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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忠诚教育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公安院校“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目标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体现了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在“基础”课的教学中融入忠诚教育,既有利于增强“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促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学发展,又有利于充分整合校内的德育资源,培育忠诚警魂,体现公安特色,从而实现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关键词】公安院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人民警察;忠诚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新的课程体系设置并开设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忠诚教育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公安院校“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目标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体现了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因此,在“基础”课的教学中融入忠诚教育,既有利于增强“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促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学发展,又有利于充分整合校内的德育资源,培育忠诚警魂,体现公安特色,从而实现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公安院校“基础”课融入忠诚教育的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公安院校培养目标。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公安院校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铸就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發展为目标,切实做好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培养政治上可靠的公安专门人才”。公安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首先必须是在政治上忠诚可靠,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合格,是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检验公安院校教育质量高低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标准。目前,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主流是积极向上的,然而也存在着一些如理想信念淡漠、忠诚观念不强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基础”课中融入忠诚教育的相关内容,结合警察职业特点和公安特色对大学生开展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核心的价值观教育,使大学生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有利于提高“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和针对性,创新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模式。
公安院校承担着公安机关培养专业人才和后备力量的重任。因此,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就是紧密结合公安学科特点和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要求。在“基础课”中融入忠诚教育的内容,一方面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学生进行忠诚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和公安优良传统教育,使学生将抽象的道德信仰与具体的职业理想相结合,在特定的职业领域中巩固和升华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并自觉地把道德理想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而提高“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推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化。
(三)“基础”课为忠诚教育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有利于促进公安院校忠诚教育的科学发展。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开展忠诚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对忠诚教育起着指导、保障作用。“基础”课教学不仅承担着一般意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还担负着忠诚教育的重任。“基础”课教材中关于忠诚教育的资源十分丰富,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历程和建设成就,爱国主义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教育、法制观教育等等,以“基础”课为指导开展忠诚教育,有利于充实忠诚教育的知识内涵,提前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积累相关教育经验,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确警察职业的使命和责任,形成良好的忠诚品质。
二、公安院校“基础”课融入忠诚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优良传统教育
公安机关独具特色的优良传统是推进公安工作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发挥着理想信念支撑、榜样示范向导等作用。充分挖掘公安战线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文化底蕴,在“基础”课中融入公安史和校情校史教育,以公安战线的历史人物和先进典型为素材,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切身感受到公安英烈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引导学生继承前辈忠诚、奉献、廉洁、公正的光荣传统,增强对学校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情感。
(二)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
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包括“忠于党”的党性教育,“忠于祖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忠于人民”的宗旨观教育,“忠于法律”的法制观教育。忠于党、忠于祖国是忠诚教育的根本要求和政治前提,忠于人民是忠诚教育的价值诉求和集中体现,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践行忠诚的基本途径。在“基础”课中渗透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使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忠于祖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把个人理想抱负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起来,为捍卫祖国的利益做出奉献和牺牲。
(三)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在长期的警务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为广大民警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意志品格的总和。其基本内涵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包括忠诚的信仰观、为民的宗旨观、公正的权力观和廉洁的利益观四个方面的内容。它从根本上决定和反映着人民警察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渗透到“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可以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认识,强化职业认同,提升对公安事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人民警察要遵守的基本职业规范,包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热诚服务、文明理性、严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十个方面的内容。公安机关的历史责任意味着更多的牺牲和奉献,更加要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警察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有一部分要进入警察职业领域,因此,在进行一般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突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警察道德标准,逐渐提高警察职业道德水平,为将来从事人民警察职业打好人格基础。在“基础”课教学中把道德基本原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社会主义荣辱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相结合,使学生从理论高度把警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培养良好的警察意识。
三、公安院校“基础”课融入忠诚教育的主要途径
(一)教学内容上,依托教材,将忠诚教育与“基础”课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以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课程。教材以大学生人生发展为主线,关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基础”课教材中有许多知识点与忠诚教育是相契合的,在讲授的过程中可以融入忠诚教育的内容。
1.“大学生历史使命”与校情校史相结合。选取公安院校优秀毕业生和英烈的典型案例,结合人民警察的历史使命对学生进行教育。公安院校大多有着光荣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挖掘校史,对学生开展校情校史教育,使学生切身感受到公安英烈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引导学生继承前辈忠诚、奉献、廉洁、公正的光荣传统,增强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2.“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与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相结合。重点选取公安战线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公安机关发展史集中展现了公安战线的光荣历史、辉煌战绩和革命传统,折射出公安战线先辈们的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高尚道德,用公安战线的优良传统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每个学生的理想,使每个学生的个人理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得到实现。同时,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的把自己的个人前途和祖国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积极的投身于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的浪潮中,把维护祖国的利益看作是自己所有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忠诚的爱国者。
