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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缅甸今日商报》7月25日报道,《缅甸公司法》修正案已提交议会,等待审议通过。现行《缅甸公司法》是1914年殖民地时期的法律,许多过时的条文亟待修改。新版《缅甸公司法》增加了部分条文,用以平衡外资主体参与本地合资企业的机会和权利,并把界定一个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外资参股标准从1%提高到35%。计划财政部副部长貌貌温表示,1914年版的《缅甸公司法》已实施了一个世纪,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应该以国际标准为参照,推行新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