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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精英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与效率,塑造司法良好形象和公信力,是检察改革的追求。对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而言,如何从基层检察院的主体身份出发,逐渐告别“传统办案习惯思维”,打造一支理性专业、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刑检队伍,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建安自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就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摸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系列适应司法改革要求的新方法,搭建了一个又一个锻造精英刑检队伍的新平台,力求通过对检察官队伍的改造实现对司法资源的重新整合。
“向上学,向下沉,拓展视野,才能突破瓶颈。”
针对院里青年干警多、与侦查一线脱节、监督眼界不开阔的瓶颈问题,潘建安副检察长及时与公安机关、上级机关展开合作,选派干警赴侦查一线、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开拓视野,提高队伍专业化、实务化、司法化水平。
“刑检工作是对卷宗的静态审核,而刑侦工作则是构成这些卷宗的生动过程——这一过程有大海捞针的迷茫,有四处奔波的艰辛,有几经失败的辛酸,也有收获成功的满足,酸甜苦辣皆隐于这一本本卷宗的背后,若非亲身实践,端坐于办公桌前的我又怎会有这样一番体会?”航运(金融)检察科的沈兢儒就是一名入科室伊始,即被派往上海市海港公安局挂职锻炼的检察辅助人员,提起那段经历,他如是说。
让他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一次参与侦查的经历。当时涉案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需要抓捕其同案犯,但根据其供述,该同案犯的姓名未知、住址未知、联系方式也未得知,因其手机已被丢弃,故而唯一的线索就只是该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如何定位这样一个几乎什么都未知的同案犯?“新兵”沈兢儒头绪全无,可老民警却早已成竹在胸。通过通讯记录清单,锁定作案前后时间段内与该手机号往来通讯次数频繁的手机号,进而成功锁定该同案犯的身份信息。一个看似单薄的线索,在身经百战的民警手中就已足够为破案指明方向。
除此之外,一同研讨案件的定性,一同商议侦办的方针,一同外出寻访证人获取证言,一同赴外地出差追缴赃物,一同深挖线索定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系列侦查活动的亲身经历,使沈兢儒直观地感受到公安机关刑侦工作与检察机关刑检工作的不同。虽然这些经历在公安机关万千侦查活动之中不过是冰山一角,但通过亲身经历,沈兢儒深感拓宽了视野、打开了思路。如今,即便是面对卷宗中一份只有两三页的证言,沈兢儒也会慎之又慎,对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也更能有的放矢地提出建设性意见。
“搭台子,接地气,教学相长,才能熬过阵痛。”
司法改革造成的大幅人员调整,给业务部门带来了巨大考验——任职回避造成资深检察官流出,原在岗人员尚未完全成熟,新到岗人员还处在岗位磨合期。如何让队伍快速成长起来?潘建安提出的“检察实务培训平台”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接到领导安排的授课任务时,的确感到压力很大,要办案、要准备讲稿和PPT,我连续加了将近一个月的班,授课之前那晚还失眠了,但真的很有收获。”周健是此次任命的主任检察官中最年轻的一位,回首备课时光,可谓感触良多。
如今,每周一次的“检察实务培训平台”已赫然成为刑检部门检察干警们一场不见不散的约会。大家都尽量将自己的工作安排妥当,不忍错过每一次同事精心准备的诚意分享,认真聆听、热烈互动,为一份共鸣频频点头,为一个分歧激烈碰撞,每一次的智慧碰撞都引发参与者更深的思考、更多的进步——讲者,以备课为契机,梳理总结多年经验;听者,带着问题互动交流,加深思考敢说敢辩。
要知道,这20节直击“痛点”的“干货”,是潘建安副检察长召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主任检察官、业务骨干等广泛征求意见,在全面把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反复斟酌后确定的,授课脉络聚焦刑检核心业务和刑事诉讼关键环节,辐射至多发、高发、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具体办理,力求由易到难、紧贴实务。难怪刚加入业务部门的同志们直呼实务培训堪比“及时雨”。
“他山石,可攻玉,敢于直面,才能与时俱进。”
身处上海这样一个海纳百川的国际化大都会,检察机关的眼界也应该与之相匹配。拒绝故步自封,才能担起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使命,勇于尝试探索,才能取得新突破。如何更为客观地认识作为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潘建安组织了“换个视角看检察”系列活动。
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嵘作“律师看公诉”讲座,倾听其从律师角度出发畅谈对公诉工作的看法与见解,剖析检察官与律师的工作方式及判断、解决问题切入角度之差异,也通过具体案例交流刑事案件公诉与辩护的模式与技巧。
