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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樱花初绽,柳枝吐绿的季节。迎着《建筑法》这股暖暖的春风,四川省筑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座谈会在蓉召开了。来自全省各地、市、州建委、建管科、质监安站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四川省建设厅郑勇副厅长、省造价总站谢洪学站长、建管处常健处长、省质监站田文副站长等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rn 会上,省质监站田副站长首先介绍了四川省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有关情况。谈到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时,他指出:(1)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不论施工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并把这项工作纳入资质年检rn的内容;(2)被保险人是从事建筑行业危险作业的职工;(3)投保人是建筑施工企业,投保费用开支计入建筑成本,由建设单位承担。rn 四川省副厅长郑勇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建筑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是贯彻《建筑法》,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落实这项工作,省里将于年底进行专项检查。会议围绕推行意外伤害保险的议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省造价总站谢站长、建管处常健处长根据省内当前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强调指出了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势在必行。攀枝花、内江质安站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作法和经验。大会一致认为,推行意外伤害保险,是贯彻落实《建筑法》的有力举措,它既可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又可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我rn们深信,通过施工企业、安监站、保险公司三方面的密切配合,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会在全省迅速展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将更加规范化、制rn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