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古人立碑是一件郑重、庄严的事
王十朋(1112~1171),温州乐清县梅溪人,故号梅溪,其文集也称《梅溪先生集》。他少有大志,但科场坎坷,直到46岁,中进士第一,也就是状元。王十朋入仕后,立朝有大节,主张起用张浚北伐,恢复中原;外任有政声,在夔州、泉州等地任上,深孚民望。南宋一朝,王十朋素以气节名世,其道德,其政绩,堪称文官之楷模。
乾道七年(1171)七月,王十朋卒于家,享年六十。同年十二月六日,“葬于左原白岩”,也就是今天乐清市四都乡梅岙村牛塘山,其地距离梅溪故居仅里许。
王十朋墓,当地称为“状元坟”,作为乐清历史上最大的乡贤,“状元坟”得到后世善待。明末清初,墓园格局完整,石像森嚴,碑亭巍然。
直到近现代,墓地才遭毁坏,如今重建的王十朋墓,除了残存的石人石马,面貌去古已远,只作为历史文化名人纪念地,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碑亭内,原本立有《有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十朋)墓志铭》碑,由汪应辰撰文、张栻书丹、朱熹篆盖。汪、张、朱三人,均为名满天下的大儒贤臣,与志主合而为四,故称“四贤碑”。
四贤碑立于墓表,曾经是乐清史上最著名的古碑。可惜“文革”期间,墓碑遭毁,只残存150个字的残块,保存在墓地附近新建的“王十朋纪念堂”里。
墓碑前头的三行文字,其文曰:“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上饶郡开国侯汪应辰撰;承事郎、直宝文阁、权发遣静江军府、广南西路兵马都钤辖兼主管本路经略安抚司公事、赐紫金鱼袋张栻书;宣教郎、新权发遣南康军事朱熹题盖。”
这些看似晦涩的文字,有必要全文照录。由汪应辰、张栻、朱熹名前的头衔,可以考证墓碑形成的过程。
汪应辰,生前与王十朋有旧,他撰铭时距离王十朋下葬,已有三四年之久。
尽管汪应辰是王十朋的好友,然而撰铭,必须先有王家孝子提供的王十朋生平事迹的素材,即“行状”。《王十朋行状》的作者是温州知州莫子齐,此由朱熹为《梅溪集》所作序言可知。莫子齐知温州,事在乾道九年(1173)。孝子请他作行状,也在乃父下葬后一年余。
这就是说,王十朋下葬时,并无墓志铭,只有孝子执笔、临时刻就的“圹志”用来随葬。圹志简略,只记墓主人生平世系、生卒年月、葬地等简单信息。因为葬期紧迫,请人撰铭,费时耗力,不免与葬期冲突,以亲人执笔的《圹志》,权宜替代名家撰写的、正式的“墓志铭”,是为惯例。
汪应辰完成《墓志铭》的文本,孝子邀请张栻书写志文——王十朋与张浚、张栻父子有深厚友谊——张栻于淳熙二年二月“知静江府”,淳熙五年(1178)进秩“直宝文阁”。可知,张栻书写志文,又在汪应辰撰铭三年以后。
古代墓志,分志盖、志身两部分,上下扣合,志盖多以篆书刻题,故称“篆盖”“题盖”。朱熹知南康军,在淳熙五年(1178)或稍后,可知朱熹为《墓志铭》“题盖”,又在张栻书丹后一年左右。
走完上述程序,孝子邀请石匠将汪应辰的文章、张栻的书法、朱熹的篆题,刊刻成碑,树立于墓地之上。这就是南宋墓碑形成过程的一般情形。
《墓志铭》是地表的巨碑,当然无法配备志盖。朱熹所谓“题盖”,实为碑首的“题额”。墓上立碑之时,距离王十朋下葬已有多年,孝子不可能为安置新刻的墓碑,重新掘开父亲的墓穴,遂将《墓志铭》碑立于墓表。
墓志铭,是一个人的盖棺定论,必须郑重其事;墓碑,立于墓地之上,为后人观瞻所系,关乎祖先与家族的记忆与荣誉,更加不可不慎。
王十朋墓上立碑,距其下葬七八年以后,参与创作之人,均为一时之选。所谓“君子立其诚”,只有名家大儒的参与,才能赋予墓碑道德上的公信力。尤其像王十朋这类以气节立身的人物,非但有必要邀请名家,更必须是生前的故交,绝非厚颜攀附的所谓名人。
由此可知,古人立碑是一件多么郑重、庄严的事。
