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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法律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高职院校的突出问题之一。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高等教育管理数据与咨询的专业公司,其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合作的“2018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评价报告”中提供的法律文秘专业就业情况数据不容乐观。在法律文秘专业就业压力大的严峻形势下,厘清法律文秘专业的建设思路,调整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构建实践体系和职业素养体系,培养具有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职实用型法律人才,是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有力举措。
关键词:麦可思;法律文秘专业;培养质量;就业
中图分类号:G712;C931.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5-0078-04
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合作开展了“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半年后跟踪调研”,并针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7届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就业特色与优势、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与分析,结论不容乐观。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法律文秘专业生源质量不理想、就业压力大的严峻形势下,如何理清法律文秘专业的建设思路,调整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构建实践体系和职业素质培养体系,培养具有法律职业的素养、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适用技能型法律人才,是值得深思的重大课题。
一、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提供的2017届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调研情况对比
(一)就业竞争力指数
2017届法律文秘毕业就业竞争力排名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所有专业中排名第七的专业,就业竞争力指数为82.0%,比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95%降低了13个百分点;2017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为3 082元,为该院毕业半年后月收入较低的专业之一;就业与专业的相关度是62%,就业现状满意度为67%,离职率为45%,属于学院离职率较高的专业之一(见表1)。
(二)就业现状满意度
2017届治安管理专业半年后的就业现状满意度为73%,为全院专业最高;法律文秘专业为67%;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为62%,为全院专业最低(见图1)。
(三)各专业的离职率
2017届毕业生半年内离职率较低的专业是司法警务(33%),离职率较高的专业是行政执行专业(48%)、法律文秘专业(45%)(见图2)。
(四)用人单位的类型以及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
2017届法律文秘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是文职人员,就业的主要行业是司法、执法部门(公检法),用人单位类型中政府机构/科研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为53%,民营企业/个体是34%,外资/独资是4%,国有企业是6%,非政府机构是3%(见图3)。
(五)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变化趋势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7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4.8%,比2016(3.6%)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职2017届(3.8%)高1.0个百分点(见图4)。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主要从事销售、餐饮、娱乐等相关的岗位主要集中的领域是教育业。
根据以上麦克思数据有限公司提供的调研情况可以看出法律文秘专业总体的就业竞争力不高、工作与专业的相关度低、职业期待吻合度差等问题,反映法律文秘专业现行教育教学中存在着弊端:基础知识不扎实、实践能力不强、职业规划不明确、人文素养缺乏。这需要从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能力培养、素质教育等方面加以改进,提升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路径。
二、法律文秘专业就业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一)法律类专业就业的现实困境
法律文秘专业就业难是大背景使然。纵观我国法学教育,从改革开放后发展到今天,历经复苏繁荣。随着高校“扩招”各高等院校纷纷开设法学专业,形成三股大潮:一是传统名校扩招,法学专业的扩招促使更多的学子投身法学专业;二是“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潮流,许多院校增设法学专业,其中工科院校最为典型性;三是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开设,一类是原法学中专学校升格发展法律类专业教育,另一类是综合类的高职院校增设法律专业。目前我国有法学院系600多所,法学专业在校的本科生在校生为30多万人,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6万多人,法学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2005年,在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倒数第一,就业率仅为37.85%,在十一大类学科门类中位于倒数第一,此后一直名列榜尾。根据2017年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司法警官(政法)职业院校24所,非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开設与法院书记员岗位相关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文秘速录)的院校共54所。经过短短几年的迅猛扩招后,高职法律大类专业2007—2009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连续三年位于高职高专大类末位。2017届毕业生中就业现状满意度较低的专业是法律事务专业,职业期待吻合度较低的也是法律事务专业;2017届法律事务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薪为3 126元,法律文秘专业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薪为3 082元,低于全国高职平均月薪(3 860元),处于倒数第二位。
(二)法律文秘专业培养目标的路径选择
法学教育要走出困境,一要反思“扩招”后经济利益驱动的盲目和混乱,实行资源整合“关、停、并、转”;二要反思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分层次培养。硕士学历以上实行“精英式”的教育模式,走研究型、学科型道路;在高职和本科实行职业教育模式,走应用型、技能型道路。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不是培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才,而是要重视社会各种主体、各种层次的实际法律需求,特别是要充分注意面向城乡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社会大众培养出服务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一线服务型的法律专门人才,以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各阶层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之使命。 三、法律文秘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思考
