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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江苏省主委陈凌孚委员: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不匹配,除非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官员一般无需为管理的失误、过错担负具体责任,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不良倾向和不正确的政绩观也由此产生。之所以发生政府的“越位”、“缺位”及“不到位”,一方面是利益的驱动,另一方面是缺乏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