邀请上海市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杨剑作“刑事案件侦破方式”讲座,杨副总队长从办案经验出发,结合大量真实案例阐释现代刑侦技术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分享侦破过程中寻找线索、搜集证据、运用技巧讯问犯罪嫌疑人以及案情的分析研判方式等,并提出以庭审为中心模式改革后检方提前介入办案模式的展望。
邀请虹口法院刑庭庭长周军作“法官看公诉”讲座,其从庭审、证据、法律适用三个方面切入,以审判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和一些具体案例展开,从法官视角有针对性地就庭审中心运行机制改革后,对公诉人各方面能力提升提出的更高要求进行剖析,并提出了一些中肯建议。
视角的转换使在座的刑检部门干警顿觉耳目一新、获益良多,虽然职责任务、角色定位不同,但作为以捍卫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己任的法律共同体,法律人们追求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却是相同的。
“引路子,育苗子,身先士卒,才能带好队伍。”
深入一线、亲历亲为,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加深入地发现、思考、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是司法体制改革中以“检察长办案制”带动执法办案水平提升的内在要求。 “我认为,班子深入一线、一线紧跟班子,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在一线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良性互动,是强队伍、促业务的最佳手段。”潘建安在谈起近来参与办理的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时这样说道。
2016年年初,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大专门向境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该案涉及诸如LV、GUCCI、NIKE等国际知名品牌,实际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涉案人数20余人。该案的涉案金额为近年来上海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之最。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多、金额大、品牌广,潘建安决定亲自参与案件办理。从审阅案卷到提审对象,从案件定性到证据研判,潘建安始终亲历亲为,甚至在提审阶段,就已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设计了有针对性的讯问,为出庭公诉夯实基础。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上级机关也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潘建安始终第一时间将本案的具体案情及办理情况向市检察院进行汇报。此外,由于该案颇具代表性,他还组织召开了多次案情讨论会,将这起典型案例的办理变成一次生动的实践教学,为业务部门的检察干警们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达成了共识。
“广参与,同探讨,共同参与,才能整体提升。”
在满足案件讨论议事规则革新要求的同时,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也成了对青年干警能力培养的新途径——承办检察官负责案件的材料汇报;参加联席会议的检察官分析案件疑点、难点,形成办案思路,发表个人观点;列席检察辅助人员全程参与,加强学习,增强感性认识。
“我认为持有信用卡本身的行为就足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我不这样认为。是否非法持有,要视持有人与被持有人的关系等因素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2016年5月27日下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次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现场,通过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大家唇枪舌剑,各抒己见。此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在航运(金融)检察科科长柳文彬提议下,围绕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的定性问题展开。会议由潘建安主持,公诉科科长杨亚民、侦监科科长张金妹及副科长周军、航运(金融)检察科副科长谢飞、公诉科主任检察官万力参加了会议,部分检察辅助人员列席旁听。承办检察官首先就案件情况、争议焦点做了简要介绍,随后出席的检察官们就“凡持有他人信用卡是否就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这一议题展开讨论,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建议及参考,讨论最终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存档。
由于各检察官分布在不同部门,平时讨论案件的机会不多,通过联席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相互交流办案思路及工作方法、分享办案经验,大家均感受益颇深。
