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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外投资主体以国有制为主和以政府控制为主。这种以“二主”为特征的体制是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极不相符甚至相互排斥的。重建中国境外投资主体的产权基础,目前需抓紧的是建立和发展以国有股权为融合核心和以私有产权为融合核心的跨国公司,选择和发展以外国资本产权为纽带的跨国公司,并进一步完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的外部支撑体系。可以说重建中国境外投资主体,是中国企业从“引进来”到“走出去”又将经历的一次新的历史发展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