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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在发达国家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地位有下降之势
不容否认,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若从批发市场经由率来衡量,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
大型连锁超市的崛起堪称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经由率下降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以法国为例,1972年时法国超市企业出售的食品仅为食品销售总量的4.8%,而到 1987年增加到59.7%,进入199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更为迅速。由于超市企业进入了蔬菜、水果流通市场,自己开设集配中心,采购货物,发送到连锁店进行零售,这样造成了流通领域中蔬菜和水果经由批发市场的比率不断下降(小林康平、甲斐谕、福井清一 等,1998)。
1984年英国国内农民生产的蔬菜和水果中有82.9%直接通过批发市场进行批发。但是,这一比率到1990年出现迅速下降,1990年蔬菜和水果的批发市场经由率大约在20-30%(小林康平、甲斐谕、福井清一 等,1998)。当今欧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经由率已不到50%(马增俊,2010)。在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美国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经由率也曾高达80-90%(丁建吾、赫静,2007),当前仍稳定在20%(马增俊,2010)。
批发市场在东亚地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仍居于核心地位
在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等东亚地区,农业生产者规模普遍较小,超级市场尤其是综合性大型超级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欧美国家,批发市场目前在东亚地区依然是有效解决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矛盾的基本平台,主导着主要的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经由率曾长期高达80%以上。批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及高效的市场竞争规则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节约了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交易费用,使广大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受益匪浅(俞菊生,2003)。
近些年来,由于大型超市的迅速发展,东亚地区主要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经由率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下降,但是下降过程比较缓慢。从1985-1999年,日本国内总流通量中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量所占比重,蔬菜从87.4%减少到80.3%,水果从81.4%减少到57.2%,水产品从76.9%减少到68.5%(穆月英、笠原浩三,2006)。据丁建吾、赫静(2007)提供的数据,日本蔬菜、水果、水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比例仍分别达80%、60%、70%。当前批发市场仍然在日本农产品流通中占有核心地位。韩国农产品流通也以大型国家批发市场为中心,约50%的农产品由批发市场流通,这种流通格局具有稳定的价格基础、强有力的中介组织——农协、发达的物流水平等先进性(刘天祥,2006;丁建吾、赫静,2007)。
批发市场之所以能够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流通中居于主导地位,不仅是因为能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方式和过程管理,从而实现其交易和集散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其具有价格形成、发现和结算功能(黄祖辉、吴克象、金少胜,2003)。实际上,农场规模较小的国家或地区,无论其整体经济和农业发展的水平如何,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都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核心。大型连锁超市的迅速扩张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并不必然是竞争和互替关系,而可能是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
产地批发市场在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变得日益重要
虽然批发市场在各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地位正在逐渐下降,但这主要是针对销地批发市场而论的,如果将产地批发市场考虑进来,这一结论则需要有所修正。无论是在欧洲、北美,还是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产地批发市场都变得日益重要。
首先,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习惯的变迁,位于大城市的销地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性虽然有逐年缓慢下降的趋势,但是,相生相伴的,却是产地市场的重要性的不断提升。日本农协系统3000多个农产品集贸所,实际上发挥着产地市场所应发挥的挑选、包装或冷藏以及组织上市等重要职能。日本早在1980年代就已经具备了非常现代化的流通加工设施。在农产品“集荷”环节,“农协”建有“集选中心”和初加工设施,包括蔬菜水果的分等包装、肉畜的屠宰加工、鸡蛋的验质分级等,从而保证了上市产品的质量,也大大降低了运输损耗和运输负担。目前这些设施的特点是趋向现代化、大型化,果实类产品都用自动化流水线分等包装。经过这种筛选处理可提高卖价10-15%,但选果费用不太多,所以农户愿意参加这种“共选”(张留征,1984)。我国台湾各地建有较高水平的产地市场,在管理方面,要求入市农产品必须分等、分级包装,在包装上标明供货商、品名、品级和数量等,这种分级和包装看起来只是对农产品的简单处理,但却是提升农产品质量的重大变革,对农产品大量而快速地集散,对于高效对接超市、电子商务、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并实现优质优价,非常必要。台湾产地市场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目标下,功能定位具有多元化特点。市场往往除了负责蔬果产品的批发交易业务外,还有一整套辅导措施。产地市场经常派人按蔬果生产季节到各地指导农民分级包装,调整优化品种结构;辅导产地健全产销班制度,以推动样品拍卖作业,缩短拍卖时间,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共同运销业务的发展;配合政府处理夏季蔬菜保价作业、购储蔬菜调节作业、稳定蔬菜供应和提高蔬菜品质作业等(闫华红,2007)。