(一)“三个体现”厘清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1.体现“职业性教育”
“职业性教育”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特色,法律文秘专业学生的就业面向不能仅限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而是面向城乡社区社会法律工作岗位、城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辅助人员、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等职业岗位,培养服务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一线的法律专门人才。在教育模式中,要根据职业实践的需要夯实专业基础、强化专业技能、强化职业道德素养以满足职业发展要求。
2.体现“知识能力与道德素质并重”
“知识能力与道德素质并重”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根本。过于单薄的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的专业技能、欠缺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素养是目前法律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规格上突出的瓶颈。因此,学校应树立以德育人的理念,加强对学生个人品格修养和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和训练;调整专业课程结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的知识性、实践性要符合职业岗位“够用”、“必需”的要求。
3.体现“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动力。“可持续发展”为学生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同时帮助学生培养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深入开展,法律实务类从业人员的最低门槛被提高到本科以上学历层次。然而,随着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发展趋势,许多本科法律专业学生就业的岗位下移,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者、社区法律工作者的岗位成为他们的目标,一定程度上挤占了高职法律人才的就业空间。如何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迫切思考的问题。
(二)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科学构建
1.专业课程建设构想: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教育
在专业的课程建构上,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采取前三学期实行“通识教育”,即开展公共基础课和公共专业基础课教学;后三学期实行“专业教育”,即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课的教学。三个专业前三学期进行“公共课程打通教学”,侧重于理解与交流、科学思维、应用分析等能力培养;后三个学期进行“专业方向性教学”,侧重于管理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可为2+0.5+0.5,即2年在校进行专业学习(第一至第四学期),半年校外实训实习(第五学期),半年返校参加各类考试辅导并寻找就业岗位(第六学期)。“素质教育”贯穿学生大学三年生活始终,从语言沟通、人文修养、哲学思维、审美意识、公关礼仪、仪表形象、心理健康等方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培养哲学思辨能力、提升审美情趣和精神境界。
2.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实现“三个衔接”
充分研究法律文秘专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中心,以素质为根本”的课程体系,以专业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为主线进行课程整合。按照培养目标设置课程,实现“三个衔接”:与职业岗位需要相衔接、与自考本科教学内容相衔接、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相衔接。根据职业实践的需要夯实专业理论基础,强化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素质是学生初始就业的根本要求,而要实现理想就业,学生只有具备本科学历才能有更多选择,如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因此,现有法律高职课程体系与自考本科考试课程体系衔接可以帮助更多的学生在三年内取得专科学历,同时获得自考本科学历,从而拥有参与公务员考试资格等。条件成熟的院校通过举办校内法考辅导班、公务员考试辅导班,加强对学生技能的训练,提升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使学生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又有过硬的实务操作能力,为学生搭建“专业”与“职业”之间的桥梁,帮助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3.改革教学方式:从灌输式转变为探索式
法学教育方法是多样化的,在多种教育方法中,案例教学法、说理引导法、实践锻炼法、比较分析法等层出不穷。在教学中,法学教师可以尝试换个角度,从“多元化思维”入手引导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和分析问题”,去怀疑、提问、分析,即“What-to”对事物本质的追问,“How-to”对事物方法论的追问,“Why-to对事物知识论的追问。通过三问,帮助学生学生学会用多元化的法学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强化“五个环节”
法律文秘专业有自己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规律,其中法律实践教学环节主要体现在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案卷整理、法庭审判程序等四个方面。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两个环节,可在课堂教学和课堂强化训练中完成。对于案卷整理、法庭审判程序和办案技巧环节,可采取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卷整理和办案技巧,可借助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真案实做,由学院具有法律资格的老师结合实际办案经验进行训练,校外实训可以利用寒暑假或毕业实习到实务部门进行实践。
5.构建法律职业素质培养体系:校企合作育人
法律职业素质主要涵盖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理想、法业精神、法律职业形象、法律職业知识、法律职业技术六个要素。其中,前四个内容构成职业理念,即“德”,后两个内容构成职业技能,即“才”。所谓“德才兼备”就是具备职业理念和职业技能。责任、诚信、沟通、敬业、合作是职业素养的核心范畴。在日常的行为养成中,要结合法律人才成长规律,引入行业、实务部门参与,紧贴职业要求从道德、理想、精神、形象、知识、技能六个方面构建培养体系,合作开发法律职业素质课程,通过行业专家成功教育、实地体现、认知见习、社区服务等,帮助学生进行从入学到毕业的三年职业规划,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功观、合作观、实践观、学生观,为其成为合格法律职业人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2018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R].
[2] 严月.我国高职高专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之现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7).
[3] 侯威.法律高职教育与法律高职院校发展[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2).
