生发展深深打上了文化进步繁荣的标记。因此,除了语言本身以外,研究委婉语也是对该民族思想文化的一种研究。以下将探讨的正是汉语委婉语中“名讳”与中国封建礼教文化思想的关系。
关键词委婉语名讳封建礼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H109.2文献标识码:A
委婉语是人们以一种含蓄、得体、高雅的,能使人感到愉快的隐晦模糊说法去替代另一种令人不悦或不够尊敬、礼貌的表达方式。而汉语委婉语中的“名讳”则是一种打上了古代中国几千年封建历史和其衍生的礼教文化烙印的独特语言。其中,作为封建思想主导的儒、道两家文化均对其的诞生使用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汉语里的名讳在周代已经走向制度化,是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一种手段。豍(李军华,2005)“名讳”,古时指应避讳的神灵、君、师、长等之名,既所谓的“为尊者讳”。神灵之名、国君帝王之名、父母师尊之名等,均不得擅自直称。这既是显示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的需要,也是维持皇权社会高度统一的必然。
1“上讳”和封建等级制度
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占据核心,根深蒂固植于人们思想中的是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同时亦是其统治思想的主导意识和基本道德准则。“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而“五常”仁、义、礼、智、信,则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这种政治上和血缘关系上的不平等观念将皇权和帝王更置于高位,使其拥有勿容置疑的特权。因此在这种制度下帝王对自己“名”中所用之字,也拥有绝对的独占权,臣民一律不得擅用。如果在行文、说话、起名时不慎用了讳字,那就可能是抄家灭族欺君犯上的滔天大罪。所以每当遇到与帝王皇室等相关的字眼均改用别的字来替代,是为“上讳”。
秦始皇姓赢名政,为避名讳把“正月”中的“正”字读音由四声改为一声“征月”;为避西汉高祖刘邦之“邦”字,改“邦”为“国”;东汉时将“秀才”改为“茂才”则是为避光武帝刘秀的名讳;晋文帝大名司马昭,为避其名,王昭君改称“明君”或“明妃”;唐太宗李世民取名“济世救民”,因此将“世”改为“代”,“民”改为“人”,“民部尚书”改为“户部尚书”;宋仁宗赵祯登基后,“蒸”字因与“祯”字同音,故改为“炊”,《水浒》中武大郎卖的“炊饼”其实应是“蒸饼”;而到了清代,为避康熙帝玄烨名讳,“玄武门”改为了“神武门”豎(陈垣,2004:136)。这一类古时为避帝王之名的上讳,很多都流传沿用至今。当然除了帝王的“上讳”,还有对朝臣官员名讳的避忌。在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中提到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2 “父讳”和封建礼教传统
“三纲五常”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规范的道德原则,它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孝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补充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后来董仲舒则按照其“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论,进一步发展五伦观念,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即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且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孔孟二圣及董仲舒的思想逐渐构成了整个封建社会的伦理哲学,这就奠定了以“忠孝”为核心的道德伦常。上尽忠,下尽孝。对帝王权威绝对服从,对家族尊长绝对遵从。因此,为彰现“忠孝仁义”,不仅是对君王名要避讳,对家族尊长名也不能例外。正所谓“子不名父母”、“臣不名君上”。所以人们通常都对自己祖先、长辈的名字讳莫如深,不敢出口。若是有人直呼其名,则会被视为是对祖宗尊长的冒犯不敬,是“目无尊长”“忤逆不孝”的大罪。这对从小就苦读孔孟之道,循规蹈矩亦步亦趋,一切皆按封建伦理道德行事的古人而言,是莫大的罪过,所以人们对祖宗长辈的名字都是恭敬避讳的。
如苏轼祖父叫“苏序”,苏轼的父亲苏洵写文章时皆用“引”代替“序”。苏轼为人作序则改用“叙”字。而古人除了使用其他字替代来避讳外,还有用改读音和改笔画等方法的。
例如《红楼梦》中林黛玉就用了改读音的方法来避母讳。其母叫“贾敏”,林黛玉每遇“敏”字都用“密”来替代;而且在书写“敏”字时也常改笔画,减一两笔。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一职,只因“太”与“泰”同音,犯了父讳。唐代诗人李贺,为避其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由此可知,回避本家族尊长名既符合儒家伦理中父子纲纪的要求,也适应了“长幼有序”的人伦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对“宗”从来都极其重视,中国人尊祖敬宗的习俗和称谓上的禁忌沿袭至今,大多数中国家庭中子女均不敢直呼父母或尊长的名字,否则会被看作无教无礼。这种 “上下有礼、长幼有序”的传统礼制充分体现出了拥有几千年文化底蕴的中国式内涵。
