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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历史与法制的角度,对新中国监狱战犯与反革命犯和普通刑事犯两类罪犯的改造成就进行分析,揭示了作为初期政策性的“法”.一直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狱法规对新中国监狱罪犯改造的潜在而又深刻的推动作用。从而就法与监狱工作的深层次联系,将罪犯改造的法制建设发展分为狱制前期、中期、新时期三个阶段,并就狱制发展的趋势以及立法展望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