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的防范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meboy138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定代表人制度基于利益一致性假设,与国有企业的改革休戚相关.在《民法通则》的框架下,法定代表人垄断法人的意思决定与意思表达.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将法人的治理结构清晰划分为权力机构(股东会)、执行机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和监督机构(监事会)四部分,将法人的意思决定与意思表达相分离,以特殊代理的属性梳理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界定了法定代表人的地位.与此同时,全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面改革,公司制治理模式正式在国企广泛运作,取代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治理的核心地位.公司法定代表人地位的变化影响着法定代表人面对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以此为立足点,基于控制与风险对应的营利法人治理理念,遵循权力机构、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和监督机构的法人治理机制,围绕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过错追偿法律风险,探索提出了法定代表人的过错认定标准、职务行为认定标准和相对人一般注意义务,确保我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履职,维护公司交易安全.
其他文献
随着中国加入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和中国自贸区建设的发展不断深入,产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贸易救济法律已不能满足当前贸易救济的需求.因此,我国亟需制定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作
自2018年12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铺开应用以来,浙江省适用率在逐月上升.至2019年9月,当月全省适用率已达到70%以上,部分地区已接近90%,量刑建议采纳率已达到80%以上.可见,全省
信赖利益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它由微观契约缔结活动产生,为维护这一利益关系一些相关的保护制度不断形成和完善.这些信赖利益保护制度拥有维护个人私益的原始功能,现阶段,我
近年来大数据已广泛运用于社会的各领域,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建设工程对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场所,是人们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建设工程质量,是对于人民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的保障,也是社会经济活动能够顺利运行的保障.在各个国
《合同法》第96条赋予了合同解除时被通知人对抗之权利,同时《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又将此权利之行使期限限定为三个月.根据二者之规定,一旦过了法定期限,当事人则无法主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未成年人教育关系到祖国的长远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未成人教育,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的提高,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也不断增加.我国现行法律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不同法院
自“田永案”以来,高校被诉案件日益增多,司法审查介入高校日常管理领域成为必然.那么,高校保卫部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行为到底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成为界定高校保卫部门管理
在经济发展商业化、市场发展成熟化进程中,多数企业高管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控手段出现了灵敏度缺失情况,限制了风险防控功能价值的有效发挥.基于此,本文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