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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我国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腐败不仅践踏党的纲领,亵渎法律权威,而且也直接破坏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破坏国家经济社会秩序,腐败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依然非常严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要对已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弄清职务犯罪发案趋势,才能制定并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特点 趋势
作者简介:谭梦璐,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231
一、从整体联动入手,提高“系统性”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构筑社会化大预防机制。促使检察机关更详细地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机制,更便捷地接触到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更容易发现犯罪线索,从而有力促进职务犯罪的惩治工作。
二是坚持协调配合,发挥整体功效。要针对共同犯罪多发、窝串案高发的实际,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协作配合和信息通报制度,凝聚和调动检察、纪检、审计、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多方力量,通过联席会议、专业预防、经济审计等方式,促进检察预防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联席会议应不定期召开,交流分析预防情况,研讨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形成社会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预防氛围,充分发挥预防体系的整体实效。
三是坚持惩防一体,优化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上下一体、侦防一体、外部联动等工作机制的应用,注重预防部门与反贪、反渎部门建立健全经常性沟通、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及对策建议的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协调步骤、突出特色、分工负责,积极推进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从建立机制入手,加强“规范性”
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和检查指导制度。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整体考核当中,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化预防职能优势,结合案件查处,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配合,加强对发案单位的督促整改及对职务犯罪发生规律、发案趋势的研究,改进案例剖析工作,把案例剖析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的过程,帮助预防教育及制度修复。
二是建立信息预警制度。该制度是以辖区内的行政、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为对象,建立起多层次、覆盖面广的信息收集网络,依据相关指标体系,对收集的基础数据实行分级、分类、分项目存贮统计,从而为预防部门查找犯罪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提供依据,为侦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三是建立腐败风险点防控制度。检察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环节,结合对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或可能发生违法违纪的现象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查找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尤其要开展对重点人员、岗位和环节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管理风险点、人员风险点和权力风险点进行分析、排查;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管理等各项防控制度,特别是组织发生违法违纪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再梳理、找盲点、打补丁,全力打造“防范时空无缝衔接、防范环节全面覆盖、防范技术综合运用、防范目标适时跟踪的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三、从干部教育入手,打好“预防针”
一是开展预防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教育和法治宣传,宣讲反腐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政策,宣讲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特别要把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作为重点,筑牢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预防宣传工作。形成“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在预防腐败方面的社会影响。
三是进一步推进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完善内容,争取实现警示教育阵地“规模化”、机制“长效化”,队伍“专业化”、把基地打造成金字品牌,不定期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抗腐能力。
四、从惩治预防入手,强化“威慑力”
一是继续保持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保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声势和力度,发挥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工作联动,注重在职务犯罪线索的排查、移送和深挖等方面加强合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线索管理和初查工作,破解查案中遇到的瓶颈及难题,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要突出打击重点,维护民生民利。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腐败的惩治力度。应重点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严肃查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等领域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妨害社会和谐的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及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有分量的大案要案,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加强对行贿者的惩处。在过去的很多受贿类案件中,对受贿人的打击要远重于行贿人,甚至行贿人不会受到追究,这就使通过行贿获得好处的人几乎没有付出成本,从而使越来越多的行贿人趋之若鹜,纷纷效仿,因此出重拳打击行贿人,是预防贿赂犯罪的有力手段,从而切断受贿的源头,使想行贿者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不敢行贿。 五、从预防文化入手,锻造 “硬功夫”
一是确立与时俱进的预防文化新理念。要树立平等保护市场经济的理念,根据经济发展新情况,审时度势,把预防文化触角延伸到“非公”领域,使其得到平等保护;树立法、理、情相统一理念,在坚持用法制教育进行预防宣传的同时,注重调动家庭及社会的力量,给犯罪分子以人性关怀;积极追求实现正面效应的理念,注重预防文化的质量和效果,如通过上法制教育课使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使预防文化真正起到遏制职务犯罪的作用。
二是加强预防文化理论研究。要发动司法资源与教育资源科学整合,通过征集论文、课题研究、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预防文化理论研究。
六、从预防职能入手,探索“新途径”
一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适时发出检察建议。紧密联系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执法办案实际,选择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金融保险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涉及国家民生民利、影响及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科学预测当前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发案原因、社会危害和发案趋势及预防对策,并及时将调查报告上报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积极开展预防约谈告诫,立足抓早抓小。约谈告诫是指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自侦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及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进行提醒、告诫的警示性谈话。约谈告诫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地将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扼杀在摇篮里,有效地弥补了检察机关传统的预防职务犯罪主要靠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等单一手段的缺陷,使预防职务犯罪措施更具震撼力及针对性。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整合预防人力资源。检察机关应注重延伸职务犯罪预防触角,以推行预防志愿者工作为着力点,整合资源,以点带面,吸纳群众智慧和社会公益力量,有效对接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检察机关可从全市(区)各单位中筛选一批精通专业知识、懂管理、熟悉法律、审计、财会等专项业务,或者在法学理论、工程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预防志愿者制度,能够把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资源优势与预防志愿者覆盖面广、各具特长的专门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既符合志愿者单位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又丰富了检察机关预防人力资源,形成了职务犯罪群防群治的社会化网络,更好地促进了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特点 趋势