3 “圣讳”和封建文化思想
孔孟二圣的儒家思想不仅是古代中国封建统治的正统学说,也深刻地影响了几千年来的中国文化。孔子以“仁”为核心学说,以中庸辩证为思想方法,其重血亲人伦和道德修养的思想都为世人广泛接受并奉为经典。《论语》一直是儒家学说的经典。到南宋时,理学家朱熹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合称为“四书”。到了明清两朝,更是规定了凡科举考试都必须从“四书”中选取八股文题目。于是,当时的读书人都把《论语》奉为“圣典”,背得滚瓜烂熟。
由此可见对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产生最大影响的人,就是孔子了。他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千古圣人”,后更被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而孟子则是在《孟子》一书于北宋年间首次被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升格为儒家经典后地位逐步提高。元朝至顺元年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后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其思想与孔子思想合称为“孔孟之道”。
由当时封建统治者和整个社会对孔孟二人的重视可看出其崇高超然的地位,所以千百年来皆对至圣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所避讳。其中既有朝廷规定的避讳,也有人们自发的避讳。
比如说宋朝时为避孔子讳,朝廷将“瑕丘县”改为“瑕县”,将“龚丘县”改为“龚县”。从宋代到清代,从皇帝到平民,从书面文字到口头交谈,无不对“丘”字有所避讳。或者是改换笔画,写起来缺一两笔;或者是改变读音,念作“区”或“休”。而姓丘的人则为了避圣人名讳,将“丘”写作了“邱”。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五四运动后一些“丘”姓学者才总算是恢复了自己真正的姓氏。
由以上“名讳”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古代中国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思想和三纲五常的礼教传统对汉语委婉语产生发展的重大影响。语言这个文化载体都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和主流思想意识,因此,更多更深地去研究语言发展和文化间的联系则毫无疑问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当时的社会和文化。
关键词委婉语名讳封建礼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H109.2文献标识码:A
委婉语是人们以一种含蓄、得体、高雅的,能使人感到愉快的隐晦模糊说法去替代另一种令人不悦或不够尊敬、礼貌的表达方式。而汉语委婉语中的“名讳”则是一种打上了古代中国几千年封建历史和其衍生的礼教文化烙印的独特语言。其中,作为封建思想主导的儒、道两家文化均对其的诞生使用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汉语里的名讳在周代已经走向制度化,是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一种手段。豍(李军华,2005)“名讳”,古时指应避讳的神灵、君、师、长等之名,既所谓的“为尊者讳”。神灵之名、国君帝王之名、父母师尊之名等,均不得擅自直称。这既是显示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的需要,也是维持皇权社会高度统一的必然。
1“上讳”和封建等级制度
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占据核心,根深蒂固植于人们思想中的是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同时亦是其统治思想的主导意识和基本道德准则。“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而“五常”仁、义、礼、智、信,则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这种政治上和血缘关系上的不平等观念将皇权和帝王更置于高位,使其拥有勿容置疑的特权。因此在这种制度下帝王对自己“名”中所用之字,也拥有绝对的独占权,臣民一律不得擅用。如果在行文、说话、起名时不慎用了讳字,那就可能是抄家灭族欺君犯上的滔天大罪。所以每当遇到与帝王皇室等相关的字眼均改用别的字来替代,是为“上讳”。
秦始皇姓赢名政,为避名讳把“正月”中的“正”字读音由四声改为一声“征月”;为避西汉高祖刘邦之“邦”字,改“邦”为“国”;东汉时将“秀才”改为“茂才”则是为避光武帝刘秀的名讳;晋文帝大名司马昭,为避其名,王昭君改称“明君”或“明妃”;唐太宗李世民取名“济世救民”,因此将“世”改为“代”,“民”改为“人”,“民部尚书”改为“户部尚书”;宋仁宗赵祯登基后,“蒸”字因与“祯”字同音,故改为“炊”,《水浒》中武大郎卖的“炊饼”其实应是“蒸饼”;而到了清代,为避康熙帝玄烨名讳,“玄武门”改为了“神武门”豎(陈垣,2004:136)。这一类古时为避帝王之名的上讳,很多都流传沿用至今。当然除了帝王的“上讳”,还有对朝臣官员名讳的避忌。在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中提到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2 “父讳”和封建礼教传统
