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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近入学”是国家针对“择校热”而出台的一项教育政策,旨在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因“择校”产生的一些教育不公现象,但也造成了如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资源不均等新的教育不公平。如何在发挥“就近入学”这一政策优势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其带来的一系列不公平性,将是教育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教育不公平性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主要体现为: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即受教育者平等享有教育机会;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能够受到平等对待及享受到符合自己的教育并在学校教育的影响下得到充分的发展。
“就近入学”政策是国家为实现教育公平,解决择校问题而出台的一项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该政策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条子”择校、金钱择校和分数择校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实现各学校之间的生源均衡,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变革。然而,由于地域发展差异,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的存在,这项政策在实施中造成了诸多新的不公平。
一、“就近入学”教育政策的出台背景及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人才极缺,为满足建设需要,国家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投入到部分学校的建设上,并实行“以分择校”的人才选拔制度。自此,分数成了学校教学评价的唯一指标。为提高学生分数,“题海战术”等备考方法司空见惯,学生课业负担沉重。为改变学校“为分而教”的现状,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中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出了“初中招生原则上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此后,小学升初中的“以分择校”逐步被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取代。
随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2006年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提高到法律的高度。2014年,教育部发布《關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连续四年以教育部办公厅基础教育司一号文件名义出台政策,规范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就近入学”政策的出台和发展过程表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政策,不同时期有其特殊的目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该政策从早期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到1995年以后的“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平衡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杜绝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拔学生”,逐渐成为促使我国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
二、就近入学政策下的教育不公平
“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为“划区就近入学”,而目前的划区方式主要是“单校划区”和“多校划区”。所谓“单校划区”即以一所学校为中心划定学区,区内所有学生只能就读于这一所学校;“多校划区”即划定的学区内有多所学校,区内学生可以自由择校就读。
在学校布局、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大环境下,不论是“单校划区”还是“多校划区”都无法实现教育的均衡和公平。不说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巨大,即使同一个省、同一个城市内也不能保证各学校拥有相当的教育资源。
(一)教育起点的不公平
“就近入学”限制了学生择校范围,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大环境下各学校的教育质量客观上存在差异,甚至相去甚远,致使在“远”“近”不同学校就读的学生获得的教育机会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影响着教育结果的公平性,若“近”学校教育质量偏高,意味着该学区学生拥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反之,则输在起跑线上。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不仅普遍存在于我国的城市和农村之间,也存在于社区之间、学校之间。因此,“就近入学”教育政策的实施造成了不同学区学生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性。
(二)教育过程的不公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市场对人才类型多样化的需求愈加明显,学生发展的分化也越来越显著。要适合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其充分发展,国家必须给予受教育者一定的选择空间,使其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适合的学校接受教育,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而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已由数量扩张进入到内涵发展阶段,“特色立校、内涵发展”成为各学校的发展方向,每个学校各有千秋: 有突出科技的,有突出人文的,有突出信息的,有突出双语教育的……“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限制了学生的入学范围,遏制了“不正当”择校的同时也限制了家长的“正当”选择,学生因此而失去了教育的选择权,有可能接受不到适合自身的教育。
(三)“学区房”背后的不公平
受重点学校、重点班的惯性思维影响,在“有好小学才有好初中,有好初中才有好高中,有好高中才有好大学”的指导下,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们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为孩子读好学校而努力奋斗着。为了能让孩子上“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家长们研究“就近入学”政策的漏洞,寻求拥有新政策要求的条件。而“就近入学”政策在实际运作时一般“按户口就近入学”,同时兼顾“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必须要有房产证),直接导致“以户口择校”和“以房择校”成为新的倾向。“权”“钱”不再是择校的直接工具,而演变为公关户籍管理部门获得优质学区户籍和“学区房”的手段,使“学区户籍”和“学区房”成为家长哄抢的“香饽饽”,造成房地产开发商大打“学区房”牌,提高“学区房”的价格,“学区房”成了最牛投资品。争抢、垄断优质“学区房”不仅加重了一般家庭的负担,也给“权”“钱”家庭打开了另一扇方便之门,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性。
三、消除“就近入学”政策下教育不公平性的对策
