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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6-2018年间400份涉家庭暴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为样本,评判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效果,研究发现: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性别关系十分突出,妇女指控男性实施暴力的占九成多;家庭暴力类型中,身体暴力占七成以上,其余是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法院确认构成家庭暴力的比例低,家暴取证难、举证难的状况无大改变;人身安全保护令知晓度与核准率均比较低;家庭暴力受害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申请率和获准率较低,获赔金额小。为改善反家庭暴力法适用效果,建议统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提升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能力,更有效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