[4] 张国权.以市场为导向的高职法律类人才就业问题探析[J].高等农业教育,2016,2(2):109-112.
[5] 黄晓亮.论我国法律教育的分层[J].教育学报,2009,(8).
关键词:麦可思;法律文秘专业;培养质量;就业
中图分类号:G712;C931.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5-0078-04
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合作开展了“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半年后跟踪调研”,并针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7届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就业特色与优势、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与分析,结论不容乐观。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法律文秘专业生源质量不理想、就业压力大的严峻形势下,如何理清法律文秘专业的建设思路,调整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构建实践体系和职业素质培养体系,培养具有法律职业的素养、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适用技能型法律人才,是值得深思的重大课题。
一、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提供的2017届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调研情况对比
(一)就业竞争力指数
2017届法律文秘毕业就业竞争力排名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所有专业中排名第七的专业,就业竞争力指数为82.0%,比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95%降低了13个百分点;2017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收入为3 082元,为该院毕业半年后月收入较低的专业之一;就业与专业的相关度是62%,就业现状满意度为67%,离职率为45%,属于学院离职率较高的专业之一(见表1)。
(二)就业现状满意度
2017届治安管理专业半年后的就业现状满意度为73%,为全院专业最高;法律文秘专业为67%;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为62%,为全院专业最低(见图1)。
(三)各专业的离职率
2017届毕业生半年内离职率较低的专业是司法警务(33%),离职率较高的专业是行政执行专业(48%)、法律文秘专业(45%)(见图2)。
(四)用人单位的类型以及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
2017届法律文秘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是文职人员,就业的主要行业是司法、执法部门(公检法),用人单位类型中政府机构/科研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为53%,民营企业/个体是34%,外资/独资是4%,国有企业是6%,非政府机构是3%(见图3)。
(五)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变化趋势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7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4.8%,比2016(3.6%)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职2017届(3.8%)高1.0个百分点(见图4)。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主要从事销售、餐饮、娱乐等相关的岗位主要集中的领域是教育业。
根据以上麦克思数据有限公司提供的调研情况可以看出法律文秘专业总体的就业竞争力不高、工作与专业的相关度低、职业期待吻合度差等问题,反映法律文秘专业现行教育教学中存在着弊端:基础知识不扎实、实践能力不强、职业规划不明确、人文素养缺乏。这需要从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能力培养、素质教育等方面加以改进,提升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路径。
二、法律文秘专业就业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一)法律类专业就业的现实困境
法律文秘专业就业难是大背景使然。纵观我国法学教育,从改革开放后发展到今天,历经复苏繁荣。随着高校“扩招”各高等院校纷纷开设法学专业,形成三股大潮:一是传统名校扩招,法学专业的扩招促使更多的学子投身法学专业;二是“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潮流,许多院校增设法学专业,其中工科院校最为典型性;三是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开设,一类是原法学中专学校升格发展法律类专业教育,另一类是综合类的高职院校增设法律专业。目前我国有法学院系600多所,法学专业在校的本科生在校生为30多万人,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6万多人,法学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2005年,在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倒数第一,就业率仅为37.85%,在十一大类学科门类中位于倒数第一,此后一直名列榜尾。根据2017年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司法警官(政法)职业院校24所,非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开設与法院书记员岗位相关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文秘速录)的院校共54所。经过短短几年的迅猛扩招后,高职法律大类专业2007—2009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连续三年位于高职高专大类末位。2017届毕业生中就业现状满意度较低的专业是法律事务专业,职业期待吻合度较低的也是法律事务专业;2017届法律事务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薪为3 126元,法律文秘专业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平均月薪为3 082元,低于全国高职平均月薪(3 860元),处于倒数第二位。
(二)法律文秘专业培养目标的路径选择
法学教育要走出困境,一要反思“扩招”后经济利益驱动的盲目和混乱,实行资源整合“关、停、并、转”;二要反思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分层次培养。硕士学历以上实行“精英式”的教育模式,走研究型、学科型道路;在高职和本科实行职业教育模式,走应用型、技能型道路。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不是培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才,而是要重视社会各种主体、各种层次的实际法律需求,特别是要充分注意面向城乡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社会大众培养出服务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一线服务型的法律专门人才,以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各阶层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之使命。 三、法律文秘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思考
(一)“三个体现”厘清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1.体现“职业性教育”
