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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信息时代,社会的企业发展方式以及整体的金融市场结构已经逐渐出现了转型,逐渐由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向精细化和现代化方向推进,这其中互联网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最主要途径和媒介,同时也能够打造新型的金融体系,文章便是建立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发展方式,首先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其次分析了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再次解析了如何解决困难进行质量优化,意在通过文章论述,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在2016年的两会上,我国第一次提出了共享经济,该种经济模式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打造新型的商业发展体系,从形式上来看,共享经济是通过互联网将线下线上的资源劳动力以及物品进行整合,重新赋予其流动价值,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付出,从而获取收益,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主要经济发展模式。因此探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并且落实优化措施分析,是提升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质量的重要基础。
一、共享經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对于新型资源的需求有所增加
由于金融体系受到了互联网技术的影响,当前共享经济已经成为了众多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并且改变了传统低产出高投入的发展方式,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时代已经远去利用高新技术以及信息科技打造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主体类型。在这样的环境下,各个企业以及不同的金融领域均进行了生产模式和经营方式的创新,整体社会面临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热潮,这对于新型的经济体系以及新型资源有着较大的需求。
(二)国家落实经济调控面临着新的机遇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加体系多种多样,这其中互联网+金融是最为典型的案例,也是当前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发展形势,但是也正是这样如火如荼的形式,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较多的风险,当前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金融行业的转型风险控制,逐渐落实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管理,这其中功能分级监管能够真正实现金融风险的控制。而分级的对象还是要结合当前社会的具体消费人群以及产业结构进行划分,例如,全球财富报告曾经预测,在2020年中国的城镇群体中,平均消费水平将达到6万亿美元,而大部分的城市消费增长来源与中产阶级有着直接的关系,而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消费人群生活方式来看,中产阶级的人们十分注重生活品质以及消费水平,对于理想性的生活有着更强的掌控欲望,因此,当前的网络技术以及互联网体系为中产阶级的人群提供了极为广泛的消费渠道,网上购物、网红带货等方式,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重点机遇。
(三)互联网+金融正在向制度化方向转型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依旧属于新兴产物,大部分的经营发展场所为网络空间,因此,若一旦未能进行规范化管控便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风险,我国曾经在2015年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黄震教授曾经指出,我国政府推出的指导意见,能够为互联网+金融消费模式的无制约发展提供约束力。因此我国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逐步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转型有了法制规范的约束,发展方向逐步符合社会各个领域的实际需求,同时也降低了对传统金融发展体系的重要影响,这成为当前落实互联网+金融管理质量提升的重要依据。
二、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遇到的困难
近些年,有了制度的约束,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条不紊,已经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结果。但是一种金融体系的发展质量往往与当前的社会消费群体以及服务供应,身体有直接的关联,因此不可抗力的存在,依旧会导致互联网+金融存在较多的困难和发展挑战。
(一)法律体系需要进行阶段性推进
在2015年互联网+金融以及网络技术第一次被写入政府报告中,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且为大量的金融企业转换自身的经营模式提供了依据。同时为了进一步实现发展体系的管控,政府也推出了部分法规条例,但是法规条例的拟定和发布往往是结合当前某一阶段社会发展现状而制定的,在社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互联网带来的优势十分强大,推动社会发展速度不断更迭,因此互联网+金融当前呈现着快速变更的状态,这导致既有的法律法规无法快速地应对当前的金融发展需求,因此监管力度和控制力度逐渐被削弱,这导致整体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
与此同时,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不够完善,由于互联网是无形的,而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发展场所以网络空间为主,有一定的虚拟性特征,因此存在较多的伪造和模仿事件,但是对于类似的事件却缺乏有力的产权保护,对于某些开发商和制造者来讲是一种较大的冲击。
(二)市场监管方法不完善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变动情况较多,大部分的企业也加入以及退离的管理标准不够明确,例如针对企业网站建设的审核力度较差,部分空壳公司以及小型的现代企业往往在企业注册之后,便可以建立网站,落实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这种方式会为违法行为的滋生奠定基础,同时也导致当前社会部分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可信赖程度降低。例如经过当前的互联网信贷平台调查之后,我国当前存在近2000余家2P2信贷企业,其中有近40%的企业存在着金融风险,而产生该种现象的主要因素在于市场监管力度不强,对于金融风险的约束和规避意识较差,从而导致整体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步向碎片化、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三)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化对策
建立在互联网体系的优势上,以共享经济为原则落实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是大势所趋,成为了当前社会金融行业的主体,但是纵观整体的发展现状来看,其中存在部分问题依旧无法得到优化和解决,这是严重影响新型行业发展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导致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不可控的重点。因此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针对性的问题优化,才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以全网监管为核心,落实监督体制建设
