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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前提是建立有效的国际机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的建立和发展为国际关系机制化、制度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冷战结束后,适应国际关系民主化发展趋势的需要,构建与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发展相适应的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并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上海合作组织在建立和发展中,紧紧围绕健全机构和有效机制这个重点,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上海合作组织始终把机制建设放在重要地位。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规定,经成员国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形成了由会议机制和常设机构两部分构成的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的会议机制主要有国家元首会议、政府首脑(总理)会议、外交部长会议、各部门领导人会议等。国家元首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由例会举办国元首担任会议主席,确定该组织活动的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决定内部结构和运作、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协作的原则问题,同时研究最迫切的国际问题。政府首脑(总理)会议例会每年举行一次,通过组织预算,研究并决定组织框架内发展各具体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相互协作的主要问题。在国家元首会议和政府首脑会议之下,是部门领导人会议,包括外交部长理事会、国防部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执法安全部门领导人会议、交通部长会议、总检察长会议、文化部长会议、边防部门领导人会议、紧急救灾部长会议等。其中,外交部长理事会直接领导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组织讨论当前活动问题,筹备国家元首会议和在组织框架内就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必要时可以该组织的名义发表声明,外交部长会议主席对外代表该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成立以来,会议机制平稳运行,各种制度化会议按期举行,讨论并决定了该组织的一系列重要事项,是该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上海合作组织的常设机构主要有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秘书处、地区反恐怖机构。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日常活动的协调和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元首会议、政府首脑(总理)会议和外交部长会议作必要准备,每年至少举行三次会议,由主办国家元首会议例会的成员国国家协调员担任会议主席,任期自上次国家元首会议例会结束日起,至下次国家元首会议例会开始日止。国家协调员由各成员国根据各自国内规定和程序任命。秘书处是上海合作组织常设行政机构,承担该组织框架内开展活动的组织技术保障工作,并为该组织年度预算方案提出建议。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于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成员由各成员国常驻代表组成,现任秘书长是张德广。地区反恐机构是根据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的规定和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成立的机构,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并开展活动。2004年1月地区反恐怖机构正式启动,其机构所在地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现任执委会主任为乌兹别克斯坦的卡西莫夫。
上海合作组织在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并开展了在各个领域的机制化、制度化的合作。一是政治领域,成员国通过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等,使中国同俄罗斯和中亚国家长达7000多公里的边界彻底消除了冷战遗迹,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同时,对外以一个声音说话,多次对外阐述对世界多极化、国际关系民主化、经济全球化、多边主义、文明多样性、人权等问题的共同看法,努力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二是安全领域,积极开展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斗争,是世界上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2002年以来,成员国多次举行联合反恐演习,在反恐领域开展对外合作。三是经济领域,先后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措施计划》等,提出了127个项目,涵盖贸易投资、海关、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科技、电信、环保、卫生、教育等领域。成员国还建立了海关、质检、电子商务、过境运输、投资促进5个旨在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专业工作组,并正在酝酿成立能源、通信工作组。四是文化、教育、环保、紧急救灾等领域,合作机制也顺利推进,已举行两次文化部长会议,通过2005年至2006年多边文化合作计划,举行了成员国文化艺术节,启动环保合作,紧急救灾互助方面也取得了合作进展。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构建设和工作运行,充分反映和体现了平等的原则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成为完善当代国际法,和发展国际关系的典范。它已经获得了联合国大会观察员的地位,与东盟、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建立文件基础上的联系,吸收印度、伊朗、蒙古、巴基斯坦为观察员,启动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机制,等等。上海合作组织机制的独特作用,使之越来越成为中亚及成员国范围内一个主要的多边合作组织。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责任编辑 姚黎君
上海合作组织始终把机制建设放在重要地位。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规定,经成员国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形成了由会议机制和常设机构两部分构成的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的会议机制主要有国家元首会议、政府首脑(总理)会议、外交部长会议、各部门领导人会议等。国家元首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由例会举办国元首担任会议主席,确定该组织活动的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决定内部结构和运作、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协作的原则问题,同时研究最迫切的国际问题。政府首脑(总理)会议例会每年举行一次,通过组织预算,研究并决定组织框架内发展各具体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相互协作的主要问题。在国家元首会议和政府首脑会议之下,是部门领导人会议,包括外交部长理事会、国防部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执法安全部门领导人会议、交通部长会议、总检察长会议、文化部长会议、边防部门领导人会议、紧急救灾部长会议等。其中,外交部长理事会直接领导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组织讨论当前活动问题,筹备国家元首会议和在组织框架内就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必要时可以该组织的名义发表声明,外交部长会议主席对外代表该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成立以来,会议机制平稳运行,各种制度化会议按期举行,讨论并决定了该组织的一系列重要事项,是该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上海合作组织的常设机构主要有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秘书处、地区反恐怖机构。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日常活动的协调和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元首会议、政府首脑(总理)会议和外交部长会议作必要准备,每年至少举行三次会议,由主办国家元首会议例会的成员国国家协调员担任会议主席,任期自上次国家元首会议例会结束日起,至下次国家元首会议例会开始日止。国家协调员由各成员国根据各自国内规定和程序任命。秘书处是上海合作组织常设行政机构,承担该组织框架内开展活动的组织技术保障工作,并为该组织年度预算方案提出建议。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于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成员由各成员国常驻代表组成,现任秘书长是张德广。地区反恐机构是根据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的规定和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成立的机构,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并开展活动。2004年1月地区反恐怖机构正式启动,其机构所在地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现任执委会主任为乌兹别克斯坦的卡西莫夫。
上海合作组织在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并开展了在各个领域的机制化、制度化的合作。一是政治领域,成员国通过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等,使中国同俄罗斯和中亚国家长达7000多公里的边界彻底消除了冷战遗迹,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同时,对外以一个声音说话,多次对外阐述对世界多极化、国际关系民主化、经济全球化、多边主义、文明多样性、人权等问题的共同看法,努力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二是安全领域,积极开展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斗争,是世界上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2002年以来,成员国多次举行联合反恐演习,在反恐领域开展对外合作。三是经济领域,先后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措施计划》等,提出了127个项目,涵盖贸易投资、海关、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科技、电信、环保、卫生、教育等领域。成员国还建立了海关、质检、电子商务、过境运输、投资促进5个旨在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专业工作组,并正在酝酿成立能源、通信工作组。四是文化、教育、环保、紧急救灾等领域,合作机制也顺利推进,已举行两次文化部长会议,通过2005年至2006年多边文化合作计划,举行了成员国文化艺术节,启动环保合作,紧急救灾互助方面也取得了合作进展。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构建设和工作运行,充分反映和体现了平等的原则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成为完善当代国际法,和发展国际关系的典范。它已经获得了联合国大会观察员的地位,与东盟、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建立文件基础上的联系,吸收印度、伊朗、蒙古、巴基斯坦为观察员,启动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机制,等等。上海合作组织机制的独特作用,使之越来越成为中亚及成员国范围内一个主要的多边合作组织。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责任编辑 姚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