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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秀山土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秀山土鸡”产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业主投资,市场运作,风险补偿”的原则,实行“资源培育基地化,基地管理标准化,科技助推良种化,经营管理集约化,产业发展多元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强化产业科技支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巩固完善产业链条,做大“秀山土鸡”品牌,促进秀山土鸡产业可持续发展。
2012年,秀山县规划出栏秀山土鸡1500万只,实现养殖总收入6亿元;加工300万只,销售白条鸡200万只,生产销售土鸡系列熟食品2000吨,实现销售收入2.95亿元;培育壮大龙头企业5个,建设直营店15个,秀山土鸡进入港澳市场。加快品种选育步伐,提升“秀山土鸡”品质。
制定扶持政策。护航土鸡产业发展
按照抓市场(销售终端)促生产(基地建设)、培龙头(企业)带养殖(农户)的思路,重点支持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品种选育等环节。
1.实行种鸡补贴。对常年存栏秀山土鸡产蛋种鸡5000只以上的种鸡场,按照常年存栏产蛋种鸡数量,每只补贴10元。
2.实施土鸡保险。对在县内指定种鸡场购买鸡苗、每批饲养5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开展土鸡保险,切实降低养殖风险。
3.支持加工销售。对加工或销售秀山土鸡活鸡10-20万只(不含2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0-50万只(不含5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100万只(不含10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0-200万只(不含20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只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当年在县外建立秀山土鸡直营店、连锁店、专营店,每个补贴2万元。
4.实施免费防疫。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秀山土鸡疫苗采购、疫病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保障土鸡产业健康发展。
5.实行销售引导价。为确保秀山土鸡品质优良,相对延长养殖周期,销售价格分类引导,5月龄鸡不低于20元/千克,10月龄以上鸡不低于32元/千克。种鸡场向县内养殖户提供鸡苗,政府指导价为出壳苗2.5元,只(含保险费0.18元/只)。
加大保障措施、促进土鸡产业可持续发展
1.抓好品种选育,促进产业升级。根据秀山土鸡试行标准,加快品种选育步伐,促进秀山土鸡标准化生产,提升秀山土鸡商品鸡品质,维护秀山土鸡品牌形象。制定全县土鸡养殖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秀山土鸡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
2.深化校地合作,强化科技支撑。深化同市畜牧科学院的合作,加快土鸡品种选育进程,全力推进秀山土鸡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加强与西南大学食品科学院合作,加快秀山土鸡产品研发,延长产业链条。
3.狠抓招商引资,加强全程服务。积极引进大型企业加盟秀山土鸡产业,引领秀山土鸡产业发展。逐步建立秀山土鸡鸡苗供应、技术培训、防疫免疫、饲料提供、回收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生产过程标准化,产品质量优良化。
4.加强土鸡防疫,确保安全发展。各部门、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在产业发展中的职责,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土鸡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秀山土鸡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养殖增效、农户增收。
5.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秀山县土鸡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加强了指导和领导,细化了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秀山县土鸡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重视、措施有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2012年,秀山县规划出栏秀山土鸡1500万只,实现养殖总收入6亿元;加工300万只,销售白条鸡200万只,生产销售土鸡系列熟食品2000吨,实现销售收入2.95亿元;培育壮大龙头企业5个,建设直营店15个,秀山土鸡进入港澳市场。加快品种选育步伐,提升“秀山土鸡”品质。
制定扶持政策。护航土鸡产业发展
按照抓市场(销售终端)促生产(基地建设)、培龙头(企业)带养殖(农户)的思路,重点支持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品种选育等环节。
1.实行种鸡补贴。对常年存栏秀山土鸡产蛋种鸡5000只以上的种鸡场,按照常年存栏产蛋种鸡数量,每只补贴10元。
2.实施土鸡保险。对在县内指定种鸡场购买鸡苗、每批饲养5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开展土鸡保险,切实降低养殖风险。
3.支持加工销售。对加工或销售秀山土鸡活鸡10-20万只(不含2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0-50万只(不含5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100万只(不含10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0-200万只(不含200万只)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只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当年在县外建立秀山土鸡直营店、连锁店、专营店,每个补贴2万元。
4.实施免费防疫。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秀山土鸡疫苗采购、疫病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保障土鸡产业健康发展。
5.实行销售引导价。为确保秀山土鸡品质优良,相对延长养殖周期,销售价格分类引导,5月龄鸡不低于20元/千克,10月龄以上鸡不低于32元/千克。种鸡场向县内养殖户提供鸡苗,政府指导价为出壳苗2.5元,只(含保险费0.18元/只)。
加大保障措施、促进土鸡产业可持续发展
1.抓好品种选育,促进产业升级。根据秀山土鸡试行标准,加快品种选育步伐,促进秀山土鸡标准化生产,提升秀山土鸡商品鸡品质,维护秀山土鸡品牌形象。制定全县土鸡养殖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秀山土鸡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
2.深化校地合作,强化科技支撑。深化同市畜牧科学院的合作,加快土鸡品种选育进程,全力推进秀山土鸡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加强与西南大学食品科学院合作,加快秀山土鸡产品研发,延长产业链条。
3.狠抓招商引资,加强全程服务。积极引进大型企业加盟秀山土鸡产业,引领秀山土鸡产业发展。逐步建立秀山土鸡鸡苗供应、技术培训、防疫免疫、饲料提供、回收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生产过程标准化,产品质量优良化。
4.加强土鸡防疫,确保安全发展。各部门、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在产业发展中的职责,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土鸡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秀山土鸡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养殖增效、农户增收。
5.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秀山县土鸡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加强了指导和领导,细化了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秀山县土鸡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重视、措施有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