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冀政办字[2018]130号2018年8月15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海关总署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议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岸办[2018]3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