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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围绕新的行政法认识模式——平衡论进行了理性和系统的论证。本书在论述平衡论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对传统行政法中"控权论"和"管理论"两种认知模式进行了分析、定位和评价,阐释了现代行政法的主要特征和发展趋势,力求证明"平衡论"是一种比较接近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我国行政法发展的新的认知模式,并对"平衡论"如何从理论上规范我国当代行政法治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