作者简介:谭梦璐,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231
一、从整体联动入手,提高“系统性”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构筑社会化大预防机制。促使检察机关更详细地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机制,更便捷地接触到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更容易发现犯罪线索,从而有力促进职务犯罪的惩治工作。
二是坚持协调配合,发挥整体功效。要针对共同犯罪多发、窝串案高发的实际,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协作配合和信息通报制度,凝聚和调动检察、纪检、审计、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多方力量,通过联席会议、专业预防、经济审计等方式,促进检察预防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联席会议应不定期召开,交流分析预防情况,研讨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形成社会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预防氛围,充分发挥预防体系的整体实效。
三是坚持惩防一体,优化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上下一体、侦防一体、外部联动等工作机制的应用,注重预防部门与反贪、反渎部门建立健全经常性沟通、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及对策建议的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协调步骤、突出特色、分工负责,积极推进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从建立机制入手,加强“规范性”
一是建立考核制度和检查指导制度。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整体考核当中,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化预防职能优势,结合案件查处,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配合,加强对发案单位的督促整改及对职务犯罪发生规律、发案趋势的研究,改进案例剖析工作,把案例剖析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的过程,帮助预防教育及制度修复。
二是建立信息预警制度。该制度是以辖区内的行政、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为对象,建立起多层次、覆盖面广的信息收集网络,依据相关指标体系,对收集的基础数据实行分级、分类、分项目存贮统计,从而为预防部门查找犯罪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提供依据,为侦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三是建立腐败风险点防控制度。检察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环节,结合对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或可能发生违法违纪的现象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查找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尤其要开展对重点人员、岗位和环节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管理风险点、人员风险点和权力风险点进行分析、排查;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管理等各项防控制度,特别是组织发生违法违纪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再梳理、找盲点、打补丁,全力打造“防范时空无缝衔接、防范环节全面覆盖、防范技术综合运用、防范目标适时跟踪的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三、从干部教育入手,打好“预防针”
一是开展预防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教育和法治宣传,宣讲反腐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政策,宣讲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特别要把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作为重点,筑牢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预防宣传工作。形成“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在预防腐败方面的社会影响。
三是进一步推进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完善内容,争取实现警示教育阵地“规模化”、机制“长效化”,队伍“专业化”、把基地打造成金字品牌,不定期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抗腐能力。
四、从惩治预防入手,强化“威慑力”
一是继续保持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保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声势和力度,发挥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工作联动,注重在职务犯罪线索的排查、移送和深挖等方面加强合作,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线索管理和初查工作,破解查案中遇到的瓶颈及难题,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要突出打击重点,维护民生民利。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腐败的惩治力度。应重点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严肃查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等领域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妨害社会和谐的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及时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有分量的大案要案,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加强对行贿者的惩处。在过去的很多受贿类案件中,对受贿人的打击要远重于行贿人,甚至行贿人不会受到追究,这就使通过行贿获得好处的人几乎没有付出成本,从而使越来越多的行贿人趋之若鹜,纷纷效仿,因此出重拳打击行贿人,是预防贿赂犯罪的有力手段,从而切断受贿的源头,使想行贿者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不敢行贿。 五、从预防文化入手,锻造 “硬功夫”
一是确立与时俱进的预防文化新理念。要树立平等保护市场经济的理念,根据经济发展新情况,审时度势,把预防文化触角延伸到“非公”领域,使其得到平等保护;树立法、理、情相统一理念,在坚持用法制教育进行预防宣传的同时,注重调动家庭及社会的力量,给犯罪分子以人性关怀;积极追求实现正面效应的理念,注重预防文化的质量和效果,如通过上法制教育课使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使预防文化真正起到遏制职务犯罪的作用。
二是加强预防文化理论研究。要发动司法资源与教育资源科学整合,通过征集论文、课题研究、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预防文化理论研究。
六、从预防职能入手,探索“新途径”
一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适时发出检察建议。紧密联系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执法办案实际,选择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金融保险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涉及国家民生民利、影响及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科学预测当前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发案原因、社会危害和发案趋势及预防对策,并及时将调查报告上报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积极开展预防约谈告诫,立足抓早抓小。约谈告诫是指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自侦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及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进行提醒、告诫的警示性谈话。约谈告诫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地将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扼杀在摇篮里,有效地弥补了检察机关传统的预防职务犯罪主要靠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等单一手段的缺陷,使预防职务犯罪措施更具震撼力及针对性。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整合预防人力资源。检察机关应注重延伸职务犯罪预防触角,以推行预防志愿者工作为着力点,整合资源,以点带面,吸纳群众智慧和社会公益力量,有效对接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检察机关可从全市(区)各单位中筛选一批精通专业知识、懂管理、熟悉法律、审计、财会等专项业务,或者在法学理论、工程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预防志愿者制度,能够把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资源优势与预防志愿者覆盖面广、各具特长的专门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既符合志愿者单位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又丰富了检察机关预防人力资源,形成了职务犯罪群防群治的社会化网络,更好地促进了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