“三纲五常”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规范的道德原则,它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孝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补充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后来董仲舒则按照其“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论,进一步发展五伦观念,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即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且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孔孟二圣及董仲舒的思想逐渐构成了整个封建社会的伦理哲学,这就奠定了以“忠孝”为核心的道德伦常。上尽忠,下尽孝。对帝王权威绝对服从,对家族尊长绝对遵从。因此,为彰现“忠孝仁义”,不仅是对君王名要避讳,对家族尊长名也不能例外。正所谓“子不名父母”、“臣不名君上”。所以人们通常都对自己祖先、长辈的名字讳莫如深,不敢出口。若是有人直呼其名,则会被视为是对祖宗尊长的冒犯不敬,是“目无尊长”“忤逆不孝”的大罪。这对从小就苦读孔孟之道,循规蹈矩亦步亦趋,一切皆按封建伦理道德行事的古人而言,是莫大的罪过,所以人们对祖宗长辈的名字都是恭敬避讳的。
如苏轼祖父叫“苏序”,苏轼的父亲苏洵写文章时皆用“引”代替“序”。苏轼为人作序则改用“叙”字。而古人除了使用其他字替代来避讳外,还有用改读音和改笔画等方法的。
例如《红楼梦》中林黛玉就用了改读音的方法来避母讳。其母叫“贾敏”,林黛玉每遇“敏”字都用“密”来替代;而且在书写“敏”字时也常改笔画,减一两笔。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一职,只因“太”与“泰”同音,犯了父讳。唐代诗人李贺,为避其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由此可知,回避本家族尊长名既符合儒家伦理中父子纲纪的要求,也适应了“长幼有序”的人伦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对“宗”从来都极其重视,中国人尊祖敬宗的习俗和称谓上的禁忌沿袭至今,大多数中国家庭中子女均不敢直呼父母或尊长的名字,否则会被看作无教无礼。这种 “上下有礼、长幼有序”的传统礼制充分体现出了拥有几千年文化底蕴的中国式内涵。
3 “圣讳”和封建文化思想
孔孟二圣的儒家思想不仅是古代中国封建统治的正统学说,也深刻地影响了几千年来的中国文化。孔子以“仁”为核心学说,以中庸辩证为思想方法,其重血亲人伦和道德修养的思想都为世人广泛接受并奉为经典。《论语》一直是儒家学说的经典。到南宋时,理学家朱熹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合称为“四书”。到了明清两朝,更是规定了凡科举考试都必须从“四书”中选取八股文题目。于是,当时的读书人都把《论语》奉为“圣典”,背得滚瓜烂熟。
由此可见对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产生最大影响的人,就是孔子了。他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千古圣人”,后更被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而孟子则是在《孟子》一书于北宋年间首次被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升格为儒家经典后地位逐步提高。元朝至顺元年孟子被加封为“亚圣公”,后称为“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其思想与孔子思想合称为“孔孟之道”。
由当时封建统治者和整个社会对孔孟二人的重视可看出其崇高超然的地位,所以千百年来皆对至圣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所避讳。其中既有朝廷规定的避讳,也有人们自发的避讳。
比如说宋朝时为避孔子讳,朝廷将“瑕丘县”改为“瑕县”,将“龚丘县”改为“龚县”。从宋代到清代,从皇帝到平民,从书面文字到口头交谈,无不对“丘”字有所避讳。或者是改换笔画,写起来缺一两笔;或者是改变读音,念作“区”或“休”。而姓丘的人则为了避圣人名讳,将“丘”写作了“邱”。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五四运动后一些“丘”姓学者才总算是恢复了自己真正的姓氏。
由以上“名讳”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古代中国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思想和三纲五常的礼教传统对汉语委婉语产生发展的重大影响。语言这个文化载体都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和主流思想意识,因此,更多更深地去研究语言发展和文化间的联系则毫无疑问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当时的社会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