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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税收筹划
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对象种类繁多,因此征收范围相对较大。站在企业的经营者角度来看,对其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企业在采购相关设备和办公用品时,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以此减少其消费税税额。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第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纳税筹划。纳税依据: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商品价格是由产品成本和产品利润决定的。因此,可以利用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对货物、租金等制定内部交易价格,以此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减轻或递延税负。
案例:B是一家生产化妆品的公司,其生产的化妆品市场售价为5000元/套(不含增值税),假设出售给其关联企业100套,而每套的价格为3600元(不含增值税)。则:
转移定价前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100*15%=75000(元)
转移定价后应缴纳的消费税:3600*100*15%=54000(元)
使企业减少:75000-54000=21000(元)税负。
第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案例:B公司将自制的高档化妆品(假设这类高档化妆品不对外出售,且无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这批高档化妆品的成本为850万元(假设可以将成本减至76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率为15%。
方案一:保持成本不变
组成计税价格=850*(1+5%)÷(1-15%)=1050(万元)
应纳消费税=1050*15%=157.5(万元)
方案二:B公司通过成本控制,将成本降为765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765*(1+5%)÷(1-15%)=945(万元)
应纳消费税=945*15%=141.75(万元)
因此方案二更经济划算。
(2)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
第一,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筹划。案例:C是一家销售贵重首饰的珠宝店,当期销售金银首饰600000元,其他首饰200000元。则:
如果该公司未分别核算,则应缴纳消费税:(600000+200000)*10%=80000(元)
如果该公司分别核算,则应缴纳消费税:600000*5%+200000*10%=50000(元)
珠宝店可以节约消费税:80000-50000=30000(元)
第二,折扣销售的纳税筹划。案例:20*8年11月1日至20*8年11月31日,E啤酒公司实施买3吨送1吨的优惠活动,11月份销售啤酒300吨,赠送啤酒100吨,即共销售400吨啤酒。每吨售价3500元(不含增值税)。
方案一:采用实物折扣的方式。
应纳消费税=(300+100)*250=10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00)*3500*17%=238000(元)
方案二:采用折扣销售的方式,即按七五折销售。
则每吨啤酒的销售价格=3500*75%=2625(元)
每吨啤酒售价降为2625元<3000元,因此消费税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应纳消费税=400*220=88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400*2625*17%=178500(元)
因此方案二更经济划算。
(3)消费税纳税时机或方式的纳税筹划
第一,纳税期限的筹划.纳税依据:纳税人将消费税如期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在纳税时间的不同会对企业有着不同的影响。纳税期限合理避税筹划重点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缴纳,可以延期缴纳的情况下,尽可能延期纳税。当纳税人在税法规定期限内推迟纳税时间,不但可以提高资金周转率,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
案例:F是一家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向甲客户赊销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增值税价格为2000万,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为20*6年7月31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E公司消费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假设只考虑消费税。
方案一:合同中该笔款项的收款时间仍确定为20*6年7月31日,则C公司7月份发生纳税义务,须于8月15日之前缴纳税款。假设甲公司8月10日缴纳税款,则8月10日的消费税纳税额=2000*15%=300(万元)
方案二:经与该客户协商,将合同中该笔款項的收款时间确定为20*6年8月1日,则甲公司8月份发生纳税义务,须于9月15日之前缴纳税款。假设9月10日缴纳税款,则折现到8月10日的消费税纳税额=300÷(1+6%÷12)=298.51(万元)。由此可知,方案二比方案一消费税纳税额现值少1.49万元(300-298.51),即相当于少缴了1.49万元的消费税,因此方案二更经济划算。这是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也可以认为是得到了一笔一个月的无息贷款。
(4)消费税加工方式的纳税筹划
案例:G是一家卷烟企业,向甲企业销售十箱卷烟,不含税价格为300000元,G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为50000元,加工成本为40000元。若G公司将这批订单外包给乙公司生产,假设委托加工费用与自营加工成本相同,乙企业按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代扣代缴消费税,则卷烟企业:
自营加工应缴纳消费税:300000*56%+150*10=169500(元)
委托加工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0+40000)÷(1-56%)*56%+150*10=116045(元)则G公司可节约:169500-116045=53455(元)