在当前的共享经济发展环境中,落实全面的互联网金融体制监管以及模式优化是提升风险抵抗质量的重点因素,而全网监控则是主要形式。
首先需要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加入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专业审核部门的加持,来实现企业资质以及生产经营能力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通过网络技术以及云数据处理技术进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这其中也涉及到了网络平台的安全管控和病毒防御能力建设,尤其是要针对新加入的企业落实重點监管,确保企业的发展活力以及发展方向可以得到控制,从而减少加入和退出风险的影响。
其次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内容、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方法的监督和管理,主要针对互联网服务空间的虚拟性以及无形化特点落实管控,确保资金委托、资金操作、业务模式等领域的违法问题,同时也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第三方的监理机构以及金融实体机构进行串联,达成合作关系,实现共同牵制的目的。
针对倒闭以及有意愿退离的企业落实监督,尤其是针对未处理的业务,委托其他金融单位进行管理,确保客户的实际利益不受损。
2.打造完善的法规体系,落实制度管理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极快,因此必须要落实阶段性的法规体系重新修订和优化。例如针对当前新型的互联网产品研发以及推广应用,落实法规管控,强化法律体系的全面性和精细程度。并且建立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久发展基础上,以长远的眼光来打造可持续化应用的制度体系,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落实完善和补充,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实际技术参数以及服务模式落实金融标准控制,将标准作为制度体系落实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强配套法规条例优化,打造以服务共享经济发展模式为核心、以多样化金融行业管控为基础的全面化制度体系,确保可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落实统一管理。
3.强化风险控制的多样性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实际行业结构是建立在网络技术、金融体系以及信息网络的基础上融合而成的,因此需要对抗的风险不仅仅是金融活动风险,还需要与信息安全等方面联合起来,确保风险管控全面化、多样化。
首先金融行业必须从自身的发展角度落实风险管控,例如通过人民银行的牵头,打造多个银行网络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区域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落实全网监管,为其发展奠定健康有序的基础,可以通过征信机构以及征信体系的优化,来实现对现代企业的管理,加强日常数据的监督、收集、分析,落实阶段性考察,强化风险控制。
另外,也要善于利用当前的计算机体系,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信息以及服务模式监管,落实风险预测和风险程度分析,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对企业以及行业的发展影响,落实市场发展环境的良性管控,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组建紧急预案,真正实现风险可预测、可控制、可消除。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应时代而生的商业模式,可以促进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也需要从制度体系以及管理方面进行优化,打造新型的管理模式和监督体系方案,有效实现风险控制,这可以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和整合的效率,从而达到存在物品的价值最大化。
(作者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校)
在2016年的两会上,我国第一次提出了共享经济,该种经济模式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打造新型的商业发展体系,从形式上来看,共享经济是通过互联网将线下线上的资源劳动力以及物品进行整合,重新赋予其流动价值,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付出,从而获取收益,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主要经济发展模式。因此探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并且落实优化措施分析,是提升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质量的重要基础。
一、共享經济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对于新型资源的需求有所增加
由于金融体系受到了互联网技术的影响,当前共享经济已经成为了众多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并且改变了传统低产出高投入的发展方式,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时代已经远去利用高新技术以及信息科技打造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主体类型。在这样的环境下,各个企业以及不同的金融领域均进行了生产模式和经营方式的创新,整体社会面临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热潮,这对于新型的经济体系以及新型资源有着较大的需求。
(二)国家落实经济调控面临着新的机遇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加体系多种多样,这其中互联网+金融是最为典型的案例,也是当前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发展形势,但是也正是这样如火如荼的形式,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较多的风险,当前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金融行业的转型风险控制,逐渐落实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管理,这其中功能分级监管能够真正实现金融风险的控制。而分级的对象还是要结合当前社会的具体消费人群以及产业结构进行划分,例如,全球财富报告曾经预测,在2020年中国的城镇群体中,平均消费水平将达到6万亿美元,而大部分的城市消费增长来源与中产阶级有着直接的关系,而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消费人群生活方式来看,中产阶级的人们十分注重生活品质以及消费水平,对于理想性的生活有着更强的掌控欲望,因此,当前的网络技术以及互联网体系为中产阶级的人群提供了极为广泛的消费渠道,网上购物、网红带货等方式,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重点机遇。
(三)互联网+金融正在向制度化方向转型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依旧属于新兴产物,大部分的经营发展场所为网络空间,因此,若一旦未能进行规范化管控便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风险,我国曾经在2015年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联合创始人黄震教授曾经指出,我国政府推出的指导意见,能够为互联网+金融消费模式的无制约发展提供约束力。因此我国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逐步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转型有了法制规范的约束,发展方向逐步符合社会各个领域的实际需求,同时也降低了对传统金融发展体系的重要影响,这成为当前落实互联网+金融管理质量提升的重要依据。