其次,在超市极其发达、农产品批发市场经由率不断下降的欧美国家,农产品产地市场也变得日益重要。在美国,由于农业生产者规模大,经销农产品的大型超级市场发展又很快,产销一体化组织非常发达,批发市场的部分功能逐渐受产销一体化组织的冲击被削弱,因此,在该国最近几十年的农产品流通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销地批发市场(又称车站批发市场)的市场经由率并不高(约20%),更重要的批发市场反而是产地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中,产地批发市场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量占了绝大多数。有关数据显示,全美近 80%的农产品是从产地经物流配送中心直接到达零售市场的。在西欧各国,一般在农产品的集中产区,都建立有以“集货”为主要功能的交易市场,为附近地区的农场主出售农产品和大中城市采购商集中收购农产品提供一个直接见面、接洽交易的场所。一度号称世界最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国伦吉斯(又译为兰杰斯)批发市场,自从1990年代初期以来的交易量就开始不断萎缩,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国国内超市及大型超市的迅速崛起,大规模超市企业在郊外和产地建立了大量的集配中心,从这里向各连锁店发运货物(小林康平、甲斐谕、福井清一 等,1998,第55页)。
在相当长时期内批发市场都是中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核心
无论基于国际经验(即便是在一些发达国家,批发市场的经由率仍保持在较高水平),还是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必将继续保持中国大陆农产品流通中心枢纽地位。据统计,中国大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超过4000家。当前,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已经形成,7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在中国这个人多地少从而农场规模很小、农产品零售规模很小、消费者频繁小批量购买的国家,以批发市场为农产品流通的核心是符合国情、农情的。未来10至20年,将是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规划和建设、发展和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产地批发市场),是中国农业的重大战略问题。有必要加快批发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在立法调研和借鉴国外有关法律法规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批发市场法》和其他有关法规。通过立法来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办宗旨、市场规划、市场准入、交易规则、从业人员职责、政府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罚则等,并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引导交易方式与交易技术的创新升级。
注:此文为北京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11JGB026)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1YJCZH2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受北京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资助。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副教授)
不容否认,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若从批发市场经由率来衡量,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
大型连锁超市的崛起堪称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经由率下降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以法国为例,1972年时法国超市企业出售的食品仅为食品销售总量的4.8%,而到 1987年增加到59.7%,进入199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更为迅速。由于超市企业进入了蔬菜、水果流通市场,自己开设集配中心,采购货物,发送到连锁店进行零售,这样造成了流通领域中蔬菜和水果经由批发市场的比率不断下降(小林康平、甲斐谕、福井清一 等,1998)。
1984年英国国内农民生产的蔬菜和水果中有82.9%直接通过批发市场进行批发。但是,这一比率到1990年出现迅速下降,1990年蔬菜和水果的批发市场经由率大约在20-30%(小林康平、甲斐谕、福井清一 等,1998)。当今欧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经由率已不到50%(马增俊,2010)。在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美国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经由率也曾高达80-90%(丁建吾、赫静,2007),当前仍稳定在20%(马增俊,2010)。
批发市场在东亚地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仍居于核心地位
在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等东亚地区,农业生产者规模普遍较小,超级市场尤其是综合性大型超级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欧美国家,批发市场目前在东亚地区依然是有效解决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矛盾的基本平台,主导着主要的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经由率曾长期高达80%以上。批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及高效的市场竞争规则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节约了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交易费用,使广大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受益匪浅(俞菊生,2003)。
近些年来,由于大型超市的迅速发展,东亚地区主要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经由率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下降,但是下降过程比较缓慢。从1985-1999年,日本国内总流通量中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量所占比重,蔬菜从87.4%减少到80.3%,水果从81.4%减少到57.2%,水产品从76.9%减少到68.5%(穆月英、笠原浩三,2006)。据丁建吾、赫静(2007)提供的数据,日本蔬菜、水果、水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比例仍分别达80%、60%、70%。当前批发市场仍然在日本农产品流通中占有核心地位。韩国农产品流通也以大型国家批发市场为中心,约50%的农产品由批发市场流通,这种流通格局具有稳定的价格基础、强有力的中介组织——农协、发达的物流水平等先进性(刘天祥,2006;丁建吾、赫静,2007)。