唯有真正查找出队伍短板,唯有找出真正补齐短板的好方法,唯有持之以恒、不断攀峰,才能迅速打造出一支符合司法改革要求、时代要求的刑检队伍来。这一过程需要所有检察人一起用心用力去做。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虹口刑事检察队伍建设还在路上。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经过一年多的摸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系列适应司法改革要求的新方法,搭建了一个又一个锻造精英刑检队伍的新平台,力求通过对检察官队伍的改造实现对司法资源的重新整合。
“向上学,向下沉,拓展视野,才能突破瓶颈。”
针对院里青年干警多、与侦查一线脱节、监督眼界不开阔的瓶颈问题,潘建安副检察长及时与公安机关、上级机关展开合作,选派干警赴侦查一线、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开拓视野,提高队伍专业化、实务化、司法化水平。
“刑检工作是对卷宗的静态审核,而刑侦工作则是构成这些卷宗的生动过程——这一过程有大海捞针的迷茫,有四处奔波的艰辛,有几经失败的辛酸,也有收获成功的满足,酸甜苦辣皆隐于这一本本卷宗的背后,若非亲身实践,端坐于办公桌前的我又怎会有这样一番体会?”航运(金融)检察科的沈兢儒就是一名入科室伊始,即被派往上海市海港公安局挂职锻炼的检察辅助人员,提起那段经历,他如是说。
让他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一次参与侦查的经历。当时涉案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需要抓捕其同案犯,但根据其供述,该同案犯的姓名未知、住址未知、联系方式也未得知,因其手机已被丢弃,故而唯一的线索就只是该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如何定位这样一个几乎什么都未知的同案犯?“新兵”沈兢儒头绪全无,可老民警却早已成竹在胸。通过通讯记录清单,锁定作案前后时间段内与该手机号往来通讯次数频繁的手机号,进而成功锁定该同案犯的身份信息。一个看似单薄的线索,在身经百战的民警手中就已足够为破案指明方向。
除此之外,一同研讨案件的定性,一同商议侦办的方针,一同外出寻访证人获取证言,一同赴外地出差追缴赃物,一同深挖线索定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系列侦查活动的亲身经历,使沈兢儒直观地感受到公安机关刑侦工作与检察机关刑检工作的不同。虽然这些经历在公安机关万千侦查活动之中不过是冰山一角,但通过亲身经历,沈兢儒深感拓宽了视野、打开了思路。如今,即便是面对卷宗中一份只有两三页的证言,沈兢儒也会慎之又慎,对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也更能有的放矢地提出建设性意见。
“搭台子,接地气,教学相长,才能熬过阵痛。”
司法改革造成的大幅人员调整,给业务部门带来了巨大考验——任职回避造成资深检察官流出,原在岗人员尚未完全成熟,新到岗人员还处在岗位磨合期。如何让队伍快速成长起来?潘建安提出的“检察实务培训平台”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接到领导安排的授课任务时,的确感到压力很大,要办案、要准备讲稿和PPT,我连续加了将近一个月的班,授课之前那晚还失眠了,但真的很有收获。”周健是此次任命的主任检察官中最年轻的一位,回首备课时光,可谓感触良多。
如今,每周一次的“检察实务培训平台”已赫然成为刑检部门检察干警们一场不见不散的约会。大家都尽量将自己的工作安排妥当,不忍错过每一次同事精心准备的诚意分享,认真聆听、热烈互动,为一份共鸣频频点头,为一个分歧激烈碰撞,每一次的智慧碰撞都引发参与者更深的思考、更多的进步——讲者,以备课为契机,梳理总结多年经验;听者,带着问题互动交流,加深思考敢说敢辩。
要知道,这20节直击“痛点”的“干货”,是潘建安副检察长召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主任检察官、业务骨干等广泛征求意见,在全面把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反复斟酌后确定的,授课脉络聚焦刑检核心业务和刑事诉讼关键环节,辐射至多发、高发、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具体办理,力求由易到难、紧贴实务。难怪刚加入业务部门的同志们直呼实务培训堪比“及时雨”。
“他山石,可攻玉,敢于直面,才能与时俱进。”
身处上海这样一个海纳百川的国际化大都会,检察机关的眼界也应该与之相匹配。拒绝故步自封,才能担起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使命,勇于尝试探索,才能取得新突破。如何更为客观地认识作为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潘建安组织了“换个视角看检察”系列活动。
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嵘作“律师看公诉”讲座,倾听其从律师角度出发畅谈对公诉工作的看法与见解,剖析检察官与律师的工作方式及判断、解决问题切入角度之差异,也通过具体案例交流刑事案件公诉与辩护的模式与技巧。
邀请上海市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杨剑作“刑事案件侦破方式”讲座,杨副总队长从办案经验出发,结合大量真实案例阐释现代刑侦技术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分享侦破过程中寻找线索、搜集证据、运用技巧讯问犯罪嫌疑人以及案情的分析研判方式等,并提出以庭审为中心模式改革后检方提前介入办案模式的展望。
