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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营”这个名词,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诞生后,为了改造私营企业、培植公有企业,最终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提出了“公私合营”改造。60年风水轮流转。现在国企私有化,提出改造国有企业、扶植民营企业,最终完成竞争领域国有资产的退出。但是,千万不要将这个天翻地覆的变化,看成是资本主义的复辟。这是两种方向不同的“公私合营”,从本质上来说:国企私有化不等于公私合营。
公私合营的由来
历史资料表明,中国共产党建立新政权之后,为了改造私营企业、培植公有企业,最终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开展了历时三年的“公私合营”运动。这个运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1953年6月发起,至1956年底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1953年到1955年下半年,在推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同时,转入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的阶段。1953年底,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会议提出:要在两个五年计划内,将雇工10人以上的私营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
第二阶段: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从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逐步转为以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在全国资本主义工业中,占产值99.6%、职工总数99%的工业企业,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全国的资本主义商业中,占总户数82.2%、从业人员总数85.1%的商业企业,转变为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国“公私合营”企业达29598 个,人数达240万。
毛泽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发表了一系列“新观点”:一是说,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是比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二是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变私营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三年之内,把资本主义工业的大部分变成国家资本主义。三是说,对私营商业也要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改造。四是说,资产阶级作为阶级要消灭,把大部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资本家,改造成为工人。
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引起企业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企业从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资本家开始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原则分配,将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
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资本主义私股的赎买改行“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资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在劳动中逐步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国企私营的变味
现在我们提出国有企业私有化,本意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企垄断,给民营公司、外资公司、私人企业等非国家控股的企业或个人,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使得市场达到充分竞争。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却变了口味:私有化成了公有组织、财产的所有权人、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财产的所有权,合法或非法地从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也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现在的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金钱时代,人人都想挣钱,书记是董事长,市长是总经理。中国发生的事情不复杂,就是利益的驱动,讲到头,利益从哪里来,金钱从哪里来,现在经济体制,这个利益驱动根本阻止不了。
政府觉得有利可图、利润丰厚的行业、领域,都可以运用权力垄断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垄断经济命脉,政府官员控制国企私有化,正当竞争的民企还有什么生存余地?这些壁垒和局限,使得民营企业无处可投,只能资本外流。
政府机构出现腐败,源头在经济制度上。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寻租,就是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的干预,造成了寻租的环境;二是利用市场的不完善、制度的不健全、监管的不严格等,采用各种违法犯规手段牟取暴利;第三种情况就是在经济体制变动、产权结构变动过程中,包括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蚕食和侵吞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对立,集中体现在生产关系上,后者要维护私有制,前者要消滅私有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同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们几乎同时产生,又同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它反对剥削,继承人类一切美好的价值追求:自由、民主、人权、平等。
中国共产党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挫折后认识到:中国要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过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摆脱对物质的依赖性,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在经历多次血与火的洗礼后,认识、领悟、形成、决定了一个宗旨,诞生了正确思想和理论,有了行动指南,概括为两句话:一,“为人民服务”;二,“消灭私有制”。正是这样,才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取得中国共产党的最后胜利。
眼前,局面似乎相反,国企垄断,走向私有;民企受压,难以生存;政府腐败,监管缺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富的人富得走油,穷的人民不聊生。诚心缺失,道德败坏,假货泛滥,物价飞涨,社会动荡,一切为人民服务变成一切为人民币服务,迷失了人类社会发展方向,走了一条和五十年代公私合营背道而驰的路。
并驾齐驱创新路
一位民营企业家曾经比喻民企与国企的合作——国企像唐僧,受大唐皇上差遣,具有观世音等各路神仙的上层关系,当然是正统主流。民企像孙悟空,早期完全是一个反叛者,直到被取经的唐僧收编,才纳入主流,为取经事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帮助唐僧取回真经。如果国企仿效唐僧,把富有创新精神的民营企业家孙悟空,融合到取经的伟大事业中来,孙悟空从边缘走向主流,唐僧也弥补了体制短处,就能大大地加速修成真果的历程。
国企资源丰富,但缺乏好的机制,往往经营不好,创造不出足够的社会财富。民企机制自由,具有创业动力,往往缺乏资源。双方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民营企业获得亟需的资源,国有企业被强化了赢利动力。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进行资本合作,实质上就是不同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强强互补。
然而,资源总会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积聚,需要防止的是借助行政的力量,违背市场规律,轻易地改变社会资源的流向。这样,容易造成民企从集约化,重新“回潮”到粗放式的管理,打击创新的积极性。当民企逐渐进入国企领域,与国有企业竞争,就会延伸到原料、能源、市场、人才、资本领域的碰撞。有碰撞才有火花,有碰撞才有比较,只要不设置人为的障碍,市场的优胜劣汰规律终究会起作用。民营企业在资源占有、原始积累、人才及网络方面的劣势,靠自身发展难以克服。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的劣势,自身也难以解决。现在是中国企业走到一起的时候了,国有、民营并驾齐驱是发展中国民族经济的重要途径。
