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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大法规”为切入点,分析天津市高校党团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应从三个方面构建高校党团反腐倡廉一体化创新机制,即狠抓纪律建设再出新规章,全面从严治党绝不留死角;严控后备人才队伍筛选标准,筑牢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堤坝;党建替廉政工程添砖加瓦,团建为反腐斗争强基固本。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不是党组织“一枝独秀”,而应与共青团通力合作,共同营造“的良好政治生态。
关键词: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两大法规”;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1-0024-03
在党的作风建设史上,2012年12月4日已成标志性节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打响了作风建设的“第一枪”;紧随而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反腐倡廉更加“接地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正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加“有底气”,特别是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堪称“双剑合璧”(以下称为“两大法规”),用实实在在的力度印证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没有完成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唯有进行态”的铮铮论断。在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风口浪尖,既要有“啃硬骨头”的胆识,又要有“涉险滩”的魄力,敢于“动奶酪”、触动原有体制下部分利益集团的一己之私,“四个意识”的提出可谓上承党意、下顺民心,再次在全党范围内吹响反腐倡廉工作冲锋号。在此新形势下,以“两大法规”为切入点,积极探讨构建党团反腐倡廉一体化体制新思路、巩固并扩大反腐倡廉来之不易的战果,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高校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狠抓纪律建设再出新规章,全面从严治党绝不留死角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只有不断跟随党的发展加以完善,才能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涉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等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加大反腐惩恶力度,进一步强化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探索,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修订“两大法规”是我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内制度的需要,“两大法规”的修订也汲取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成果的制度化,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革故鼎新。从这次对党内“两大法规”的修订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旨在树立共产党员的“道德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旨在划清党内“纪律底线”。新的条例将原先党章要求的纪律细分细化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对每项纪律中涉及的违纪行为及处置办法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逐条开列负面清单。从立规立据的角度,对党组织和党员划出“底线”。“两大法规”的出台,将有力推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充分显现,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在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从严治团为抓手。从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共青团是党亲手建立和培养的,党领导团,团紧跟党走,《团章》明确规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协助党展开工作,共青团的成员是共产党的后备军,党对团从各方面加强领导,给予关怀。腐败贪污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顽瘴痼疾,是阻碍党和人民鱼水情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两大法规”重拳出击的新形勢下,依纪依法严惩腐败贵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团相结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在研究部署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就旗帜鲜明地指出:要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持之以恒地抓好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建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团干部队伍;要以习总书记提出的团干部最富有理想为指引,加强各级团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树立远大理想,从思想上引导团干部“不想腐”。要逐条对照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团干部“不能腐”。要通过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让广大团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营造“不敢腐”氛围。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上来,团结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严控后备人才队伍筛选标准,筑牢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堤坝
完善党委、纪委“两个主体责任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党委和纪委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方位织密政治引领、监督执纪的“防护网”。具体来说,高校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实担负起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指导同级纪委做好主体监督的各项工作,保持着良好的沟通配合,从自身建设做起,在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要部署工作中高校要走在前做表率。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促进、同向发力。
共青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三责任区”。从2015年5月中央组织部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针对高校共青团员的入党全过程要求的精细化、科学化趋势不难看出,从严治团已成不刊之论。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7章44条,依据新修订的《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这些细节都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党中央站在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净化政治考量基础上,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所作出的修订都是依据群众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真正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从源头净化腐败滋生土壤的决心和力度。 三、党建替廉政工程添砖加瓦,团建为反腐斗争强基固本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浩繁复杂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需要党、团组织“双剑合璧”、形成合力、密切配合、高效联动。我们在查阅最新权威官方发布资料、征询相关党团纪委负责人同志宝贵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成果、从天津市高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出发,以三个层面九大举措作为突破口,致力于开辟一条具有天津市高校特色的党团联动反腐倡廉一体化机制可行性道路。
(一)党委:反腐倡廉的主战场
