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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论断,对新时期整体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政治、文化和生态,都是战略性、根本性的判断。
首先应当充分肯定,十八大以来在平衡发展方面,中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例如,5年来6000多万人稳定脱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12年的3.1∶1下降到2015年的2.73∶1,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也有所缩小;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扩大,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全覆盖;区域协调发展取得进展,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同时我们也要正视,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多年来积累的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且上升为新时期的主要矛盾。从广义上讲,经济社会存在的所有问题大都可以归纳为不平衡问题,如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不平衡,在虚拟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不平衡,再细分下去,还有M2与M0不平衡。产业结构更存在不平衡,“三去一补”都是不平衡问题。如果这样理解不平衡,工作中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纳进来。那么当前应当重点解决哪些不平衡?如果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角度来说,从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的不平衡问题来说,在经济社会领域是否可以集中到以下四个不平衡。
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近年来有所缩小,但仍远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城市化率2013年以来是加快的,但仍远低于工业化率。农业产值占比6%左右,而农村人口占比50%左右,2016年人口城市化率是57.35%,这还包括了大部分没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2亿多农民工。此外城乡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方面差距更大,特别是就业等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平等。刚才有专家讲到劳动力市场被行政分隔,最大的分隔就是城乡劳动力市场被行政分隔。
关于城乡发展不平衡还可以举出很多问题,这里我想重点提出在城乡之间大量流动的农民工问题。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直到2016年,农民工总量仍然是增加的,虽然增速大幅度下降,而且2016年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大,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减少。近些年来,农民工工资确实有所提高,主要得益于最低工资提高了,使农民工打工收入提高,并不是农民收入有多大提高。要进一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仅提高农民工工资是很不够的,要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实现同工同酬,适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要赋予农民合理的资产收益包括承包地流转,宅基地以及住房等的资产收益。
特别是要看到“十三五”时期,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的比重已经超过50%,他们对平衡发展的要求远高于第一代。第一代农民工的参考系是贫穷落后的农村,而新生代农民工很多就是在城里长大的,从来没到农村干过农活,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时候了。农民工的根本出路是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让农民工成为中国经济史学的一个名词”等等一些提法早就有了,但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现在看来,2.8亿农民工,其中跨地区流动的1.7亿,再加上留守子女,留守老人,在中国占了很大比重,这一部分人不能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当前不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十九大报告精神,未来10年至少平均每年应推进2000—3000万农民工城市化,并带动他们的子女等直系亲属进城镇,而不是相反去抬高进城的门槛,甚至用各种理由把农民工从城镇清除出去。
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我们可以列举很多指标来说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这里举一个简单的GPR指标,即区域的GDP占全国的GDP之比,与区域的人口占全国人口之比,这两个“之比”之比。比值如果是1,标志人口集聚度与经济集聚度非常均衡,但这是很难做到的,国际上把GPR数值在0.75—1.25范围作为合理区间。
据统计,2012年在16个发达国家的323个省级区域中,比值在0.75—1.25合理区间的,占全部区域的81.4%。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GPR值在0.75—1.25之间的区域只有10个,占全部区域的32%;区域经济集聚度远高于人口集聚度的区域有6个,占全部区域数量的19%;区域经济集聚度远低于人口集聚度的区域15个,占全部区域数量的48%,这就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流动。
三是一次分配不平衡。近20年来两会民意调查的结果都显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民众高度关切的问题。收入分配差距在2009年之后有所缩小,主要得益于农村的收入提高了,而农村的收入提高主要来源于农民工的工资提高了,農民工工资提高又主要来源于前些年各地连续多年大幅度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尽管有些人抱怨说这几年劳动力成本提高太快,但也要看到,如果不合理提高农民工等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中国的基尼系数早超过0.5了,社会矛盾必将更加凸显。此外,2015年、2016年基尼系数略有回升,说明降幅并不是那么稳定。
还有一个问题,尽管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缩小,但在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分配差距都在扩大。据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收入分配国际比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城镇基尼系数从2007年的0.34扩大到2013年的0.36;农村基尼系数从2007年的0.36扩大到2013年的0.37。说明在一次分配方面,平衡发展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局面。
四是二次分配不平衡。在一次分配差距已经很大的情况下,二次分配应该尽量缩小一次分配的差距。但是现在理论界还有争论,欧洲福利社会搞的二次分配转移太多了,是“福利病”,所以中国也要注意。但中国跟欧洲情况差很多,我们一次分配差距与欧美国家相差并不很大,但二次分配在缩小一次分配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远小于一般发达国家,不仅小于发达国家,也小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在22个欧洲国家中,经过社会保障福利制度的调节,收入差距都明显下降,降幅最小的是以色列,其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下降了22%,下降幅度大的是38%,平均降幅为30%。中国只下降了8%,主要是扶贫和最低生活保障起了作用。在一些职工基本社会保障项目中,比如养老保险,没有缩小收入差距。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我们不要再提什么社会公平了,要用精算公平取代社会公平。学术上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但这类观点放到平衡发展的大环境下来评判究竟对不对?我认为答案是很明确的。
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以更平衡的发展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我仅就工作着力点提一点建议。城乡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城镇化大大落后于工业化。加快城镇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农民工市民化上。区域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经济聚集度与人口聚集度的不平衡,应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十九大报告没有再提GDP翻番指标,这对抑制过热的地方政府GDP竞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次分配不平衡,应着力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二次分配不平衡,应完善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二次分配缩小一次分配差距的作用。
