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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建设法治政府,让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百姓的殷切期待。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法律执行情况和普法工作的监督,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探索新途径,明确在2015年、2016年两年内,对本届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述法评议,有效助推政府部门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践行依法行政。
述法+测评,让部门有本“法治账”
“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我们的主要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13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15年6月29日,在萧山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区统计局负责人站上讲台,认真细致地作了相关述法工作报告。部门负责人讲得细致,台下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也听得格外认真。
部门述法,是萧山区人大常委会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于2015年开始探索开展的重在加强对政府部门法律实施情况监督的工作。2015年首次开展,首批12个工作部门完成了述法,今年,剩下10个部门将进行第二次述法工作。
“目前,人大的监督更多是工作方面的监督,真正的法律监督并不多。”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何秀泉谈起开展部门述法的初衷,认为就监督法本质来讲,人大更多的应该是法律监督,“应该围绕法做文章”。
人大监督回归法律监督本位,让政府工作部门心中有了本“法治账”。述法之前,各工作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对自身在一段时间内依法行政等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区监察局行政诉讼0件,被投诉0件,专题宣传80次……”《执法用法情况调查表》上,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行政处罚情况、行政诉讼情况、被投诉情况等10类22个小项细致清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填写。同时,还要对三年工作开展回头看,整理好案卷、制度建设、法治宣传等台账,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完成述法工作报告。
述法现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部门在2012—2014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尊法守法及普法等工作情况,三分之一单位采用口头述法,由现场抽签确定,其余为书面述法。
“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在当天的满意度测评中获得了较高的‘满意’票数。”述法之后,满意度测评是重头戏,“有了测评,让部门有了压力”,何秀泉认为,如果没有测评环节,述法的效果会大大打折。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得票情况会当场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述法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评议,增强依法行政和遵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们作为参加述法的部门,一定会正确认识和看待述法工作,并积极抓好落实,确保述法出成效。”在开展首次述法工作的动员大会上,区环保局负责人这样表态发言。
深入调研,让评议有理有据
述法工作绝不仅仅是在会场上报告一下,测评一下,要完成整个述法工作,前期的准备必不可少,也十分重要。
“你去评好还是不好,是很不简单的。”何秀泉认为,测评要恰如其分,要公平公正,是很大的考验,毕竟各个部门的职能不同,缺少可比性。
打分要客观,要实事求是,“该说的问题不说的,要批评,有问题自我暴露的,也要表扬”,要把握好这个度,就要求测评人员能充分掌握部门的实际情况,这就有赖于前期深入细致的调研。
为了述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述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研组,由各工委委员、特邀委员组成,分成六个小组,负责开展调研。
“调研组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来征求意见。”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沈燕平表示,调研组力求通过多方式、多途径开展调研,全面深入了解情况,获得尽可能客观的意见,以及更加翔实的数据和资料。
“今年在调研时,我们还在科室内部开座谈会,和这些科长一个个谈。”沈燕平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意见更为直接。
一些部门依然存在“达到目标比手段重要、完成任务比途径方式重要、看到结果比程序重要”的思想;一些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清理,文件“补丁打补丁”;个别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等行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些通过调研发现的问题,在之后的测评中成为打分的依据。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会综合各小组调研情况,编写《关于区政府工作部门述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参加述法部门工作值得肯定和不足的地方都作细致的分析。同时,附上《部门执法用法情况调查表》《2012—2014年度述法部门诉讼案件情况表》和《2012—2014年度区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表》三份表格,以量化的数据给评议参考依据,反映客观情况。
“测评过程中,根据这些文字和数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现场询问。”沈燕平说。
另外,不能忽视的是,述法工作的落脚点在于发现问题后的整改落实。评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会及时向各个部门反映评议意见,要求各部门针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进度表,采取相应措施,逐条落实。
“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整改计划报述法调研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成效初显,保持生命力任重道远
“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并召开听证会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最后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案涉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2016年6月15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某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萧山区区长卢春强亲自出庭应诉,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发表了答辩意见。
