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电梯的检验过程中经常需要我们计算对重越程距离的允许范围,以及判断电梯顶层空间是否满足要求,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本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就电梯的对重越程距离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电梯检验;对重越程距离
1 引言
当前,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主要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 1 号修改单和第 2 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检规)对使用单位的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进行检验检测。《检规》附件A第3.15-(5)项:“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同时《检规》中附件A第3.2项也规定了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电梯井道顶部空间应满足的条件:①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 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1.0+0.035v2(m);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与导靴或者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0.1+0.035v2(m);④轿顶上方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0.80m 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上文提到的“最大允许值”为满足《检规》中附件A第3.2项的要求,通过现场尺寸测量及计算可得。此值在电梯安装完毕就固定,一般不会改变。而“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只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计算值的基础上适当缩小,为电梯顶部多留安全空间,尽量不要触及顶部空间的“安全底线”。而最多能缩小多少呢?即“最小允许垂直距离”,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曳引驱动电梯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最小允许垂直距离”太小会导致什么问题呢?
现场检验工作中,有时我们在对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时发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时,继而在机房进行检修上行时发现对重已经接触缓冲器并使验证柱塞复位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了极限开关尚未动作(对于蓄能型缓冲器,极限未动作时电梯曳引轮已打滑)。检验员难以观察轿厢何时动作极限开关或者对重何时接触缓冲器,可能存在极限开关电气失效或者当对重接触缓冲器而缓冲器开关尚未动作。另一方面,对于无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梯,需要在机房分别短接限位开关(如果有)、极限开关和缓冲器开关(如果有),而对于有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梯,需要通过观察控制柜或者借助仪器观察限开关以及缓冲器开关的动作情况,不方便检验员开展现场检验工作,严重影响检验工作效率。此时根据《检规》附件 A3.10 的规定“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若判断为不符合要求,是极限开关的位置不符合或者电气失效还是对重与缓冲器的距离不符合要求呢?
2出现问题的分析
理论上当电梯安装完毕后顶部空间大小基本就确定了,但实际上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曳引钢丝绳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伸长现象,那么对重与其缓冲器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小。甚至会出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已经接触缓冲器导致验证柱塞复位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而《检规》附件 A3.16(5)项只规定了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大允许值及标识,并未规定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综合《检规》附件 A 3.10项的要求,该问题是由于曳引钢丝绳过长导致的,根本原因是曳引钢丝绳过长,致使对重与其缓冲器距离边短,而不是极限开关安装的位置不符合要求。实际上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大值是根據检规附件 A 3.2 项要求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需同时满足的几个条件综合确定的,对于不同电梯由于顶层高度、电梯运行速度轿顶部件位置等不同,其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大值也是不一样的。检规没有规定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也没有规定极限开关的具体位置,如距离端站平层位置多远。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 0.5.1 也只是提到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并没有具体数值要求。《检规》附件 A3.10 项只规定了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动作,并且在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因为通过检修运行冲底或冲顶试验,可以判断极限开关和缓冲器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以下简称缓冲器开关)的动作情况,只需要符合《检规》附件 A3.10 项的要求,也就是极限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动作即可。实际上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和极限开关的位置是相关联的。即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可以根据极限开关的位置来确定,因为根据检规附件 A 3.10 项的规定,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所以一旦极限开关的位置确定,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也就确定了。实际上,极限开关的位置在电梯安装好后就固定不变的,即使开关失效需要更换,只需在原来位置安装新的极限开关即可。同样,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也就随极限开关位置确定了。
3 结束语
通过讨论电梯对重与其缓冲器的“最大允许值”、“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及“最小允许垂直距离”,不仅加深了我们对电梯知识的认知,提高了电梯检验检测的质量与效率,同时为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时调整曳引钢丝绳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具体操作人员提供简单、明确又易于对比的依据。从对重缓冲器顶部引“水平基准线”,再从该水平线向上量取“最大允许垂直距离”的高度画为“水平越程线”,在两线之间明显表写“对重越程距离最大值xxx”,建议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参照对重越程距离最大值标识方法,根据现场极限开关的位置,增加对重越程距离最小值的标识。平时维护保养时只要发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低于其越程距离最小值标识,及时拆除对重底部撞块(如有)或调整曳引钢丝绳,确保实际对重越程距离大于其最小值。这样在方便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现场检验,提高检验效率的同时,维保单位也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为使用单位安全使用电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作者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
关键词:电梯检验;对重越程距离
1 引言
当前,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主要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 1 号修改单和第 2 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检规)对使用单位的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进行检验检测。《检规》附件A第3.15-(5)项:“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同时《检规》中附件A第3.2项也规定了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电梯井道顶部空间应满足的条件:①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 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1.0+0.035v2(m);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与导靴或者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0.1+0.035v2(m);④轿顶上方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0.80m 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上文提到的“最大允许值”为满足《检规》中附件A第3.2项的要求,通过现场尺寸测量及计算可得。此值在电梯安装完毕就固定,一般不会改变。而“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只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计算值的基础上适当缩小,为电梯顶部多留安全空间,尽量不要触及顶部空间的“安全底线”。而最多能缩小多少呢?即“最小允许垂直距离”,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曳引驱动电梯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最小允许垂直距离”太小会导致什么问题呢?
