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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迅速增长,破坏了局部生态环境,影响并制约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逐渐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研究制定治理模式,但囿于农村生活观念、生活方式、生活水平及治理资金、治理设备设施、人员队伍建设等现实条件的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面临一定困难。当前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并搭建“管理—治理”相结合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市场管理机制,完善考核与问责制度,最终形成“有调研、有方案;有制度、有落实、有监督;能运转、有效益”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关键词】:农村;垃圾治理;治理困境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依托城市技术、资源、人口等优势带动农村发展的城镇化建设,在促进农村经济水平提升的同时,相应出现了因农村生活垃圾数量、种类的增加而造成的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 有学者根据调查将目前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农业生产垃圾(蔬菜枝叶、瓜果皮、各类腐坏蔬菜和水果等)、燃料废渣(煤渣、草木灰等)、建筑材料类(碎砖瓦、渣土等)、厨余垃圾(剩菜、剩饭、剩汤等)、生活垃圾(废玻璃、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等)以及人畜排泄物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越来越多,但是每年得到有效分类处理的垃圾数量是微乎其微的。
相较于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时间处在“无人问津”的状态。如在法律层面上,此前国家制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保障,而涉及农村领域几乎没有。直至2014 年 4 月 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次修改增加了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城乡环保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尽管此次《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境保护作出了关注,然而只是简略地对农村环境综合整顿进行提及,并未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出详细规定。同样在农村环境保护普及宣传教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资金投入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空白期”,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关注力度。
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困境
2.1 群众生活观念与环保意识不同步
根据住建部2013年初步统计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约有6.5亿常住人口,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1亿吨,其中有0.7亿吨未做任何处理。在城镇化建设及城市部分工业转移的影响下,农村整体经济总量逐步上升,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及数量也逐步攀升,但群众的生活观念与环保意识并未同步提升。传统观念依托农村环境的自净能力,缺乏环保意识,对生活垃圾采取“大糅合、随意丢”的处理方式,造成了多处污染。
环保意识教育与经济发展相脱节、不同步,是造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出现“责任模糊”的重要原因。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种不同步的现状造成农村垃圾治理出现“杂而不分、散而不聚”的困难。
2.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不到位
农村生活垃圾从“收集—筛选—运送—处理”等各环节基础设施建设上,较于城市垃圾处理而言是存在严重不足。垃圾固定投放点、垃圾运输车、垃圾处理站、垃圾箱安置等基础性工程建设及保洁从业人员安排方面,均存在一定缺口。而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最终归结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不够。有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仅有21.8万个,仅占37%;有14个省还不到30%,有少数省甚至不到10%。农村生活垃圾因居民分布情况,而存在分散性大,可回收利用量少,治理成本高的现实因素,需要投入的治理硬件设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当前,各级政府资金也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的主要来源,但由于治理费用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设和运行费用的缺口相当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落实的实际困难。
2.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控体系不完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关乎着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的全面完成,更关乎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的完成。新时期的农村群众在解决经济问题之余,也逐渐开始关注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也受到各方关注。农村因其所处地理位置、群众生活观念等因素影响,各地区农村间贫富差异不尽相同,各相关部门对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国家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管控及问责体系,而地方自行制定存在缺乏统一协调与监督的问题,在制度与机制上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有效落实。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对策分析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所面临的几种困境,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对策。(1)首先,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应形成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统一认识,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必要性,同时在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加入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的资金考虑,并通过微信、广播、公益广告、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村群众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感。(2)其次,必须制定合理的治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终端的延伸,鼓励各高校环境学科领域学者专家研究农村与城市环境治理资源共享的可操作性;同时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成立“省级部门管理、市县级部门把控、镇村落实”的层级管控体系,将管理职能与治理职能充分结合起来,并形成相应的问责制度,依靠制度保障落实,通过落实总结经验。(3)再次,必须完善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通过专业指导与群众主动配合来完成,最终依靠基层工作人员的落实,因此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积极发挥农村双委会干部、基层群众党员的“人情关系”,形成垃圾治理“包到户”“责到人”的治理网络,将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到居民小组,直至居民家庭,最终实现垃圾治理群众态度由“被动向主动”的转换。(4)最后,形成科学的垃圾处理模式。垃圾治理的最终目的是防止污染,避免破坏生态环境。治理单位需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垃圾特性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比如引入微生物降解、二次利用、还田还农等方式,进行垃圾的合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情况,是“一场持久战”,而非“一场短暂的运动战”。并且农村垃圾的妥善处理并不存在技术难点,关键在于需要各有关部门、相关领域研究学者、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完善管理联动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切实解决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垃圾清运系统、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壮大治理工作队伍,摆脱治理困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
参考文献:
[1]丛 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律问题及消解对策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5,27(1):139 ~ 142.
