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最具有竞争力的国际企业华为、中兴在美国遭遇阻击,说明一些中国大型企业可能被排除出欧美市场。
排除的理由多种多样:或者是因为国家安全,美国2007年通过《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设置了安全障碍;或者是因为不公平竞争,如中国的光伏行业的低价销售;或者是因为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对环境污染、血汗工厂的调查;或者是因为政治因素,如美国总统大选使得驴象双方进入口水战,共和党指责对方对中国过于软弱。
中国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之恶劣,可与十几年前相比。中国企业要在国际上突破重围,需要重建信用体系和相对贸易优势,重构管理结构,而政府需要靠强硬的法治为企业做后盾。
以往畅通无阻的规则已经行不通:靠私相授受的利益输送,将使中国在全球的市场越走越窄,世行的贿赂黑名单、在东欧承揽项目的超低价竞争,让一些中国企业灰头土脸,在未来市场份额上丢盔卸甲;部分民企在境外股票市场的信用欺诈,已经让其他企业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政府扶植某些超大型企业,已经被证明是政府被绑架的开端。
10月初,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封杀了华为和中兴在美国市场发展的任何可能性。调查报告建议:阻止两家企业在美国的收购,美国政府及所有敏感系统的设备采购排除两家公司的产品;由于华为和中兴并非独立于其国家运营的商业企业,因此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强烈建议美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更换其供应商;报告威胁,将对中国政府在某些关键行业的金融资助给予持续性关注。报告向华为与中兴提出的药方是,在西方股票市场上市、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其网络安全和财务状况、遵守美国法律关于信息披露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等。
会有越来越多的诉讼与调查:奥巴马政府已经就中国补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向WTO提起了申诉,否决三一集团在美国的一个风电投资项目。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美国一家已经申请破产的光伏企业Solyndra对中国三大光伏企业尚德电力(TP.NYSE)、英利绿色能源(YGE.NYSE)和天合光能(TSL.NYSE)提起反垄断诉讼,欲索赔15亿美元。
中国政府如何保护自己的企业?中国国内的法律规则是最好的保护武器,反制的措施是与对方相当的武器。10月12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宣布,商务部决定延长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中国有自己的反倾销、反垄断方案,还可以向WTO要求仲裁。公平的、平等的法律体系,是对话的基础,中国不仅需要在国际上展示对法律的尊重,更要在国内建立法治基础。
法律是长期完善的过程。美国《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的“前身”是1950年的《国防产品法》,历经四次修正案及后续颁布的实施细则,这部法律从“国防安全”深度渗透到经济领域,明确的预见性使法律有章可循。而美国国会的调查,与美国政府的决定,是美国企业的双重保险,任何一个决定司法、国会、政府三大独立的体制,保证了决策的均衡,也使得企业得到了多重保护。
中国企业为了规避国内的高寻租成本,为了深度介入国际产业链,往往外需重于内需。以光伏企业为例,2011年中国光伏企业的总出货量中,美国市场约占15%,欧盟市场约占75%,国际国内对新能源的补贴使国内企业趋之若鹜。当国企产业链顺利运行时,一切灿若桃李,但经济下行周期的贸易战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经济体国内体制未能理顺而一味依赖出口,在关键时刻将遭遇惩罚。
很多依靠血汗工厂的所谓高技术企业,在经济周期下降时现出原形。如光伏行业,能耗高、污染严重、利润较少的工业硅料,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生产;而工业硅料的提纯等技术密集型的区段,长期以来一直由美、德、日本等发达国家垄断,拉棒、切片设备的关键技术由欧美掌控,有能力提供光伏电池全套生产线的企业也集中在欧美。换句话说,当地方政府以千亿元的代价扶持高新企业时,他们扶持的其实是披着高新企业外衣的落后产能。地方政府成为某家企业的保护伞,却让其他所有企业丧失了保护。
到美国国会接受质询的外国公司、被美国大企业诉讼的企业,大都在美国都具备与美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如日本的丰田,韩国的三星、中国的华为等等。面对这样的诉讼,中国有必要进行明确的反制,在境内外寻求法律公正,以免重蹈丰田的覆辙。