首先应当充分肯定,十八大以来在平衡发展方面,中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例如,5年来6000多万人稳定脱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12年的3.1∶1下降到2015年的2.73∶1,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也有所缩小;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扩大,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全覆盖;区域协调发展取得进展,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同时我们也要正视,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多年来积累的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且上升为新时期的主要矛盾。从广义上讲,经济社会存在的所有问题大都可以归纳为不平衡问题,如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不平衡,在虚拟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不平衡,再细分下去,还有M2与M0不平衡。产业结构更存在不平衡,“三去一补”都是不平衡问题。如果这样理解不平衡,工作中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纳进来。那么当前应当重点解决哪些不平衡?如果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角度来说,从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的不平衡问题来说,在经济社会领域是否可以集中到以下四个不平衡。
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近年来有所缩小,但仍远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城市化率2013年以来是加快的,但仍远低于工业化率。农业产值占比6%左右,而农村人口占比50%左右,2016年人口城市化率是57.35%,这还包括了大部分没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2亿多农民工。此外城乡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方面差距更大,特别是就业等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平等。刚才有专家讲到劳动力市场被行政分隔,最大的分隔就是城乡劳动力市场被行政分隔。
关于城乡发展不平衡还可以举出很多问题,这里我想重点提出在城乡之间大量流动的农民工问题。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直到2016年,农民工总量仍然是增加的,虽然增速大幅度下降,而且2016年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大,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减少。近些年来,农民工工资确实有所提高,主要得益于最低工资提高了,使农民工打工收入提高,并不是农民收入有多大提高。要进一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仅提高农民工工资是很不够的,要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实现同工同酬,适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要赋予农民合理的资产收益包括承包地流转,宅基地以及住房等的资产收益。
特别是要看到“十三五”时期,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的比重已经超过50%,他们对平衡发展的要求远高于第一代。第一代农民工的参考系是贫穷落后的农村,而新生代农民工很多就是在城里长大的,从来没到农村干过农活,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时候了。农民工的根本出路是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让农民工成为中国经济史学的一个名词”等等一些提法早就有了,但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现在看来,2.8亿农民工,其中跨地区流动的1.7亿,再加上留守子女,留守老人,在中国占了很大比重,这一部分人不能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当前不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十九大报告精神,未来10年至少平均每年应推进2000—3000万农民工城市化,并带动他们的子女等直系亲属进城镇,而不是相反去抬高进城的门槛,甚至用各种理由把农民工从城镇清除出去。
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我们可以列举很多指标来说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这里举一个简单的GPR指标,即区域的GDP占全国的GDP之比,与区域的人口占全国人口之比,这两个“之比”之比。比值如果是1,标志人口集聚度与经济集聚度非常均衡,但这是很难做到的,国际上把GPR数值在0.75—1.25范围作为合理区间。
据统计,2012年在16个发达国家的323个省级区域中,比值在0.75—1.25合理区间的,占全部区域的81.4%。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GPR值在0.75—1.25之间的区域只有10个,占全部区域的32%;区域经济集聚度远高于人口集聚度的区域有6个,占全部区域数量的19%;区域经济集聚度远低于人口集聚度的区域15个,占全部区域数量的48%,这就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流动。
三是一次分配不平衡。近20年来两会民意调查的结果都显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民众高度关切的问题。收入分配差距在2009年之后有所缩小,主要得益于农村的收入提高了,而农村的收入提高主要来源于农民工的工资提高了,農民工工资提高又主要来源于前些年各地连续多年大幅度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尽管有些人抱怨说这几年劳动力成本提高太快,但也要看到,如果不合理提高农民工等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中国的基尼系数早超过0.5了,社会矛盾必将更加凸显。此外,2015年、2016年基尼系数略有回升,说明降幅并不是那么稳定。
还有一个问题,尽管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缩小,但在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分配差距都在扩大。据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收入分配国际比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城镇基尼系数从2007年的0.34扩大到2013年的0.36;农村基尼系数从2007年的0.36扩大到2013年的0.37。说明在一次分配方面,平衡发展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局面。
四是二次分配不平衡。在一次分配差距已经很大的情况下,二次分配应该尽量缩小一次分配的差距。但是现在理论界还有争论,欧洲福利社会搞的二次分配转移太多了,是“福利病”,所以中国也要注意。但中国跟欧洲情况差很多,我们一次分配差距与欧美国家相差并不很大,但二次分配在缩小一次分配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远小于一般发达国家,不仅小于发达国家,也小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在22个欧洲国家中,经过社会保障福利制度的调节,收入差距都明显下降,降幅最小的是以色列,其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下降了22%,下降幅度大的是38%,平均降幅为30%。中国只下降了8%,主要是扶贫和最低生活保障起了作用。在一些职工基本社会保障项目中,比如养老保险,没有缩小收入差距。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我们不要再提什么社会公平了,要用精算公平取代社会公平。学术上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但这类观点放到平衡发展的大环境下来评判究竟对不对?我认为答案是很明确的。
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以更平衡的发展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我仅就工作着力点提一点建议。城乡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城镇化大大落后于工业化。加快城镇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农民工市民化上。区域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经济聚集度与人口聚集度的不平衡,应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十九大报告没有再提GDP翻番指标,这对抑制过热的地方政府GDP竞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次分配不平衡,应着力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二次分配不平衡,应完善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二次分配缩小一次分配差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