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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传统考核方式基本上是单一的闭卷考试,这种形式偏重于强化学生对知识的记忆,而对学生内在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的考核较为欠缺,容易导致学生把学习课程的目的定位在应付考试上,从而偏离了课程的教学目标。因此,必须对这一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只有建立一种体现多样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综合考核的长效机制。才可能给学生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