对等的法律、贸易与技术优势、国内相对公平的环境,是中国企业最大的保护伞。
排除的理由多种多样:或者是因为国家安全,美国2007年通过《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设置了安全障碍;或者是因为不公平竞争,如中国的光伏行业的低价销售;或者是因为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对环境污染、血汗工厂的调查;或者是因为政治因素,如美国总统大选使得驴象双方进入口水战,共和党指责对方对中国过于软弱。
中国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之恶劣,可与十几年前相比。中国企业要在国际上突破重围,需要重建信用体系和相对贸易优势,重构管理结构,而政府需要靠强硬的法治为企业做后盾。
以往畅通无阻的规则已经行不通:靠私相授受的利益输送,将使中国在全球的市场越走越窄,世行的贿赂黑名单、在东欧承揽项目的超低价竞争,让一些中国企业灰头土脸,在未来市场份额上丢盔卸甲;部分民企在境外股票市场的信用欺诈,已经让其他企业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政府扶植某些超大型企业,已经被证明是政府被绑架的开端。
10月初,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调查报告,封杀了华为和中兴在美国市场发展的任何可能性。调查报告建议:阻止两家企业在美国的收购,美国政府及所有敏感系统的设备采购排除两家公司的产品;由于华为和中兴并非独立于其国家运营的商业企业,因此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强烈建议美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更换其供应商;报告威胁,将对中国政府在某些关键行业的金融资助给予持续性关注。报告向华为与中兴提出的药方是,在西方股票市场上市、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其网络安全和财务状况、遵守美国法律关于信息披露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等。
会有越来越多的诉讼与调查:奥巴马政府已经就中国补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向WTO提起了申诉,否决三一集团在美国的一个风电投资项目。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美国一家已经申请破产的光伏企业Solyndra对中国三大光伏企业尚德电力(TP.NYSE)、英利绿色能源(YGE.NYSE)和天合光能(TSL.NYSE)提起反垄断诉讼,欲索赔15亿美元。
中国政府如何保护自己的企业?中国国内的法律规则是最好的保护武器,反制的措施是与对方相当的武器。10月12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宣布,商务部决定延长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中国有自己的反倾销、反垄断方案,还可以向WTO要求仲裁。公平的、平等的法律体系,是对话的基础,中国不仅需要在国际上展示对法律的尊重,更要在国内建立法治基础。
法律是长期完善的过程。美国《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的“前身”是1950年的《国防产品法》,历经四次修正案及后续颁布的实施细则,这部法律从“国防安全”深度渗透到经济领域,明确的预见性使法律有章可循。而美国国会的调查,与美国政府的决定,是美国企业的双重保险,任何一个决定司法、国会、政府三大独立的体制,保证了决策的均衡,也使得企业得到了多重保护。
中国企业为了规避国内的高寻租成本,为了深度介入国际产业链,往往外需重于内需。以光伏企业为例,2011年中国光伏企业的总出货量中,美国市场约占15%,欧盟市场约占75%,国际国内对新能源的补贴使国内企业趋之若鹜。当国企产业链顺利运行时,一切灿若桃李,但经济下行周期的贸易战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经济体国内体制未能理顺而一味依赖出口,在关键时刻将遭遇惩罚。
很多依靠血汗工厂的所谓高技术企业,在经济周期下降时现出原形。如光伏行业,能耗高、污染严重、利润较少的工业硅料,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生产;而工业硅料的提纯等技术密集型的区段,长期以来一直由美、德、日本等发达国家垄断,拉棒、切片设备的关键技术由欧美掌控,有能力提供光伏电池全套生产线的企业也集中在欧美。换句话说,当地方政府以千亿元的代价扶持高新企业时,他们扶持的其实是披着高新企业外衣的落后产能。地方政府成为某家企业的保护伞,却让其他所有企业丧失了保护。
到美国国会接受质询的外国公司、被美国大企业诉讼的企业,大都在美国都具备与美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如日本的丰田,韩国的三星、中国的华为等等。面对这样的诉讼,中国有必要进行明确的反制,在境内外寻求法律公正,以免重蹈丰田的覆辙。
对等的法律、贸易与技术优势、国内相对公平的环境,是中国企业最大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