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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职责何在?其要有二:一是纠正某些政策的方向,二是切实地“放权让利”,激活社会的活力
这一阵,最吸引人注意的话题之一当属“工资”。6月6日晚,富士康科技集团宣布,再度上调标准薪资,这是6月份以来富士康第二次大幅度提高基层员工薪酬水平。这一动作发生在富士康多人“连跳”之后,让人心情复杂。
与此前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说,中国已经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他还具体讲道:“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尽管他说的是“如果”,但鉴于苏海南的身份,这句话仍让全体国人激动了起来。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工资为劳动力的价格,它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政府如果强力干预,可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因此,国民收入倍增需要小心行事。
“国民收入倍增”的概念来自于日本上世纪60年代出台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1~1970年度)》。既然借用人家的概念,不妨看看人家具体是怎么做的,或许会大受裨益。
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个系统工程:
第一,充实社会资本,通过扩充生活环境、文教、交通等社会公共设施,丰富国民生活内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当下的中国比当年的日本一定有过之无不及,只不过做法有所不同,日本是通过充实社会资本实现,而中国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政府直接投入,尽管效率很高,但浪费也无可避免。更重要的是它会扰乱要素市场,人为压低要素价格,这其中包括土地、环境、能源,也包括劳工标准。
第二,引导产业结构走向现代化,推进日本产业结构向生产率更高的产业转移。尽管我国喊产业升级也有多年,然而,粗放的模式仍然主导着我们的生产习惯。现在又有股新风,为产业升级,到处都搞资本密集型产业,看着机器设备多,就以为是产业升级了。其实这反而增加了对资本的回报,而降低了对劳动的回报。真正的产业升级需要以技术革新为支撑,这方面我们显然乏善可陈。
第三,促进贸易和国际合作,降低税率。在减税方面,日本从1961年开始,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1000亿日元,同时降低利息、扶植公债和公司债的债券市场。反观我国,对培育中产阶层有益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做法迟迟未见施行,而中小企业也承担着过重的税率。这些都消减了社会活力。
第四,培训人才和振兴科学技术。为此,日本制定了大量人力资源培养方案:结合工业布局需要,增设工科大学,大力加强以“工业高中”为中心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鼓励企业进行在职教育。我国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可谓对人才不重视,但在方向上却有待商榷。简言之,对高等教育人才重视有余,对技术型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重视不足,从而造成人才结构失衡和人力资源浪费。
第五,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稳定。具体措施包括:增加从事农业者的收入,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适当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对各阶层收入结构进行调节等。这些方面,我国都有所推进,但仍需大胆突破。比如,户籍制使进城务工者不能同等享受当地市民的公共福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无法全国流动。
两相对比可以发现,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从政府职责来说,并不是要求政府去增加行政干预的手段,那样的结果可能反而助长收入分配的失衡,因为普通百姓在政策决策过程中缺乏话语权。在机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已有人担心:收入倍增,倍增的是谁的收入?甚至有人预测,先倍增的可能是公务员,舆情所向,可见—斑。
那么,政府的职责何在?其要有二:一是纠正某些政策的方向,二是切实地“放权让利”,激活社会的活力。
这一阵,最吸引人注意的话题之一当属“工资”。6月6日晚,富士康科技集团宣布,再度上调标准薪资,这是6月份以来富士康第二次大幅度提高基层员工薪酬水平。这一动作发生在富士康多人“连跳”之后,让人心情复杂。
与此前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说,中国已经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他还具体讲道:“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尽管他说的是“如果”,但鉴于苏海南的身份,这句话仍让全体国人激动了起来。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工资为劳动力的价格,它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政府如果强力干预,可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因此,国民收入倍增需要小心行事。
“国民收入倍增”的概念来自于日本上世纪60年代出台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1~1970年度)》。既然借用人家的概念,不妨看看人家具体是怎么做的,或许会大受裨益。
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个系统工程:
第一,充实社会资本,通过扩充生活环境、文教、交通等社会公共设施,丰富国民生活内容。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当下的中国比当年的日本一定有过之无不及,只不过做法有所不同,日本是通过充实社会资本实现,而中国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政府直接投入,尽管效率很高,但浪费也无可避免。更重要的是它会扰乱要素市场,人为压低要素价格,这其中包括土地、环境、能源,也包括劳工标准。
第二,引导产业结构走向现代化,推进日本产业结构向生产率更高的产业转移。尽管我国喊产业升级也有多年,然而,粗放的模式仍然主导着我们的生产习惯。现在又有股新风,为产业升级,到处都搞资本密集型产业,看着机器设备多,就以为是产业升级了。其实这反而增加了对资本的回报,而降低了对劳动的回报。真正的产业升级需要以技术革新为支撑,这方面我们显然乏善可陈。
第三,促进贸易和国际合作,降低税率。在减税方面,日本从1961年开始,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1000亿日元,同时降低利息、扶植公债和公司债的债券市场。反观我国,对培育中产阶层有益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做法迟迟未见施行,而中小企业也承担着过重的税率。这些都消减了社会活力。
第四,培训人才和振兴科学技术。为此,日本制定了大量人力资源培养方案:结合工业布局需要,增设工科大学,大力加强以“工业高中”为中心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鼓励企业进行在职教育。我国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可谓对人才不重视,但在方向上却有待商榷。简言之,对高等教育人才重视有余,对技术型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重视不足,从而造成人才结构失衡和人力资源浪费。
第五,缓和双重结构和确保社会稳定。具体措施包括:增加从事农业者的收入,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适当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对各阶层收入结构进行调节等。这些方面,我国都有所推进,但仍需大胆突破。比如,户籍制使进城务工者不能同等享受当地市民的公共福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无法全国流动。
两相对比可以发现,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从政府职责来说,并不是要求政府去增加行政干预的手段,那样的结果可能反而助长收入分配的失衡,因为普通百姓在政策决策过程中缺乏话语权。在机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已有人担心:收入倍增,倍增的是谁的收入?甚至有人预测,先倍增的可能是公务员,舆情所向,可见—斑。
那么,政府的职责何在?其要有二:一是纠正某些政策的方向,二是切实地“放权让利”,激活社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