二、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遇到的困难
近些年,有了制度的约束,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条不紊,已经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结果。但是一种金融体系的发展质量往往与当前的社会消费群体以及服务供应,身体有直接的关联,因此不可抗力的存在,依旧会导致互联网+金融存在较多的困难和发展挑战。
(一)法律体系需要进行阶段性推进
在2015年互联网+金融以及网络技术第一次被写入政府报告中,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且为大量的金融企业转换自身的经营模式提供了依据。同时为了进一步实现发展体系的管控,政府也推出了部分法规条例,但是法规条例的拟定和发布往往是结合当前某一阶段社会发展现状而制定的,在社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互联网带来的优势十分强大,推动社会发展速度不断更迭,因此互联网+金融当前呈现着快速变更的状态,这导致既有的法律法规无法快速地应对当前的金融发展需求,因此监管力度和控制力度逐渐被削弱,这导致整体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
与此同时,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不够完善,由于互联网是无形的,而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发展场所以网络空间为主,有一定的虚拟性特征,因此存在较多的伪造和模仿事件,但是对于类似的事件却缺乏有力的产权保护,对于某些开发商和制造者来讲是一种较大的冲击。
(二)市场监管方法不完善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变动情况较多,大部分的企业也加入以及退离的管理标准不够明确,例如针对企业网站建设的审核力度较差,部分空壳公司以及小型的现代企业往往在企业注册之后,便可以建立网站,落实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这种方式会为违法行为的滋生奠定基础,同时也导致当前社会部分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可信赖程度降低。例如经过当前的互联网信贷平台调查之后,我国当前存在近2000余家2P2信贷企业,其中有近40%的企业存在着金融风险,而产生该种现象的主要因素在于市场监管力度不强,对于金融风险的约束和规避意识较差,从而导致整体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步向碎片化、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三)共享经济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化对策
建立在互联网体系的优势上,以共享经济为原则落实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是大势所趋,成为了当前社会金融行业的主体,但是纵观整体的发展现状来看,其中存在部分问题依旧无法得到优化和解决,这是严重影响新型行业发展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导致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不可控的重点。因此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针对性的问题优化,才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以全网监管为核心,落实监督体制建设
在当前的共享经济发展环境中,落实全面的互联网金融体制监管以及模式优化是提升风险抵抗质量的重点因素,而全网监控则是主要形式。
首先需要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加入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专业审核部门的加持,来实现企业资质以及生产经营能力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通过网络技术以及云数据处理技术进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这其中也涉及到了网络平台的安全管控和病毒防御能力建设,尤其是要针对新加入的企业落实重點监管,确保企业的发展活力以及发展方向可以得到控制,从而减少加入和退出风险的影响。
其次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内容、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方法的监督和管理,主要针对互联网服务空间的虚拟性以及无形化特点落实管控,确保资金委托、资金操作、业务模式等领域的违法问题,同时也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第三方的监理机构以及金融实体机构进行串联,达成合作关系,实现共同牵制的目的。
针对倒闭以及有意愿退离的企业落实监督,尤其是针对未处理的业务,委托其他金融单位进行管理,确保客户的实际利益不受损。
2.打造完善的法规体系,落实制度管理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极快,因此必须要落实阶段性的法规体系重新修订和优化。例如针对当前新型的互联网产品研发以及推广应用,落实法规管控,强化法律体系的全面性和精细程度。并且建立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久发展基础上,以长远的眼光来打造可持续化应用的制度体系,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落实完善和补充,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实际技术参数以及服务模式落实金融标准控制,将标准作为制度体系落实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强配套法规条例优化,打造以服务共享经济发展模式为核心、以多样化金融行业管控为基础的全面化制度体系,确保可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落实统一管理。
3.强化风险控制的多样性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实际行业结构是建立在网络技术、金融体系以及信息网络的基础上融合而成的,因此需要对抗的风险不仅仅是金融活动风险,还需要与信息安全等方面联合起来,确保风险管控全面化、多样化。
首先金融行业必须从自身的发展角度落实风险管控,例如通过人民银行的牵头,打造多个银行网络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区域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落实全网监管,为其发展奠定健康有序的基础,可以通过征信机构以及征信体系的优化,来实现对现代企业的管理,加强日常数据的监督、收集、分析,落实阶段性考察,强化风险控制。
另外,也要善于利用当前的计算机体系,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信息以及服务模式监管,落实风险预测和风险程度分析,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对企业以及行业的发展影响,落实市场发展环境的良性管控,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组建紧急预案,真正实现风险可预测、可控制、可消除。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应时代而生的商业模式,可以促进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也需要从制度体系以及管理方面进行优化,打造新型的管理模式和监督体系方案,有效实现风险控制,这可以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和整合的效率,从而达到存在物品的价值最大化。
(作者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