3.“人生观、价值观”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结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对学生进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的同时,引导学生对“为什么想当警察?”“一名优秀的警察应该具备怎样的品质?”等问题进行思考,使学生在思考人生目标、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取向,从而在人民警察职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4.“道德观”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相结合。在讲授一般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同时,对学生进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在对现阶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讲清楚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使学生意识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不仅要注重业务方面的素质培养,更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真正把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热诚服务、文明理性、严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等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道德情感和意志,外化为学生的道德行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自觉增强人民警察职业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和忠诚度,忠于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教学方法上,以公安典型案例为主线,开展案例教学。
公安院校“基础”课案例的选择,应该尽量选取公安战线的真实具体、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使学生更有职业认同感。例如在绪论“适应人生新阶段”的教学中,选择了警察院校优秀毕业生的案例,让学生了解公安院校的光荣历史,增加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同时,学习前辈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忠诚、奉献、公正、廉洁的光荣传统;在讲授“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的教学过程中,选择了公安隐蔽战线的杰出代表“龙潭三杰”的案例,学生通过学习先辈们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和对共产主义的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理想信念;在讲授“继承爱国传统”的教学过程中,选择了牺牲在反恐第一线的公安局长陈平的案例,使学生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进一步理解在新时期如何做一名坚定的爱国者;在讲授“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的教学过程中,选择了任长霞的案例,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高尚的人生目的;在讲授“职业道德”的教学过程中,选取了“河南赵作海案”和抚州高速公路交警“雷锋哥”的案例,让学生从先进人物身上看到积极的榜样作用,从错误中引发思考,引起警醒。这些案例都是生动真实,为学生所熟悉的人物,很容易引起他们的共鸣,从而实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学目标。
(三)实践环节上,建立公安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实现知行合一。
社会实践是促使大学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与“外化”的中介和纽带,因此必须注重实践转化,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分为课堂实践和课外实践。课堂实践主要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小论文、社会调查报告三个部分组成,实践教学与专题教学有效结合,带动教学内容从重理论向理论与实践并重转变,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内在道德品性和规范外在的道德行为,使学生学到真实本领,并能学以致用。课外实践包括英模报告会、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奥运会、世博会、大运会等)的安全保卫、基层公安机关专业实习、优秀警务室和民警的学习交流、公安民警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通过课内和课外实践活动,把具体的价值判断和对“四个忠于”的理解渗透到实际行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校外实践和校内学习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激发学生了解社会,关注现实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他们在情感上认同、接受忠诚教育,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忠诚意识,铸造警察精神。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的通知》.
[2]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
[3] 马建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效果的调查分析. 思想教育研究,2008.5.
[4] 陈文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理念和方法探讨. 伦理学研究,2007.4.
[5] 黎津平. 思想政治理論课与警察忠诚教育关系研究.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作者简介:
吴娜,1978.11,女,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西警察学院思政部,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课题项目:
2013年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公安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研究”(编号:JXJG-13-19-6),主持人:吴娜
【关键词】公安院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人民警察;忠诚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新的课程体系设置并开设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忠诚教育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公安院校“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目标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体现了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因此,在“基础”课的教学中融入忠诚教育,既有利于增强“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促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学发展,又有利于充分整合校内的德育资源,培育忠诚警魂,体现公安特色,从而实现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公安院校“基础”课融入忠诚教育的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公安院校培养目标。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公安院校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铸就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發展为目标,切实做好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培养政治上可靠的公安专门人才”。公安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首先必须是在政治上忠诚可靠,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合格,是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检验公安院校教育质量高低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标准。目前,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主流是积极向上的,然而也存在着一些如理想信念淡漠、忠诚观念不强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基础”课中融入忠诚教育的相关内容,结合警察职业特点和公安特色对大学生开展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核心的价值观教育,使大学生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有利于提高“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性和针对性,创新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模式。
公安院校承担着公安机关培养专业人才和后备力量的重任。因此,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就是紧密结合公安学科特点和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要求。在“基础课”中融入忠诚教育的内容,一方面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学生进行忠诚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和公安优良传统教育,使学生将抽象的道德信仰与具体的职业理想相结合,在特定的职业领域中巩固和升华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并自觉地把道德理想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而提高“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推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化。
(三)“基础”课为忠诚教育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有利于促进公安院校忠诚教育的科学发展。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开展忠诚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对忠诚教育起着指导、保障作用。“基础”课教学不仅承担着一般意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还担负着忠诚教育的重任。“基础”课教材中关于忠诚教育的资源十分丰富,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历程和建设成就,爱国主义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教育、法制观教育等等,以“基础”课为指导开展忠诚教育,有利于充实忠诚教育的知识内涵,提前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积累相关教育经验,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确警察职业的使命和责任,形成良好的忠诚品质。
二、公安院校“基础”课融入忠诚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优良传统教育
公安机关独具特色的优良传统是推进公安工作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发挥着理想信念支撑、榜样示范向导等作用。充分挖掘公安战线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文化底蕴,在“基础”课中融入公安史和校情校史教育,以公安战线的历史人物和先进典型为素材,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切身感受到公安英烈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引导学生继承前辈忠诚、奉献、廉洁、公正的光荣传统,增强对学校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情感。