“职业性教育”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特色,法律文秘专业学生的就业面向不能仅限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而是面向城乡社区社会法律工作岗位、城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辅助人员、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等职业岗位,培养服务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一线的法律专门人才。在教育模式中,要根据职业实践的需要夯实专业基础、强化专业技能、强化职业道德素养以满足职业发展要求。
2.体现“知识能力与道德素质并重”
“知识能力与道德素质并重”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根本。过于单薄的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的专业技能、欠缺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素养是目前法律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规格上突出的瓶颈。因此,学校应树立以德育人的理念,加强对学生个人品格修养和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和训练;调整专业课程结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的知识性、实践性要符合职业岗位“够用”、“必需”的要求。
3.体现“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的动力。“可持续发展”为学生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同时帮助学生培养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深入开展,法律实务类从业人员的最低门槛被提高到本科以上学历层次。然而,随着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发展趋势,许多本科法律专业学生就业的岗位下移,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者、社区法律工作者的岗位成为他们的目标,一定程度上挤占了高职法律人才的就业空间。如何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是法律文秘专业建设迫切思考的问题。
(二)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科学构建
1.专业课程建设构想: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教育
在专业的课程建构上,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采取前三学期实行“通识教育”,即开展公共基础课和公共专业基础课教学;后三学期实行“专业教育”,即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课的教学。三个专业前三学期进行“公共课程打通教学”,侧重于理解与交流、科学思维、应用分析等能力培养;后三个学期进行“专业方向性教学”,侧重于管理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可为2+0.5+0.5,即2年在校进行专业学习(第一至第四学期),半年校外实训实习(第五学期),半年返校参加各类考试辅导并寻找就业岗位(第六学期)。“素质教育”贯穿学生大学三年生活始终,从语言沟通、人文修养、哲学思维、审美意识、公关礼仪、仪表形象、心理健康等方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培养哲学思辨能力、提升审美情趣和精神境界。
2.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实现“三个衔接”
充分研究法律文秘专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中心,以素质为根本”的课程体系,以专业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为主线进行课程整合。按照培养目标设置课程,实现“三个衔接”:与职业岗位需要相衔接、与自考本科教学内容相衔接、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相衔接。根据职业实践的需要夯实专业理论基础,强化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素质是学生初始就业的根本要求,而要实现理想就业,学生只有具备本科学历才能有更多选择,如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因此,现有法律高职课程体系与自考本科考试课程体系衔接可以帮助更多的学生在三年内取得专科学历,同时获得自考本科学历,从而拥有参与公务员考试资格等。条件成熟的院校通过举办校内法考辅导班、公务员考试辅导班,加强对学生技能的训练,提升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使学生既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又有过硬的实务操作能力,为学生搭建“专业”与“职业”之间的桥梁,帮助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
3.改革教学方式:从灌输式转变为探索式
法学教育方法是多样化的,在多种教育方法中,案例教学法、说理引导法、实践锻炼法、比较分析法等层出不穷。在教学中,法学教师可以尝试换个角度,从“多元化思维”入手引导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和分析问题”,去怀疑、提问、分析,即“What-to”对事物本质的追问,“How-to”对事物方法论的追问,“Why-to对事物知识论的追问。通过三问,帮助学生学生学会用多元化的法学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强化“五个环节”
法律文秘专业有自己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规律,其中法律实践教学环节主要体现在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案卷整理、法庭审判程序等四个方面。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两个环节,可在课堂教学和课堂强化训练中完成。对于案卷整理、法庭审判程序和办案技巧环节,可采取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卷整理和办案技巧,可借助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真案实做,由学院具有法律资格的老师结合实际办案经验进行训练,校外实训可以利用寒暑假或毕业实习到实务部门进行实践。
5.构建法律职业素质培养体系:校企合作育人
法律职业素质主要涵盖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理想、法业精神、法律职业形象、法律職业知识、法律职业技术六个要素。其中,前四个内容构成职业理念,即“德”,后两个内容构成职业技能,即“才”。所谓“德才兼备”就是具备职业理念和职业技能。责任、诚信、沟通、敬业、合作是职业素养的核心范畴。在日常的行为养成中,要结合法律人才成长规律,引入行业、实务部门参与,紧贴职业要求从道德、理想、精神、形象、知识、技能六个方面构建培养体系,合作开发法律职业素质课程,通过行业专家成功教育、实地体现、认知见习、社区服务等,帮助学生进行从入学到毕业的三年职业规划,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功观、合作观、实践观、学生观,为其成为合格法律职业人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2018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R].
[2] 严月.我国高职高专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之现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7).
[3] 侯威.法律高职教育与法律高职院校发展[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2).
[4] 张国权.以市场为导向的高职法律类人才就业问题探析[J].高等农业教育,2016,2(2):109-112.
[5] 黄晓亮.论我国法律教育的分层[J].教育学报,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