这是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在省高院出庭的第一位行政“一把手”。开展部门述法以来,各部门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最明显的是行政首长出庭得到了进一步落实,除去区长,常务副区长赵立明、副区长吴炜炜等多位区领导出庭应诉,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率比往年同期提升了30%。 “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其实之前部门也一直在呼吁。”区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一直在提,但总有点孤掌难鸣的无奈,人大开展部门述法,是一个很好的推动力,成效明显。
另一个很显著改变的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问题。“过去,一些局里规范性文件是基本不备案的,有些甚至什么叫规范性文件都不知道。”何秀泉讲到过去的情况,也有些哭笑不得,还有些虽然备案了,但也不重视,往往时间都是滞后的。
“现在好很多了。至少会想想文件为什么制定,程序有没有到位,合法性有没有审查。”何秀泉认为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各部门认真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人大报备制度。比如,区发改局向人大报备的文件,既有备案说明,又有合法性审查,规范齐全。
同时,部门在行政决策时,也更注重把好“法律关”。各部门普遍建立了重大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如科技局通过专题论证会开展决策风险评估,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对于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和重要决策,部门通过法制科审核或是法律顾问审查等形式,加强法律支撑。
而在法律力量的配备上,也更加到位。各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和普法责任人,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领导。首批完成述法的12个部门中,全部都设立了法制科,配备了专业法律人员;第二批述法的10个部门中,住建、卫计、审计3个部门设立了专职法制科,并配备了专业法律人员,其他部门落实了专职或兼职法治人员。法律顾问则已经实现部门全覆盖。
在行政执法方面,各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形成系统的规范体系。及时清理部门职责和权力事项,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明晰权责,审批、经营、监管等职能得到分离。“经信局梳理制定权力清单,取消了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科技局的责任清单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开发布,接受大众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述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提到了部门的一些改变。
另外,执法主体适格性得到较大提升,各部门执法人员基本上做到了持证上岗,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因程序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复议、诉讼与前几年相比有了较明显降低,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信息也进一步公开。
“部门述法带来的改变还是主要体现在软指标上。”何秀泉表示,各部门法的观念在树立,法治意识逐渐加强。同时,他也认为这项工作使依法行政情况比以前好,“但是离法治的要求还有距离,任重而道远吧”!
“没有哪项工作是能立竿见影的。”何秀泉提到,虽然本次述法针对的是2012—2014年这三年的法律实施情况,要求在本届内完成,但还是应该保持其生命力,继续全力推广下去。
述法+测评,让部门有本“法治账”
“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我们的主要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13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15年6月29日,在萧山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区统计局负责人站上讲台,认真细致地作了相关述法工作报告。部门负责人讲得细致,台下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也听得格外认真。
部门述法,是萧山区人大常委会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于2015年开始探索开展的重在加强对政府部门法律实施情况监督的工作。2015年首次开展,首批12个工作部门完成了述法,今年,剩下10个部门将进行第二次述法工作。
“目前,人大的监督更多是工作方面的监督,真正的法律监督并不多。”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何秀泉谈起开展部门述法的初衷,认为就监督法本质来讲,人大更多的应该是法律监督,“应该围绕法做文章”。
人大监督回归法律监督本位,让政府工作部门心中有了本“法治账”。述法之前,各工作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对自身在一段时间内依法行政等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区监察局行政诉讼0件,被投诉0件,专题宣传80次……”《执法用法情况调查表》上,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行政处罚情况、行政诉讼情况、被投诉情况等10类22个小项细致清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填写。同时,还要对三年工作开展回头看,整理好案卷、制度建设、法治宣传等台账,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完成述法工作报告。
述法现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部门在2012—2014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尊法守法及普法等工作情况,三分之一单位采用口头述法,由现场抽签确定,其余为书面述法。
“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在当天的满意度测评中获得了较高的‘满意’票数。”述法之后,满意度测评是重头戏,“有了测评,让部门有了压力”,何秀泉认为,如果没有测评环节,述法的效果会大大打折。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得票情况会当场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述法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评议,增强依法行政和遵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们作为参加述法的部门,一定会正确认识和看待述法工作,并积极抓好落实,确保述法出成效。”在开展首次述法工作的动员大会上,区环保局负责人这样表态发言。
深入调研,让评议有理有据
述法工作绝不仅仅是在会场上报告一下,测评一下,要完成整个述法工作,前期的准备必不可少,也十分重要。
“你去评好还是不好,是很不简单的。”何秀泉认为,测评要恰如其分,要公平公正,是很大的考验,毕竟各个部门的职能不同,缺少可比性。
