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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值班律师设计了一套全新的操作指南,但立法更新与学术研讨仍未完全解决现实困境.是否赋予值班律师辩护人地位及相应权利、如何调动值班律师的积极性、如何实现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等,依然有共识无定论,有困惑无对策,有目标无途径.值班律师制度需要通过不断实践去探索改革之效果,以现实为基础,从准入资格、权责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把值班律师按照不同的岗位进行分类管理,在必要的情况下将其与辩护律师进行对接和转化,可达到人尽其用、岗尽其责,从而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值班律师的分类管理和辩护人身份的转化对其积极有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可行的,同时也将为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奠定相应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