王十朋(1112~1171),温州乐清县梅溪人,故号梅溪,其文集也称《梅溪先生集》。他少有大志,但科场坎坷,直到46岁,中进士第一,也就是状元。王十朋入仕后,立朝有大节,主张起用张浚北伐,恢复中原;外任有政声,在夔州、泉州等地任上,深孚民望。南宋一朝,王十朋素以气节名世,其道德,其政绩,堪称文官之楷模。
乾道七年(1171)七月,王十朋卒于家,享年六十。同年十二月六日,“葬于左原白岩”,也就是今天乐清市四都乡梅岙村牛塘山,其地距离梅溪故居仅里许。
王十朋墓,当地称为“状元坟”,作为乐清历史上最大的乡贤,“状元坟”得到后世善待。明末清初,墓园格局完整,石像森嚴,碑亭巍然。
直到近现代,墓地才遭毁坏,如今重建的王十朋墓,除了残存的石人石马,面貌去古已远,只作为历史文化名人纪念地,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碑亭内,原本立有《有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十朋)墓志铭》碑,由汪应辰撰文、张栻书丹、朱熹篆盖。汪、张、朱三人,均为名满天下的大儒贤臣,与志主合而为四,故称“四贤碑”。
四贤碑立于墓表,曾经是乐清史上最著名的古碑。可惜“文革”期间,墓碑遭毁,只残存150个字的残块,保存在墓地附近新建的“王十朋纪念堂”里。
墓碑前头的三行文字,其文曰:“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上饶郡开国侯汪应辰撰;承事郎、直宝文阁、权发遣静江军府、广南西路兵马都钤辖兼主管本路经略安抚司公事、赐紫金鱼袋张栻书;宣教郎、新权发遣南康军事朱熹题盖。”
这些看似晦涩的文字,有必要全文照录。由汪应辰、张栻、朱熹名前的头衔,可以考证墓碑形成的过程。
汪应辰,生前与王十朋有旧,他撰铭时距离王十朋下葬,已有三四年之久。
尽管汪应辰是王十朋的好友,然而撰铭,必须先有王家孝子提供的王十朋生平事迹的素材,即“行状”。《王十朋行状》的作者是温州知州莫子齐,此由朱熹为《梅溪集》所作序言可知。莫子齐知温州,事在乾道九年(1173)。孝子请他作行状,也在乃父下葬后一年余。
这就是说,王十朋下葬时,并无墓志铭,只有孝子执笔、临时刻就的“圹志”用来随葬。圹志简略,只记墓主人生平世系、生卒年月、葬地等简单信息。因为葬期紧迫,请人撰铭,费时耗力,不免与葬期冲突,以亲人执笔的《圹志》,权宜替代名家撰写的、正式的“墓志铭”,是为惯例。
汪应辰完成《墓志铭》的文本,孝子邀请张栻书写志文——王十朋与张浚、张栻父子有深厚友谊——张栻于淳熙二年二月“知静江府”,淳熙五年(1178)进秩“直宝文阁”。可知,张栻书写志文,又在汪应辰撰铭三年以后。
古代墓志,分志盖、志身两部分,上下扣合,志盖多以篆书刻题,故称“篆盖”“题盖”。朱熹知南康军,在淳熙五年(1178)或稍后,可知朱熹为《墓志铭》“题盖”,又在张栻书丹后一年左右。
走完上述程序,孝子邀请石匠将汪应辰的文章、张栻的书法、朱熹的篆题,刊刻成碑,树立于墓地之上。这就是南宋墓碑形成过程的一般情形。
《墓志铭》是地表的巨碑,当然无法配备志盖。朱熹所谓“题盖”,实为碑首的“题额”。墓上立碑之时,距离王十朋下葬已有多年,孝子不可能为安置新刻的墓碑,重新掘开父亲的墓穴,遂将《墓志铭》碑立于墓表。
墓志铭,是一个人的盖棺定论,必须郑重其事;墓碑,立于墓地之上,为后人观瞻所系,关乎祖先与家族的记忆与荣誉,更加不可不慎。
王十朋墓上立碑,距其下葬七八年以后,参与创作之人,均为一时之选。所谓“君子立其诚”,只有名家大儒的参与,才能赋予墓碑道德上的公信力。尤其像王十朋这类以气节立身的人物,非但有必要邀请名家,更必须是生前的故交,绝非厚颜攀附的所谓名人。
由此可知,古人立碑是一件多么郑重、庄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