“就近入学”政策有效限制了各种择校,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发展,从整体上保障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面对这一政策引发的新教育不公平,我们是视而不见还是尽量弥补呢?答案不言而喻。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充分发挥这一制度优势的前提下,尽量调整、弥补这一制度的弊端,扬长避短,促进教育的公平、均衡发展。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为“就近入学”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在调查“就近入学”政策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教师分配问题、“就近入学”户口政策问题和“学区房”问题等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和纠正其偏差。建设健康的、科学的教育质量考核制度,改革当前把升学率、考试成绩等作为主要甚至唯一评价、考核学校和学生指标的制度,真正建立并严格执行从多角度、全方位考核学生素质的素质教育制度,并在升学、选拔录用等方面加以运用。
(二)加大对学校教育投入,合理配置资源,为“就近入学”政策提供物质保障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六条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首先,必须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只有教育所需资金和其他资源能满足教学的要求,讨论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才有现实的基础和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教育预算和支出,确保教育投入比例。其次,在教育资源和投入总量一定的情况下,要合理安排教育资源投入结构和方向,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根据教育资源的现状,在教育投入时,政府应当增加对乡村学校等处于劣势的学校的财政投入,并随时间的推移、学校的发展而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调查和调整,逐步缩小校际差异,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再次,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资源协调和共享的机制。针对已经形成并且短期难以改变的校际间各方面存在的差距,通过学校之间领导、教师和学生交流、轮换、支援、网络共享等方式实现优秀人才、成功的教育经验和教学方法、良好的教学环境的共享,通过教学设施的转让、租借、无偿使用等方式减小教学设施差距的影响。
(三)完善“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划分学区,实行“大学区”制
“就近入学”政策旨在为遏制因择校引起的各种教育不公平现象,促使教育的均衡和公平发展。而择校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就近入学”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择校,但是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目前实行的“单校划区”的就近入学政策不但不能完全消除择校现象,而且引发了一些新的矛盾,像“学区房”等造成部分弱势民众的不满。而所谓“大学区”制就是改变之前“单校划区”的方式,实行“多校划区”。这样每个學区就不只有一所学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本学区内的学校就读。当然,大学区的划分需要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各个学区之间的均衡、学区边界的稳定、学区边界与社区及乡村的行政区划相一致等多种因素,是一项科学性、公平性都要求很高的行政决策。
【参考文献】
[1]严仍昱.“就近入学”教育政策公平性考问[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06):86-90.
[2]张俊友.“就近入学”的局限及“大学区制”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16(02):32-36.
[3]卢宇.“学区房”择校背景下“就近入学”政策的解构与重构[J].学理论,2015(04):118-11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1401/t20140129_164088.html,2014-01-29.
【关键词】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教育不公平性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主要体现为: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即受教育者平等享有教育机会;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能够受到平等对待及享受到符合自己的教育并在学校教育的影响下得到充分的发展。
“就近入学”政策是国家为实现教育公平,解决择校问题而出台的一项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该政策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条子”择校、金钱择校和分数择校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实现各学校之间的生源均衡,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变革。然而,由于地域发展差异,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的存在,这项政策在实施中造成了诸多新的不公平。
一、“就近入学”教育政策的出台背景及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人才极缺,为满足建设需要,国家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投入到部分学校的建设上,并实行“以分择校”的人才选拔制度。自此,分数成了学校教学评价的唯一指标。为提高学生分数,“题海战术”等备考方法司空见惯,学生课业负担沉重。为改变学校“为分而教”的现状,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中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出了“初中招生原则上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此后,小学升初中的“以分择校”逐步被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取代。
随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2006年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提高到法律的高度。2014年,教育部发布《關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连续四年以教育部办公厅基础教育司一号文件名义出台政策,规范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就近入学”政策的出台和发展过程表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政策,不同时期有其特殊的目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该政策从早期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到1995年以后的“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平衡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杜绝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拔学生”,逐渐成为促使我国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
二、就近入学政策下的教育不公平
“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方式主要为“划区就近入学”,而目前的划区方式主要是“单校划区”和“多校划区”。所谓“单校划区”即以一所学校为中心划定学区,区内所有学生只能就读于这一所学校;“多校划区”即划定的学区内有多所学校,区内学生可以自由择校就读。
