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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中,犯罪不应再被认为是社会病态现象,而应被视为日常风险产物。为了更全面的研究犯罪现象,而不仅仅将犯罪研究拘于原因论当中,应在犯罪规律、犯罪演进、犯罪趋势等已有犯罪现象研究基础之上通过对犯罪运行的研究再次解读犯罪现象。犯罪运行机制是犯罪如何存在于社会、作用于社会并与社会进行互动的规律性与非规律性同在的运作形态,在犯罪生成状态与最终状态之中承载着过渡功能。风险视野下的犯罪运行具有其特殊的主体构造,来自内部与外部的运行动力,运行动力系统具有风险变量、表层与深层的运行模式,以及犯罪延续、犯罪异化、犯罪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