打分要客观,要实事求是,“该说的问题不说的,要批评,有问题自我暴露的,也要表扬”,要把握好这个度,就要求测评人员能充分掌握部门的实际情况,这就有赖于前期深入细致的调研。
为了述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述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研组,由各工委委员、特邀委员组成,分成六个小组,负责开展调研。
“调研组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来征求意见。”萧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沈燕平表示,调研组力求通过多方式、多途径开展调研,全面深入了解情况,获得尽可能客观的意见,以及更加翔实的数据和资料。
“今年在调研时,我们还在科室内部开座谈会,和这些科长一个个谈。”沈燕平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意见更为直接。
一些部门依然存在“达到目标比手段重要、完成任务比途径方式重要、看到结果比程序重要”的思想;一些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清理,文件“补丁打补丁”;个别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等行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些通过调研发现的问题,在之后的测评中成为打分的依据。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会综合各小组调研情况,编写《关于区政府工作部门述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参加述法部门工作值得肯定和不足的地方都作细致的分析。同时,附上《部门执法用法情况调查表》《2012—2014年度述法部门诉讼案件情况表》和《2012—2014年度区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表》三份表格,以量化的数据给评议参考依据,反映客观情况。
“测评过程中,根据这些文字和数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现场询问。”沈燕平说。
另外,不能忽视的是,述法工作的落脚点在于发现问题后的整改落实。评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会及时向各个部门反映评议意见,要求各部门针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进度表,采取相应措施,逐条落实。
“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整改计划报述法调研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成效初显,保持生命力任重道远
“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并召开听证会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最后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案涉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2016年6月15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某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萧山区区长卢春强亲自出庭应诉,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发表了答辩意见。
这是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在省高院出庭的第一位行政“一把手”。开展部门述法以来,各部门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最明显的是行政首长出庭得到了进一步落实,除去区长,常务副区长赵立明、副区长吴炜炜等多位区领导出庭应诉,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率比往年同期提升了30%。 “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其实之前部门也一直在呼吁。”区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一直在提,但总有点孤掌难鸣的无奈,人大开展部门述法,是一个很好的推动力,成效明显。
另一个很显著改变的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问题。“过去,一些局里规范性文件是基本不备案的,有些甚至什么叫规范性文件都不知道。”何秀泉讲到过去的情况,也有些哭笑不得,还有些虽然备案了,但也不重视,往往时间都是滞后的。
“现在好很多了。至少会想想文件为什么制定,程序有没有到位,合法性有没有审查。”何秀泉认为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各部门认真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人大报备制度。比如,区发改局向人大报备的文件,既有备案说明,又有合法性审查,规范齐全。
同时,部门在行政决策时,也更注重把好“法律关”。各部门普遍建立了重大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如科技局通过专题论证会开展决策风险评估,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对于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和重要决策,部门通过法制科审核或是法律顾问审查等形式,加强法律支撑。
而在法律力量的配备上,也更加到位。各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和普法责任人,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领导。首批完成述法的12个部门中,全部都设立了法制科,配备了专业法律人员;第二批述法的10个部门中,住建、卫计、审计3个部门设立了专职法制科,并配备了专业法律人员,其他部门落实了专职或兼职法治人员。法律顾问则已经实现部门全覆盖。
在行政执法方面,各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形成系统的规范体系。及时清理部门职责和权力事项,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明晰权责,审批、经营、监管等职能得到分离。“经信局梳理制定权力清单,取消了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科技局的责任清单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开发布,接受大众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述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提到了部门的一些改变。
另外,执法主体适格性得到较大提升,各部门执法人员基本上做到了持证上岗,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因程序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复议、诉讼与前几年相比有了较明显降低,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信息也进一步公开。
“部门述法带来的改变还是主要体现在软指标上。”何秀泉表示,各部门法的观念在树立,法治意识逐渐加强。同时,他也认为这项工作使依法行政情况比以前好,“但是离法治的要求还有距离,任重而道远吧”!
“没有哪项工作是能立竿见影的。”何秀泉提到,虽然本次述法针对的是2012—2014年这三年的法律实施情况,要求在本届内完成,但还是应该保持其生命力,继续全力推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