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对象种类繁多,因此征收范围相对较大。站在企业的经营者角度来看,对其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企业在采购相关设备和办公用品时,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以此减少其消费税税额。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第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纳税筹划。纳税依据: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商品价格是由产品成本和产品利润决定的。因此,可以利用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对货物、租金等制定内部交易价格,以此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减轻或递延税负。
案例:B是一家生产化妆品的公司,其生产的化妆品市场售价为5000元/套(不含增值税),假设出售给其关联企业100套,而每套的价格为3600元(不含增值税)。则:
转移定价前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100*15%=75000(元)
转移定价后应缴纳的消费税:3600*100*15%=54000(元)
使企业减少:75000-54000=21000(元)税负。
第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案例:B公司将自制的高档化妆品(假设这类高档化妆品不对外出售,且无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这批高档化妆品的成本为850万元(假设可以将成本减至76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率为15%。
方案一:保持成本不变
组成计税价格=850*(1+5%)÷(1-15%)=1050(万元)
应纳消费税=1050*15%=157.5(万元)
方案二:B公司通过成本控制,将成本降为765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765*(1+5%)÷(1-15%)=945(万元)
应纳消费税=945*15%=141.75(万元)
因此方案二更经济划算。
(2)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
第一,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筹划。案例:C是一家销售贵重首饰的珠宝店,当期销售金银首饰600000元,其他首饰200000元。则:
如果该公司未分别核算,则应缴纳消费税:(600000+200000)*10%=80000(元)
如果该公司分别核算,则应缴纳消费税:600000*5%+200000*10%=50000(元)
珠宝店可以节约消费税:80000-50000=30000(元)
第二,折扣销售的纳税筹划。案例:20*8年11月1日至20*8年11月31日,E啤酒公司实施买3吨送1吨的优惠活动,11月份销售啤酒300吨,赠送啤酒100吨,即共销售400吨啤酒。每吨售价3500元(不含增值税)。
方案一:采用实物折扣的方式。
应纳消费税=(300+100)*250=10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00)*3500*17%=238000(元)
方案二:采用折扣销售的方式,即按七五折销售。
则每吨啤酒的销售价格=3500*75%=2625(元)
每吨啤酒售价降为2625元<3000元,因此消费税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应纳消费税=400*220=88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400*2625*17%=178500(元)
因此方案二更经济划算。
(3)消费税纳税时机或方式的纳税筹划
第一,纳税期限的筹划.纳税依据:纳税人将消费税如期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在纳税时间的不同会对企业有着不同的影响。纳税期限合理避税筹划重点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缴纳,可以延期缴纳的情况下,尽可能延期纳税。当纳税人在税法规定期限内推迟纳税时间,不但可以提高资金周转率,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
案例:F是一家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向甲客户赊销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增值税价格为2000万,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为20*6年7月31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E公司消费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假设只考虑消费税。
方案一:合同中该笔款项的收款时间仍确定为20*6年7月31日,则C公司7月份发生纳税义务,须于8月15日之前缴纳税款。假设甲公司8月10日缴纳税款,则8月10日的消费税纳税额=2000*15%=300(万元)
方案二:经与该客户协商,将合同中该笔款項的收款时间确定为20*6年8月1日,则甲公司8月份发生纳税义务,须于9月15日之前缴纳税款。假设9月10日缴纳税款,则折现到8月10日的消费税纳税额=300÷(1+6%÷12)=298.51(万元)。由此可知,方案二比方案一消费税纳税额现值少1.49万元(300-298.51),即相当于少缴了1.49万元的消费税,因此方案二更经济划算。这是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也可以认为是得到了一笔一个月的无息贷款。
(4)消费税加工方式的纳税筹划
案例:G是一家卷烟企业,向甲企业销售十箱卷烟,不含税价格为300000元,G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为50000元,加工成本为40000元。若G公司将这批订单外包给乙公司生产,假设委托加工费用与自营加工成本相同,乙企业按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代扣代缴消费税,则卷烟企业:
自营加工应缴纳消费税:300000*56%+150*10=169500(元)
委托加工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0+40000)÷(1-56%)*56%+150*10=116045(元)则G公司可节约:169500-116045=534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