[2]潘志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研究[J].环境卫生工程,2013,21(1):58 ~ 62.
[3]祝维伟.源头分类 科学处理 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模式[J].新农村,2015:5 ~ 8.
【关键词】:农村;垃圾治理;治理困境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依托城市技术、资源、人口等优势带动农村发展的城镇化建设,在促进农村经济水平提升的同时,相应出现了因农村生活垃圾数量、种类的增加而造成的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 有学者根据调查将目前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农业生产垃圾(蔬菜枝叶、瓜果皮、各类腐坏蔬菜和水果等)、燃料废渣(煤渣、草木灰等)、建筑材料类(碎砖瓦、渣土等)、厨余垃圾(剩菜、剩饭、剩汤等)、生活垃圾(废玻璃、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等)以及人畜排泄物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越来越多,但是每年得到有效分类处理的垃圾数量是微乎其微的。
相较于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时间处在“无人问津”的状态。如在法律层面上,此前国家制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保障,而涉及农村领域几乎没有。直至2014 年 4 月 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次修改增加了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城乡环保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尽管此次《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境保护作出了关注,然而只是简略地对农村环境综合整顿进行提及,并未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出详细规定。同样在农村环境保护普及宣传教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资金投入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空白期”,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关注力度。
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困境
2.1 群众生活观念与环保意识不同步
根据住建部2013年初步统计的数据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约有6.5亿常住人口,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1亿吨,其中有0.7亿吨未做任何处理。在城镇化建设及城市部分工业转移的影响下,农村整体经济总量逐步上升,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及数量也逐步攀升,但群众的生活观念与环保意识并未同步提升。传统观念依托农村环境的自净能力,缺乏环保意识,对生活垃圾采取“大糅合、随意丢”的处理方式,造成了多处污染。
环保意识教育与经济发展相脱节、不同步,是造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出现“责任模糊”的重要原因。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种不同步的现状造成农村垃圾治理出现“杂而不分、散而不聚”的困难。
2.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不到位
农村生活垃圾从“收集—筛选—运送—处理”等各环节基础设施建设上,较于城市垃圾处理而言是存在严重不足。垃圾固定投放点、垃圾运输车、垃圾处理站、垃圾箱安置等基础性工程建设及保洁从业人员安排方面,均存在一定缺口。而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最终归结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不够。有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仅有21.8万个,仅占37%;有14个省还不到30%,有少数省甚至不到10%。农村生活垃圾因居民分布情况,而存在分散性大,可回收利用量少,治理成本高的现实因素,需要投入的治理硬件设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当前,各级政府资金也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的主要来源,但由于治理费用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设和运行费用的缺口相当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落实的实际困难。
2.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控体系不完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关乎着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的全面完成,更关乎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的完成。新时期的农村群众在解决经济问题之余,也逐渐开始关注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也受到各方关注。农村因其所处地理位置、群众生活观念等因素影响,各地区农村间贫富差异不尽相同,各相关部门对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国家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管控及问责体系,而地方自行制定存在缺乏统一协调与监督的问题,在制度与机制上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有效落实。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对策分析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所面临的几种困境,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对策。(1)首先,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应形成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统一认识,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必要性,同时在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加入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的资金考虑,并通过微信、广播、公益广告、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村群众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感。(2)其次,必须制定合理的治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终端的延伸,鼓励各高校环境学科领域学者专家研究农村与城市环境治理资源共享的可操作性;同时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成立“省级部门管理、市县级部门把控、镇村落实”的层级管控体系,将管理职能与治理职能充分结合起来,并形成相应的问责制度,依靠制度保障落实,通过落实总结经验。(3)再次,必须完善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通过专业指导与群众主动配合来完成,最终依靠基层工作人员的落实,因此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积极发挥农村双委会干部、基层群众党员的“人情关系”,形成垃圾治理“包到户”“责到人”的治理网络,将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到居民小组,直至居民家庭,最终实现垃圾治理群众态度由“被动向主动”的转换。(4)最后,形成科学的垃圾处理模式。垃圾治理的最终目的是防止污染,避免破坏生态环境。治理单位需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垃圾特性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比如引入微生物降解、二次利用、还田还农等方式,进行垃圾的合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情况,是“一场持久战”,而非“一场短暂的运动战”。并且农村垃圾的妥善处理并不存在技术难点,关键在于需要各有关部门、相关领域研究学者、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完善管理联动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切实解决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垃圾清运系统、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壮大治理工作队伍,摆脱治理困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
参考文献:
[1]丛 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律问题及消解对策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5,27(1):139 ~ 142.
[2]潘志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研究[J].环境卫生工程,2013,21(1):58 ~ 62.
[3]祝维伟.源头分类 科学处理 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模式[J].新农村,2015: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