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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无人莫做官,大树底下好乘凉。这些都是官场老话了,也可称为一种传统认知,所谓“保护伞”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一想到诸如“树倒猢狲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等,这种来自上头的保护伞,又显得弱不禁风。古人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官员只要做到孔子所说的“不为利疚于回(邪恶的行为),不以回待人”,那么有无上头的保护伞也就不重要了,因为群众满意了——民意才是真正的保护伞。
明代的东平知州李湘,是个正面的例子。
李湘,字永怀,江西泰和人。永乐中期,他从国子监生直接调入都察院担任刑律校勘。此举甚是蹊跷,是突击提拔抑或朝中有人?其实不是。明代官场重“文凭”原不是什么潜规则,监生、举人入仕途,若无特殊机缘,一般很难混出名堂。所以,在士子眼里,不让及进士第,无异于毁人前程。以此可以推测,一,李湘确乎有才,可堪其任;二,没跟祭酒(校长)大人搞好关系,被提前推荐了。
都察院倒也没亏了李湘,永乐末,资格熬够了,举荐他去东平做知州,从六品。为何是从六品?后文会交代——又是毁人的。当然,就算真的擢升,也不是照顾,而是举、监等低学历官员之宿命,他们只能下基层。李湘也实在,心想,我就是一块砖,你们爱搬哪儿搬哪儿吧。
在东平,他做了许多事儿,比如带领百姓修堤坝绝水患,鼓励农耕,让所辖五邑的所有荒地都变成了良田;平日里还注重教化,以身作则,不贪不拿,“训诫吏民若家人然”,群众路线超级棒,整个东平被他治理得如同一家人。
然而,没过两年,他的官位却给人夺了。
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朝中无人的缘故,他被吏部的人给耍了。他外放的东平知州一职,并非实缺,而是代理。如果实缺的话,按制肯定是正六品,而代理就要差一等。原先的知州回来了,他不能不交印。也就是说,以前虽然官级小,还有薪水拿,如今变成候补,薪水也没了,够冤的。
正当李湘郁闷不已的时候,“保护伞”出现了,东平的老百姓死活不让他走,还联名签署了一个折子请衙门代呈永乐皇帝,大意是:李大人在东平干得很好啊,我们父老乡亲都希望他继续干下去。
永乐帝一看,民意呀,民意不可违,就准了吧。这下轮到原先的知州开始郁闷了,鸠占鹊巢,反倒官升一级,真让人羡慕嫉妒恨!于是,卷起铺盖卷儿怏怏回吏部等待重新分配。
按照廉吏的分类,李湘大致属于“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之类的官员,善忘,一门心思忙工作,既无害人之心,又无防人之念。老实说,这种人不适合混官场,尤其不适合混明代的官场。
这不,由于他的工作干得太漂亮,永乐帝最后一次征伐蒙古人,山东参与运送给养的百姓大多死于途中,唯独东平州的百姓无一伤亡,创造了奇迹,有同僚开始患“红眼病”了,到布政司衙门诬陷李湘“苛敛民财”。
当时的省级编制尚无巡抚和总督等一把手,每个省由布政司、通政司、按察司同级分工而治。布政司接到举报,就把李湘抓了起来,也不审,因为都知道李湘没后台,也不走门子,从他身上捞不到好处,就打算直接送北京刑部。
这个时候,李湘的“保护伞”再次出现了。
听说李大人被抓,东平士绅百姓立马闹将起来,当天就一千三百多人连夜赶往济南,堵在巡按御史暨布、按二司衙前为李湘喊冤。第二天又有七十多個长者跪伏台阶下,“发奸人诬陷状”。布政使不听,按原计划押着李湘上路,他们在前面走,后面却跟了九十多个白胡子老爷爷,边走边还嚷嚷,李大人是冤枉的,我们去京城告御状。
官道上出现了这一幕奇观,围观的百姓是越聚越多,指指点点,七嘴八舌地议论,布政使心里有点儿慌,脑海里闪出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愁没台阶下呢,通政司派员到了,说此案理应交由按察司审结后再定夺是否赴京。结果真相大白,诬告的官员坐牢,李湘官复原职。
李湘在东平一直干到明英宗即位,十多年没挪窝,也没人再敢动他,省里各级官员都知道,他的“保护伞”太厉害,不好惹!吏部尚书胡莅听说后,很是感叹,破格举荐李湘做了怀庆知府。
孔子曰:“及民共飨其禄,共任其灾,此国家之所以和也。”孟子也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话。李湘虽然上头没人,不得天时,也不占地利,但他却得了“人和”这一要素。人和,对官员而言,要义在“与民同利”,与百姓休戚与共,才能使百姓与官员同心同德共渡难关。
