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核保权正当性研究

来源 :财经问题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tiemei1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核保是保险人利用信息对风险进行选择与分类的行为。是抑制因保险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的主要手段,是保险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条件,该行为在经济上是理性的,法律上是合理的。在调整保险人与单个投保人关系的保险合同法中,在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产制度中,应当充分尊重保险人的核保权,保险合同未经核保不能成立。而在保险监管法领域,为维护保险共同体利益,维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法律应赋予保险人谨慎核保的义务。
其他文献
研究必须要创新,不仅仅是中文学术界没有说过,还至少要英文学术界也没有说过,这样才能确保研究的价值。对于后发国家的学者来说,最大的挑战莫过于此。后发国家在追赶模式下的主要实践就是模仿学习,从经济发展,到社会变迁,再到法律体系,到政治制度,等等。在发达国家的学者们已经根据本国的首次经验进行了全面且精致的研究之后,后发国家若干年之后才开始引
本文首先将衡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度的评价指标界定为以下三个维度的变动: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单位GDP能源消耗的降低和环境污染水平的下降。随后,在考虑了各地区间经济活动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