高校各级党委牵头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以问责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聚焦作风顽疾,着力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执纪监督,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政令畅通;加大查处力度,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章建制,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保障,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出发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同时要始终以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落脚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高校各级党组织要不断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下一级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推动一级抓一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确保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各级党委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而是要不断在长期工作中开展复杂、艰巨的斗争。高校各级党委只有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各项行动具体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一手抓惩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解决干部腐化、特权现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滚石上山、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团委:正风肃纪的大本营
各级团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四有新人”,共青团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从严治团,锤炼过硬团风”。一是向全面从严治党标准看齐、从严从实管团治团。从严治团,关键在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祛除政治生活锻炼不足的弊病、攻克“机关化”“娱乐化”等作风方面的顽疾;加强工作督导,将“严实”贯穿在抓督导、抓落实的各个环节,以团内工作作风转变内化为工作实效的提升。以“严厉”引导团干部修炼“内功”,牢牢抓住拒腐防变的“牛鼻子”。二是不断保持和增强群众性,坚持以青年为本,以青年需求为立足点,以青年满意为标准。关注、关心、关爱青年成长,倾听基层一线青年呼声,维护青年、促进青年、服务青年、密切联系青年,让广大青年感受到家的温暖。以实际行动维护青年权益。高校各级团组织要落实建立联系青年的长效机制,走进青年心中,了解青年的所思所想,引导青年思想成长进步,把共青团的根更深更广地扎在广大青年之中。三是共青团组织要充分深入基层、保证走进青年的时间和实效,不做青年“官”,只做青年“友”,下大力气破解“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有效覆盖面不足”的现实课题、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三)共青团员:以“八字真经”践行“中国梦”,做党团联动的生力军
一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通过青年故事分享、主题辩论会、寒暑假社会实践、榜样助力青春分享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学习总书记讲话的感受和思考,在实际工作学习中不断践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并深化为自身道德准则。二是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不断丰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榜样力量的感染和影响,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自己的实际工作学习中,并将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宣传,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正确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三是一心一意跟党走、两袖清风树正气、三省吾身慎言行、四海之内结挚友、五湖尽揽求真知、六神汇聚修身性、七洲遍访传国粹、八方来客礼相待、九天巡游立壮志、十全十美盼和谐。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激发青春活力,用青春的脊梁扛起时代的重任,用青春的韶华装点祖国的容颜,用青春的笔触书写壮美的诗行。
四、结语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习近平总书记曾不无忧患意识地说:“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反腐无上限、打虎无禁区,打虎没有“铁帽子王”、更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十八大以来“弹指一挥间”,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拘泥于党组织“一枝独秀”,而应在共青团的通力合作下以“四进四信”系列活动为契机,“治病树、拔烂树、扶歪树”,修葺好党建“后花园”,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简介:张翔(1970-),男,汉族,天津人,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和预防职务违纪违法。
刘红梅(1981-)女,漢族,甘肃陇西人,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讲师、高级政工师、团委书记,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马双)
关键词: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两大法规”;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1-0024-03
在党的作风建设史上,2012年12月4日已成标志性节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打响了作风建设的“第一枪”;紧随而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反腐倡廉更加“接地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正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加“有底气”,特别是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堪称“双剑合璧”(以下称为“两大法规”),用实实在在的力度印证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没有完成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唯有进行态”的铮铮论断。在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风口浪尖,既要有“啃硬骨头”的胆识,又要有“涉险滩”的魄力,敢于“动奶酪”、触动原有体制下部分利益集团的一己之私,“四个意识”的提出可谓上承党意、下顺民心,再次在全党范围内吹响反腐倡廉工作冲锋号。在此新形势下,以“两大法规”为切入点,积极探讨构建党团反腐倡廉一体化体制新思路、巩固并扩大反腐倡廉来之不易的战果,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高校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狠抓纪律建设再出新规章,全面从严治党绝不留死角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只有不断跟随党的发展加以完善,才能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涉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等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加大反腐惩恶力度,进一步强化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探索,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修订“两大法规”是我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内制度的需要,“两大法规”的修订也汲取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成果的制度化,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革故鼎新。从这次对党内“两大法规”的修订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旨在树立共产党员的“道德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旨在划清党内“纪律底线”。新的条例将原先党章要求的纪律细分细化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对每项纪律中涉及的违纪行为及处置办法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逐条开列负面清单。从立规立据的角度,对党组织和党员划出“底线”。“两大法规”的出台,将有力推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充分显现,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在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从严治团为抓手。从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共青团是党亲手建立和培养的,党领导团,团紧跟党走,《团章》明确规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协助党展开工作,共青团的成员是共产党的后备军,党对团从各方面加强领导,给予关怀。腐败贪污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顽瘴痼疾,是阻碍党和人民鱼水情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两大法规”重拳出击的新形勢下,依纪依法严惩腐败贵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团相结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在研究部署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就旗帜鲜明地指出:要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持之以恒地抓好共青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建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团干部队伍;要以习总书记提出的团干部最富有理想为指引,加强各级团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树立远大理想,从思想上引导团干部“不想腐”。要逐条对照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团干部“不能腐”。要通过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让广大团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营造“不敢腐”氛围。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上来,团结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严控后备人才队伍筛选标准,筑牢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堤坝
