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医疗收费价位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和发展起来的。当时社会实行“低薪金、广就业”政策,对劳动者来讲,他们创造的劳动价值中的一部分,隐含在国家或集体财政收入中,故患病诊疗时,由国家或集体承担大部分费用,个人承担极小的部分。医院延续这种收费政策,显然和我国转轨时期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很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