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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后期监管,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后期监管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4124号)文件规定,目前,区商务委、区审批局负责同志和节能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河东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抽查了天津市总工会劳模服务中心、河东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项目。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汇报和现场查勘,检查组确定项目进行情况正常,符合国家和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