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和解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该制度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笔者认为,两者价值取向相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以及相关立法不断完善等诸多论据,并不能够得出刑事和解与罪刑法定原则相符合的具体结论;与此同时,刑事和解理论渊源的局限性、和解后果的复杂性以及制度安排的前置性在两者契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也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妥善解决这些前提性的障碍或许正是突破刑事和解在罪刑法定问题上所面临困境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