得民心者得安全,民意才是保护伞。
但是,一想到诸如“树倒猢狲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等,这种来自上头的保护伞,又显得弱不禁风。古人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官员只要做到孔子所说的“不为利疚于回(邪恶的行为),不以回待人”,那么有无上头的保护伞也就不重要了,因为群众满意了——民意才是真正的保护伞。
明代的东平知州李湘,是个正面的例子。
李湘,字永怀,江西泰和人。永乐中期,他从国子监生直接调入都察院担任刑律校勘。此举甚是蹊跷,是突击提拔抑或朝中有人?其实不是。明代官场重“文凭”原不是什么潜规则,监生、举人入仕途,若无特殊机缘,一般很难混出名堂。所以,在士子眼里,不让及进士第,无异于毁人前程。以此可以推测,一,李湘确乎有才,可堪其任;二,没跟祭酒(校长)大人搞好关系,被提前推荐了。
都察院倒也没亏了李湘,永乐末,资格熬够了,举荐他去东平做知州,从六品。为何是从六品?后文会交代——又是毁人的。当然,就算真的擢升,也不是照顾,而是举、监等低学历官员之宿命,他们只能下基层。李湘也实在,心想,我就是一块砖,你们爱搬哪儿搬哪儿吧。
在东平,他做了许多事儿,比如带领百姓修堤坝绝水患,鼓励农耕,让所辖五邑的所有荒地都变成了良田;平日里还注重教化,以身作则,不贪不拿,“训诫吏民若家人然”,群众路线超级棒,整个东平被他治理得如同一家人。
然而,没过两年,他的官位却给人夺了。
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朝中无人的缘故,他被吏部的人给耍了。他外放的东平知州一职,并非实缺,而是代理。如果实缺的话,按制肯定是正六品,而代理就要差一等。原先的知州回来了,他不能不交印。也就是说,以前虽然官级小,还有薪水拿,如今变成候补,薪水也没了,够冤的。
正当李湘郁闷不已的时候,“保护伞”出现了,东平的老百姓死活不让他走,还联名签署了一个折子请衙门代呈永乐皇帝,大意是:李大人在东平干得很好啊,我们父老乡亲都希望他继续干下去。
永乐帝一看,民意呀,民意不可违,就准了吧。这下轮到原先的知州开始郁闷了,鸠占鹊巢,反倒官升一级,真让人羡慕嫉妒恨!于是,卷起铺盖卷儿怏怏回吏部等待重新分配。
按照廉吏的分类,李湘大致属于“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之类的官员,善忘,一门心思忙工作,既无害人之心,又无防人之念。老实说,这种人不适合混官场,尤其不适合混明代的官场。
这不,由于他的工作干得太漂亮,永乐帝最后一次征伐蒙古人,山东参与运送给养的百姓大多死于途中,唯独东平州的百姓无一伤亡,创造了奇迹,有同僚开始患“红眼病”了,到布政司衙门诬陷李湘“苛敛民财”。
当时的省级编制尚无巡抚和总督等一把手,每个省由布政司、通政司、按察司同级分工而治。布政司接到举报,就把李湘抓了起来,也不审,因为都知道李湘没后台,也不走门子,从他身上捞不到好处,就打算直接送北京刑部。
这个时候,李湘的“保护伞”再次出现了。
听说李大人被抓,东平士绅百姓立马闹将起来,当天就一千三百多人连夜赶往济南,堵在巡按御史暨布、按二司衙前为李湘喊冤。第二天又有七十多個长者跪伏台阶下,“发奸人诬陷状”。布政使不听,按原计划押着李湘上路,他们在前面走,后面却跟了九十多个白胡子老爷爷,边走边还嚷嚷,李大人是冤枉的,我们去京城告御状。
官道上出现了这一幕奇观,围观的百姓是越聚越多,指指点点,七嘴八舌地议论,布政使心里有点儿慌,脑海里闪出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愁没台阶下呢,通政司派员到了,说此案理应交由按察司审结后再定夺是否赴京。结果真相大白,诬告的官员坐牢,李湘官复原职。
李湘在东平一直干到明英宗即位,十多年没挪窝,也没人再敢动他,省里各级官员都知道,他的“保护伞”太厉害,不好惹!吏部尚书胡莅听说后,很是感叹,破格举荐李湘做了怀庆知府。
孔子曰:“及民共飨其禄,共任其灾,此国家之所以和也。”孟子也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话。李湘虽然上头没人,不得天时,也不占地利,但他却得了“人和”这一要素。人和,对官员而言,要义在“与民同利”,与百姓休戚与共,才能使百姓与官员同心同德共渡难关。
得民心者得安全,民意才是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