批发市场之所以能够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流通中居于主导地位,不仅是因为能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方式和过程管理,从而实现其交易和集散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其具有价格形成、发现和结算功能(黄祖辉、吴克象、金少胜,2003)。实际上,农场规模较小的国家或地区,无论其整体经济和农业发展的水平如何,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都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核心。大型连锁超市的迅速扩张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并不必然是竞争和互替关系,而可能是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
产地批发市场在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变得日益重要
虽然批发市场在各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地位正在逐渐下降,但这主要是针对销地批发市场而论的,如果将产地批发市场考虑进来,这一结论则需要有所修正。无论是在欧洲、北美,还是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产地批发市场都变得日益重要。
首先,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习惯的变迁,位于大城市的销地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性虽然有逐年缓慢下降的趋势,但是,相生相伴的,却是产地市场的重要性的不断提升。日本农协系统3000多个农产品集贸所,实际上发挥着产地市场所应发挥的挑选、包装或冷藏以及组织上市等重要职能。日本早在1980年代就已经具备了非常现代化的流通加工设施。在农产品“集荷”环节,“农协”建有“集选中心”和初加工设施,包括蔬菜水果的分等包装、肉畜的屠宰加工、鸡蛋的验质分级等,从而保证了上市产品的质量,也大大降低了运输损耗和运输负担。目前这些设施的特点是趋向现代化、大型化,果实类产品都用自动化流水线分等包装。经过这种筛选处理可提高卖价10-15%,但选果费用不太多,所以农户愿意参加这种“共选”(张留征,1984)。我国台湾各地建有较高水平的产地市场,在管理方面,要求入市农产品必须分等、分级包装,在包装上标明供货商、品名、品级和数量等,这种分级和包装看起来只是对农产品的简单处理,但却是提升农产品质量的重大变革,对农产品大量而快速地集散,对于高效对接超市、电子商务、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并实现优质优价,非常必要。台湾产地市场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目标下,功能定位具有多元化特点。市场往往除了负责蔬果产品的批发交易业务外,还有一整套辅导措施。产地市场经常派人按蔬果生产季节到各地指导农民分级包装,调整优化品种结构;辅导产地健全产销班制度,以推动样品拍卖作业,缩短拍卖时间,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共同运销业务的发展;配合政府处理夏季蔬菜保价作业、购储蔬菜调节作业、稳定蔬菜供应和提高蔬菜品质作业等(闫华红,2007)。
其次,在超市极其发达、农产品批发市场经由率不断下降的欧美国家,农产品产地市场也变得日益重要。在美国,由于农业生产者规模大,经销农产品的大型超级市场发展又很快,产销一体化组织非常发达,批发市场的部分功能逐渐受产销一体化组织的冲击被削弱,因此,在该国最近几十年的农产品流通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销地批发市场(又称车站批发市场)的市场经由率并不高(约20%),更重要的批发市场反而是产地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中,产地批发市场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量占了绝大多数。有关数据显示,全美近 80%的农产品是从产地经物流配送中心直接到达零售市场的。在西欧各国,一般在农产品的集中产区,都建立有以“集货”为主要功能的交易市场,为附近地区的农场主出售农产品和大中城市采购商集中收购农产品提供一个直接见面、接洽交易的场所。一度号称世界最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国伦吉斯(又译为兰杰斯)批发市场,自从1990年代初期以来的交易量就开始不断萎缩,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国国内超市及大型超市的迅速崛起,大规模超市企业在郊外和产地建立了大量的集配中心,从这里向各连锁店发运货物(小林康平、甲斐谕、福井清一 等,1998,第55页)。
在相当长时期内批发市场都是中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核心
无论基于国际经验(即便是在一些发达国家,批发市场的经由率仍保持在较高水平),还是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必将继续保持中国大陆农产品流通中心枢纽地位。据统计,中国大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超过4000家。当前,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已经形成,7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在中国这个人多地少从而农场规模很小、农产品零售规模很小、消费者频繁小批量购买的国家,以批发市场为农产品流通的核心是符合国情、农情的。未来10至20年,将是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规划和建设、发展和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产地批发市场),是中国农业的重大战略问题。有必要加快批发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在立法调研和借鉴国外有关法律法规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批发市场法》和其他有关法规。通过立法来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办宗旨、市场规划、市场准入、交易规则、从业人员职责、政府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罚则等,并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引导交易方式与交易技术的创新升级。
注:此文为北京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11JGB026)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1YJCZH2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受北京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资助。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