(二)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
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包括“忠于党”的党性教育,“忠于祖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忠于人民”的宗旨观教育,“忠于法律”的法制观教育。忠于党、忠于祖国是忠诚教育的根本要求和政治前提,忠于人民是忠诚教育的价值诉求和集中体现,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践行忠诚的基本途径。在“基础”课中渗透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使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忠于祖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把个人理想抱负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起来,为捍卫祖国的利益做出奉献和牺牲。
(三)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在长期的警务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为广大民警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意志品格的总和。其基本内涵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包括忠诚的信仰观、为民的宗旨观、公正的权力观和廉洁的利益观四个方面的内容。它从根本上决定和反映着人民警察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把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渗透到“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可以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认识,强化职业认同,提升对公安事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人民警察要遵守的基本职业规范,包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热诚服务、文明理性、严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十个方面的内容。公安机关的历史责任意味着更多的牺牲和奉献,更加要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警察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有一部分要进入警察职业领域,因此,在进行一般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突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警察道德标准,逐渐提高警察职业道德水平,为将来从事人民警察职业打好人格基础。在“基础”课教学中把道德基本原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社会主义荣辱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相结合,使学生从理论高度把警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培养良好的警察意识。
三、公安院校“基础”课融入忠诚教育的主要途径
(一)教学内容上,依托教材,将忠诚教育与“基础”课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以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课程。教材以大学生人生发展为主线,关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基础”课教材中有许多知识点与忠诚教育是相契合的,在讲授的过程中可以融入忠诚教育的内容。
1.“大学生历史使命”与校情校史相结合。选取公安院校优秀毕业生和英烈的典型案例,结合人民警察的历史使命对学生进行教育。公安院校大多有着光荣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挖掘校史,对学生开展校情校史教育,使学生切身感受到公安英烈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引导学生继承前辈忠诚、奉献、廉洁、公正的光荣传统,增强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2.“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与人民警察忠诚观教育相结合。重点选取公安战线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公安机关发展史集中展现了公安战线的光荣历史、辉煌战绩和革命传统,折射出公安战线先辈们的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高尚道德,用公安战线的优良传统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每个学生的理想,使每个学生的个人理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得到实现。同时,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的把自己的个人前途和祖国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积极的投身于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的浪潮中,把维护祖国的利益看作是自己所有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忠诚的爱国者。
3.“人生观、价值观”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结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对学生进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的同时,引导学生对“为什么想当警察?”“一名优秀的警察应该具备怎样的品质?”等问题进行思考,使学生在思考人生目标、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取向,从而在人民警察职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4.“道德观”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相结合。在讲授一般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同时,对学生进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在对现阶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讲清楚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使学生意识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不仅要注重业务方面的素质培养,更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真正把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热诚服务、文明理性、严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等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道德情感和意志,外化为学生的道德行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自觉增强人民警察职业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和忠诚度,忠于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教学方法上,以公安典型案例为主线,开展案例教学。
公安院校“基础”课案例的选择,应该尽量选取公安战线的真实具体、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使学生更有职业认同感。例如在绪论“适应人生新阶段”的教学中,选择了警察院校优秀毕业生的案例,让学生了解公安院校的光荣历史,增加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同时,学习前辈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忠诚、奉献、公正、廉洁的光荣传统;在讲授“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的教学过程中,选择了公安隐蔽战线的杰出代表“龙潭三杰”的案例,学生通过学习先辈们英勇顽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和对共产主义的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理想信念;在讲授“继承爱国传统”的教学过程中,选择了牺牲在反恐第一线的公安局长陈平的案例,使学生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进一步理解在新时期如何做一名坚定的爱国者;在讲授“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的教学过程中,选择了任长霞的案例,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高尚的人生目的;在讲授“职业道德”的教学过程中,选取了“河南赵作海案”和抚州高速公路交警“雷锋哥”的案例,让学生从先进人物身上看到积极的榜样作用,从错误中引发思考,引起警醒。这些案例都是生动真实,为学生所熟悉的人物,很容易引起他们的共鸣,从而实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学目标。
(三)实践环节上,建立公安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实现知行合一。
社会实践是促使大学生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与“外化”的中介和纽带,因此必须注重实践转化,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分为课堂实践和课外实践。课堂实践主要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小论文、社会调查报告三个部分组成,实践教学与专题教学有效结合,带动教学内容从重理论向理论与实践并重转变,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内在道德品性和规范外在的道德行为,使学生学到真实本领,并能学以致用。课外实践包括英模报告会、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奥运会、世博会、大运会等)的安全保卫、基层公安机关专业实习、优秀警务室和民警的学习交流、公安民警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通过课内和课外实践活动,把具体的价值判断和对“四个忠于”的理解渗透到实际行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校外实践和校内学习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激发学生了解社会,关注现实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他们在情感上认同、接受忠诚教育,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忠诚意识,铸造警察精神。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的通知》.
[2]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
[3] 马建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效果的调查分析. 思想教育研究,2008.5.
[4] 陈文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理念和方法探讨. 伦理学研究,2007.4.
[5] 黎津平. 思想政治理論课与警察忠诚教育关系研究.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作者简介:
吴娜,1978.11,女,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西警察学院思政部,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课题项目:
2013年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公安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研究”(编号:JXJG-13-19-6),主持人: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