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3)股权转让损失大于当期股权转让所得时的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中所说的股权转让所得(损失)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由于在确认股权投资时,如果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已确认了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