邀请虹口法院刑庭庭长周军作“法官看公诉”讲座,其从庭审、证据、法律适用三个方面切入,以审判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和一些具体案例展开,从法官视角有针对性地就庭审中心运行机制改革后,对公诉人各方面能力提升提出的更高要求进行剖析,并提出了一些中肯建议。
视角的转换使在座的刑检部门干警顿觉耳目一新、获益良多,虽然职责任务、角色定位不同,但作为以捍卫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己任的法律共同体,法律人们追求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却是相同的。
“引路子,育苗子,身先士卒,才能带好队伍。”
深入一线、亲历亲为,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加深入地发现、思考、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是司法体制改革中以“检察长办案制”带动执法办案水平提升的内在要求。 “我认为,班子深入一线、一线紧跟班子,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在一线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实现良性互动,是强队伍、促业务的最佳手段。”潘建安在谈起近来参与办理的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时这样说道。
2016年年初,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大专门向境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该案涉及诸如LV、GUCCI、NIKE等国际知名品牌,实际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涉案人数20余人。该案的涉案金额为近年来上海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之最。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多、金额大、品牌广,潘建安决定亲自参与案件办理。从审阅案卷到提审对象,从案件定性到证据研判,潘建安始终亲历亲为,甚至在提审阶段,就已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设计了有针对性的讯问,为出庭公诉夯实基础。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上级机关也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潘建安始终第一时间将本案的具体案情及办理情况向市检察院进行汇报。此外,由于该案颇具代表性,他还组织召开了多次案情讨论会,将这起典型案例的办理变成一次生动的实践教学,为业务部门的检察干警们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达成了共识。
“广参与,同探讨,共同参与,才能整体提升。”
在满足案件讨论议事规则革新要求的同时,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也成了对青年干警能力培养的新途径——承办检察官负责案件的材料汇报;参加联席会议的检察官分析案件疑点、难点,形成办案思路,发表个人观点;列席检察辅助人员全程参与,加强学习,增强感性认识。
“我认为持有信用卡本身的行为就足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我不这样认为。是否非法持有,要视持有人与被持有人的关系等因素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2016年5月27日下午,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次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现场,通过开展疑难案件讨论,大家唇枪舌剑,各抒己见。此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在航运(金融)检察科科长柳文彬提议下,围绕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的定性问题展开。会议由潘建安主持,公诉科科长杨亚民、侦监科科长张金妹及副科长周军、航运(金融)检察科副科长谢飞、公诉科主任检察官万力参加了会议,部分检察辅助人员列席旁听。承办检察官首先就案件情况、争议焦点做了简要介绍,随后出席的检察官们就“凡持有他人信用卡是否就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这一议题展开讨论,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建议及参考,讨论最终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存档。
由于各检察官分布在不同部门,平时讨论案件的机会不多,通过联席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相互交流办案思路及工作方法、分享办案经验,大家均感受益颇深。
唯有真正查找出队伍短板,唯有找出真正补齐短板的好方法,唯有持之以恒、不断攀峰,才能迅速打造出一支符合司法改革要求、时代要求的刑检队伍来。这一过程需要所有检察人一起用心用力去做。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虹口刑事检察队伍建设还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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