在学校布局、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大环境下,不论是“单校划区”还是“多校划区”都无法实现教育的均衡和公平。不说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巨大,即使同一个省、同一个城市内也不能保证各学校拥有相当的教育资源。
(一)教育起点的不公平
“就近入学”限制了学生择校范围,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大环境下各学校的教育质量客观上存在差异,甚至相去甚远,致使在“远”“近”不同学校就读的学生获得的教育机会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影响着教育结果的公平性,若“近”学校教育质量偏高,意味着该学区学生拥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反之,则输在起跑线上。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不仅普遍存在于我国的城市和农村之间,也存在于社区之间、学校之间。因此,“就近入学”教育政策的实施造成了不同学区学生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性。
(二)教育过程的不公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市场对人才类型多样化的需求愈加明显,学生发展的分化也越来越显著。要适合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其充分发展,国家必须给予受教育者一定的选择空间,使其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适合的学校接受教育,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而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已由数量扩张进入到内涵发展阶段,“特色立校、内涵发展”成为各学校的发展方向,每个学校各有千秋: 有突出科技的,有突出人文的,有突出信息的,有突出双语教育的……“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限制了学生的入学范围,遏制了“不正当”择校的同时也限制了家长的“正当”选择,学生因此而失去了教育的选择权,有可能接受不到适合自身的教育。
(三)“学区房”背后的不公平
受重点学校、重点班的惯性思维影响,在“有好小学才有好初中,有好初中才有好高中,有好高中才有好大学”的指导下,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们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为孩子读好学校而努力奋斗着。为了能让孩子上“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家长们研究“就近入学”政策的漏洞,寻求拥有新政策要求的条件。而“就近入学”政策在实际运作时一般“按户口就近入学”,同时兼顾“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必须要有房产证),直接导致“以户口择校”和“以房择校”成为新的倾向。“权”“钱”不再是择校的直接工具,而演变为公关户籍管理部门获得优质学区户籍和“学区房”的手段,使“学区户籍”和“学区房”成为家长哄抢的“香饽饽”,造成房地产开发商大打“学区房”牌,提高“学区房”的价格,“学区房”成了最牛投资品。争抢、垄断优质“学区房”不仅加重了一般家庭的负担,也给“权”“钱”家庭打开了另一扇方便之门,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性。
三、消除“就近入学”政策下教育不公平性的对策
“就近入学”政策有效限制了各种择校,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发展,从整体上保障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面对这一政策引发的新教育不公平,我们是视而不见还是尽量弥补呢?答案不言而喻。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充分发挥这一制度优势的前提下,尽量调整、弥补这一制度的弊端,扬长避短,促进教育的公平、均衡发展。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为“就近入学”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在调查“就近入学”政策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教师分配问题、“就近入学”户口政策问题和“学区房”问题等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和纠正其偏差。建设健康的、科学的教育质量考核制度,改革当前把升学率、考试成绩等作为主要甚至唯一评价、考核学校和学生指标的制度,真正建立并严格执行从多角度、全方位考核学生素质的素质教育制度,并在升学、选拔录用等方面加以运用。
(二)加大对学校教育投入,合理配置资源,为“就近入学”政策提供物质保障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六条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首先,必须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只有教育所需资金和其他资源能满足教学的要求,讨论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才有现实的基础和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教育预算和支出,确保教育投入比例。其次,在教育资源和投入总量一定的情况下,要合理安排教育资源投入结构和方向,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根据教育资源的现状,在教育投入时,政府应当增加对乡村学校等处于劣势的学校的财政投入,并随时间的推移、学校的发展而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调查和调整,逐步缩小校际差异,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再次,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资源协调和共享的机制。针对已经形成并且短期难以改变的校际间各方面存在的差距,通过学校之间领导、教师和学生交流、轮换、支援、网络共享等方式实现优秀人才、成功的教育经验和教学方法、良好的教学环境的共享,通过教学设施的转让、租借、无偿使用等方式减小教学设施差距的影响。
(三)完善“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划分学区,实行“大学区”制
“就近入学”政策旨在为遏制因择校引起的各种教育不公平现象,促使教育的均衡和公平发展。而择校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就近入学”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择校,但是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目前实行的“单校划区”的就近入学政策不但不能完全消除择校现象,而且引发了一些新的矛盾,像“学区房”等造成部分弱势民众的不满。而所谓“大学区”制就是改变之前“单校划区”的方式,实行“多校划区”。这样每个學区就不只有一所学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本学区内的学校就读。当然,大学区的划分需要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各个学区之间的均衡、学区边界的稳定、学区边界与社区及乡村的行政区划相一致等多种因素,是一项科学性、公平性都要求很高的行政决策。
【参考文献】
[1]严仍昱.“就近入学”教育政策公平性考问[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06):86-90.
[2]张俊友.“就近入学”的局限及“大学区制”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16(02):32-36.
[3]卢宇.“学区房”择校背景下“就近入学”政策的解构与重构[J].学理论,2015(04):118-11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1401/t20140129_164088.html,201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