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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54岁,电工,于2013年9月15日工作时被380 V电压电击伤头部及右手腕部,遂送至上海某医院,诊断为"头部、右手电击伤1.5%体表总面积(total body surface area,TBSA),Ⅱ度至Ⅲ度烧伤,Ⅲ度面积为1%TBSA",于伤后9 d行头部切痂+负压吸引术,伤后23 d行头部扩创+颅骨钻孔术,于第二次手术术后8 d转入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