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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中的能动主义司法哲学意味着最高法院采取更加灵活的态度解释《宪法》条款和运用司法审查权,更加积极地看待最高法院在社会进程中的政治角色,特别是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司法能动主义哲学是美国《宪法》得以历久弥新、保持与时俱进生命力的原动力所在,并且在当代美国平等权利观念的发展、联邦制特点的变化、最高法院自身宪政地位的提高以及宪政体制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在文化多元时代司法能动主义哲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