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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各级供销社要继续深化改革,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向综合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为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模式,必将极大地鼓舞和鞭策广大供销社工作者在架设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迈上新台阶中作出新的贡献。为使中央的《决定》较快地落实到深化改革的实践中,笔者认为当前必须从理顺组织体制和民办机制入手深化供销社改革,才能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