完善党委、纪委“两个主体责任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党委和纪委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方位织密政治引领、监督执纪的“防护网”。具体来说,高校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实担负起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指导同级纪委做好主体监督的各项工作,保持着良好的沟通配合,从自身建设做起,在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要部署工作中高校要走在前做表率。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促进、同向发力。
共青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三责任区”。从2015年5月中央组织部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针对高校共青团员的入党全过程要求的精细化、科学化趋势不难看出,从严治团已成不刊之论。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7章44条,依据新修订的《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这些细节都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党中央站在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净化政治考量基础上,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所作出的修订都是依据群众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真正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从源头净化腐败滋生土壤的决心和力度。 三、党建替廉政工程添砖加瓦,团建为反腐斗争强基固本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浩繁复杂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需要党、团组织“双剑合璧”、形成合力、密切配合、高效联动。我们在查阅最新权威官方发布资料、征询相关党团纪委负责人同志宝贵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成果、从天津市高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出发,以三个层面九大举措作为突破口,致力于开辟一条具有天津市高校特色的党团联动反腐倡廉一体化机制可行性道路。
(一)党委:反腐倡廉的主战场
高校各级党委牵头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以问责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聚焦作风顽疾,着力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执纪监督,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政令畅通;加大查处力度,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章建制,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保障,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出发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同时要始终以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落脚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高校各级党组织要不断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下一级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推动一级抓一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确保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各级党委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而是要不断在长期工作中开展复杂、艰巨的斗争。高校各级党委只有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各项行动具体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一手抓惩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解决干部腐化、特权现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滚石上山、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团委:正风肃纪的大本营
各级团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四有新人”,共青团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从严治团,锤炼过硬团风”。一是向全面从严治党标准看齐、从严从实管团治团。从严治团,关键在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祛除政治生活锻炼不足的弊病、攻克“机关化”“娱乐化”等作风方面的顽疾;加强工作督导,将“严实”贯穿在抓督导、抓落实的各个环节,以团内工作作风转变内化为工作实效的提升。以“严厉”引导团干部修炼“内功”,牢牢抓住拒腐防变的“牛鼻子”。二是不断保持和增强群众性,坚持以青年为本,以青年需求为立足点,以青年满意为标准。关注、关心、关爱青年成长,倾听基层一线青年呼声,维护青年、促进青年、服务青年、密切联系青年,让广大青年感受到家的温暖。以实际行动维护青年权益。高校各级团组织要落实建立联系青年的长效机制,走进青年心中,了解青年的所思所想,引导青年思想成长进步,把共青团的根更深更广地扎在广大青年之中。三是共青团组织要充分深入基层、保证走进青年的时间和实效,不做青年“官”,只做青年“友”,下大力气破解“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有效覆盖面不足”的现实课题、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三)共青团员:以“八字真经”践行“中国梦”,做党团联动的生力军
一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通过青年故事分享、主题辩论会、寒暑假社会实践、榜样助力青春分享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学习总书记讲话的感受和思考,在实际工作学习中不断践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并深化为自身道德准则。二是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不断丰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榜样力量的感染和影响,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自己的实际工作学习中,并将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宣传,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正确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三是一心一意跟党走、两袖清风树正气、三省吾身慎言行、四海之内结挚友、五湖尽揽求真知、六神汇聚修身性、七洲遍访传国粹、八方来客礼相待、九天巡游立壮志、十全十美盼和谐。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激发青春活力,用青春的脊梁扛起时代的重任,用青春的韶华装点祖国的容颜,用青春的笔触书写壮美的诗行。
四、结语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习近平总书记曾不无忧患意识地说:“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反腐无上限、打虎无禁区,打虎没有“铁帽子王”、更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十八大以来“弹指一挥间”,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拘泥于党组织“一枝独秀”,而应在共青团的通力合作下以“四进四信”系列活动为契机,“治病树、拔烂树、扶歪树”,修葺好党建“后花园”,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简介:张翔(1970-),男,汉族,天津人,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和预防职务违纪违法。
刘红梅(1981-)女,漢族,甘肃陇西人,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讲师、高级政工师、团委书记,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马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