现场检验工作中,有时我们在对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时发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时,继而在机房进行检修上行时发现对重已经接触缓冲器并使验证柱塞复位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了极限开关尚未动作(对于蓄能型缓冲器,极限未动作时电梯曳引轮已打滑)。检验员难以观察轿厢何时动作极限开关或者对重何时接触缓冲器,可能存在极限开关电气失效或者当对重接触缓冲器而缓冲器开关尚未动作。另一方面,对于无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梯,需要在机房分别短接限位开关(如果有)、极限开关和缓冲器开关(如果有),而对于有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梯,需要通过观察控制柜或者借助仪器观察限开关以及缓冲器开关的动作情况,不方便检验员开展现场检验工作,严重影响检验工作效率。此时根据《检规》附件 A3.10 的规定“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若判断为不符合要求,是极限开关的位置不符合或者电气失效还是对重与缓冲器的距离不符合要求呢?
2出现问题的分析
理论上当电梯安装完毕后顶部空间大小基本就确定了,但实际上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曳引钢丝绳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伸长现象,那么对重与其缓冲器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小。甚至会出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已经接触缓冲器导致验证柱塞复位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而《检规》附件 A3.16(5)项只规定了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大允许值及标识,并未规定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综合《检规》附件 A 3.10项的要求,该问题是由于曳引钢丝绳过长导致的,根本原因是曳引钢丝绳过长,致使对重与其缓冲器距离边短,而不是极限开关安装的位置不符合要求。实际上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大值是根據检规附件 A 3.2 项要求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需同时满足的几个条件综合确定的,对于不同电梯由于顶层高度、电梯运行速度轿顶部件位置等不同,其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大值也是不一样的。检规没有规定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也没有规定极限开关的具体位置,如距离端站平层位置多远。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 0.5.1 也只是提到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并没有具体数值要求。《检规》附件 A3.10 项只规定了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动作,并且在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因为通过检修运行冲底或冲顶试验,可以判断极限开关和缓冲器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以下简称缓冲器开关)的动作情况,只需要符合《检规》附件 A3.10 项的要求,也就是极限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动作即可。实际上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和极限开关的位置是相关联的。即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可以根据极限开关的位置来确定,因为根据检规附件 A 3.10 项的规定,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所以一旦极限开关的位置确定,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也就确定了。实际上,极限开关的位置在电梯安装好后就固定不变的,即使开关失效需要更换,只需在原来位置安装新的极限开关即可。同样,对重越程距离的最小值也就随极限开关位置确定了。
3 结束语
通过讨论电梯对重与其缓冲器的“最大允许值”、“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及“最小允许垂直距离”,不仅加深了我们对电梯知识的认知,提高了电梯检验检测的质量与效率,同时为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时调整曳引钢丝绳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具体操作人员提供简单、明确又易于对比的依据。从对重缓冲器顶部引“水平基准线”,再从该水平线向上量取“最大允许垂直距离”的高度画为“水平越程线”,在两线之间明显表写“对重越程距离最大值xxx”,建议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参照对重越程距离最大值标识方法,根据现场极限开关的位置,增加对重越程距离最小值的标识。平时维护保养时只要发现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低于其越程距离最小值标识,及时拆除对重底部撞块(如有)或调整曳引钢丝绳,确保实际对重越程距离大于其最小值。这样在方便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现场检验,提高检验效率的同时,维保单位也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为使用单位安全使用电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作者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