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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当前,首要是认识清楚主要矛盾是什么,表现为哪些形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当前集中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在这些利益冲突中,大都是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发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例如由社会缺乏公平、公正引发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由政府公共性、服务性缺失引发的政府与群众的矛盾,由干部的特权及腐败问题引发的干群矛盾等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做到从源头上减少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产生。
首先,必须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社会制度的公正性。坚持以人为本,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以人为本,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社会制度的公正性,才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避免出现社会分裂和社会动荡。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制度保障,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其次,必须畅通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制度化利益诉求渠道,有利于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也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化解矛盾。对自己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合理诉求,这是所有公民正当的民主权利,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是群众民主意识的觉醒。因此,必须严格要求各级干部,决不能堵塞群众的信息渠道,要从政治责任的高度,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难题,如果解决不了,也要及时把群众的利益诉求反映到上级党委政府。绝不能把上访群众当作“刁民”、“刺头”,或者搞变相“截访”和贿赂,以阻塞言路。同时,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应该有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做保障。为此,制定必要的、切实可行的保护群众利益诉求的各项制度势在必行。形成新的公民利益表达的方式和途径,尽可能地减少公民利益诉求的“非理性”和暴力,党和政府应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成熟的社会组织,不仅能整合民众离散化的利益表达与诉求,而且还能提供一个制度化的国家与社会间利益协商的平台与机制,有效制衡国家权力,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改善党、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各级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目前,必须从稳定政权的高度,有效制约权力的运行,惩治特权和腐败。那种腐败在转型期不可避免、腐败不会危及政权的论调其实是腐败者的障眼法。综观国内外历史经验,腐败导致政权更迭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一定要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人民的公仆。同时,要注意提高自己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保持反映民意的敏锐性;二是要善于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三是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如此,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当前,首要是认识清楚主要矛盾是什么,表现为哪些形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当前集中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在这些利益冲突中,大都是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发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例如由社会缺乏公平、公正引发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由政府公共性、服务性缺失引发的政府与群众的矛盾,由干部的特权及腐败问题引发的干群矛盾等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做到从源头上减少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产生。
首先,必须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社会制度的公正性。坚持以人为本,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以人为本,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社会制度的公正性,才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避免出现社会分裂和社会动荡。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制度保障,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其次,必须畅通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制度化利益诉求渠道,有利于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也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化解矛盾。对自己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合理诉求,这是所有公民正当的民主权利,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是群众民主意识的觉醒。因此,必须严格要求各级干部,决不能堵塞群众的信息渠道,要从政治责任的高度,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难题,如果解决不了,也要及时把群众的利益诉求反映到上级党委政府。绝不能把上访群众当作“刁民”、“刺头”,或者搞变相“截访”和贿赂,以阻塞言路。同时,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应该有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做保障。为此,制定必要的、切实可行的保护群众利益诉求的各项制度势在必行。形成新的公民利益表达的方式和途径,尽可能地减少公民利益诉求的“非理性”和暴力,党和政府应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成熟的社会组织,不仅能整合民众离散化的利益表达与诉求,而且还能提供一个制度化的国家与社会间利益协商的平台与机制,有效制衡国家权力,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改善党、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各级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目前,必须从稳定政权的高度,有效制约权力的运行,惩治特权和腐败。那种腐败在转型期不可避免、腐败不会危及政权的论调其实是腐败者的障眼法。综观国内外历史经验,腐败导致政权更迭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一定要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人民的公仆。同时,要注意提高自己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保持反映民意的敏锐性;二是要善于把握矛盾运动的规律;三是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如此,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