国有、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否会简单地畸变成一种“国进民退”?有人说:如果把民营经济比作一群“狼”,那么央企就是一群“虎”,今天光有“狼”不行啊,也得有一些“虎”才行,所以民营企业要抓紧“伴虎”。在民企与国企合作的过程中,并非都是民企占主动,有战略眼光的国企领导屡屡出击,主动吸纳民间资本,丰富产权结构,创造“国有主干、民营枝节”的混合经济模式。民企与国企在具有互补性的领域相互合作,利用可以共赢的资源,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市场行为,不能简单地用“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来定性。
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弃一切向钱看的孔方兄理念,无论是国企民营也好、公私合营也好,有了并驾齐驱的共同目标,国企私有化完全有可能走上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正确轨道。
公私合营的由来
历史资料表明,中国共产党建立新政权之后,为了改造私营企业、培植公有企业,最终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开展了历时三年的“公私合营”运动。这个运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1953年6月发起,至1956年底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1953年到1955年下半年,在推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同时,转入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的阶段。1953年底,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会议提出:要在两个五年计划内,将雇工10人以上的私营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
第二阶段: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从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逐步转为以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在全国资本主义工业中,占产值99.6%、职工总数99%的工业企业,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全国的资本主义商业中,占总户数82.2%、从业人员总数85.1%的商业企业,转变为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国“公私合营”企业达29598 个,人数达240万。
毛泽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发表了一系列“新观点”:一是说,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是比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二是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变私营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三年之内,把资本主义工业的大部分变成国家资本主义。三是说,对私营商业也要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改造。四是说,资产阶级作为阶级要消灭,把大部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资本家,改造成为工人。
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引起企业生产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企业从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资本家开始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原则分配,将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
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资本主义私股的赎买改行“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资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在劳动中逐步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国企私营的变味
现在我们提出国有企业私有化,本意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企垄断,给民营公司、外资公司、私人企业等非国家控股的企业或个人,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使得市场达到充分竞争。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却变了口味:私有化成了公有组织、财产的所有权人、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财产的所有权,合法或非法地从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也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现在的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金钱时代,人人都想挣钱,书记是董事长,市长是总经理。中国发生的事情不复杂,就是利益的驱动,讲到头,利益从哪里来,金钱从哪里来,现在经济体制,这个利益驱动根本阻止不了。
政府觉得有利可图、利润丰厚的行业、领域,都可以运用权力垄断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国企垄断经济命脉,政府官员控制国企私有化,正当竞争的民企还有什么生存余地?这些壁垒和局限,使得民营企业无处可投,只能资本外流。
政府机构出现腐败,源头在经济制度上。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寻租,就是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的干预,造成了寻租的环境;二是利用市场的不完善、制度的不健全、监管的不严格等,采用各种违法犯规手段牟取暴利;第三种情况就是在经济体制变动、产权结构变动过程中,包括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蚕食和侵吞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对立,集中体现在生产关系上,后者要维护私有制,前者要消滅私有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同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们几乎同时产生,又同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它反对剥削,继承人类一切美好的价值追求:自由、民主、人权、平等。
中国共产党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挫折后认识到:中国要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过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摆脱对物质的依赖性,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在经历多次血与火的洗礼后,认识、领悟、形成、决定了一个宗旨,诞生了正确思想和理论,有了行动指南,概括为两句话:一,“为人民服务”;二,“消灭私有制”。正是这样,才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取得中国共产党的最后胜利。
眼前,局面似乎相反,国企垄断,走向私有;民企受压,难以生存;政府腐败,监管缺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富的人富得走油,穷的人民不聊生。诚心缺失,道德败坏,假货泛滥,物价飞涨,社会动荡,一切为人民服务变成一切为人民币服务,迷失了人类社会发展方向,走了一条和五十年代公私合营背道而驰的路。
并驾齐驱创新路
一位民营企业家曾经比喻民企与国企的合作——国企像唐僧,受大唐皇上差遣,具有观世音等各路神仙的上层关系,当然是正统主流。民企像孙悟空,早期完全是一个反叛者,直到被取经的唐僧收编,才纳入主流,为取经事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帮助唐僧取回真经。如果国企仿效唐僧,把富有创新精神的民营企业家孙悟空,融合到取经的伟大事业中来,孙悟空从边缘走向主流,唐僧也弥补了体制短处,就能大大地加速修成真果的历程。
国企资源丰富,但缺乏好的机制,往往经营不好,创造不出足够的社会财富。民企机制自由,具有创业动力,往往缺乏资源。双方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民营企业获得亟需的资源,国有企业被强化了赢利动力。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进行资本合作,实质上就是不同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强强互补。
然而,资源总会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积聚,需要防止的是借助行政的力量,违背市场规律,轻易地改变社会资源的流向。这样,容易造成民企从集约化,重新“回潮”到粗放式的管理,打击创新的积极性。当民企逐渐进入国企领域,与国有企业竞争,就会延伸到原料、能源、市场、人才、资本领域的碰撞。有碰撞才有火花,有碰撞才有比较,只要不设置人为的障碍,市场的优胜劣汰规律终究会起作用。民营企业在资源占有、原始积累、人才及网络方面的劣势,靠自身发展难以克服。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的劣势,自身也难以解决。现在是中国企业走到一起的时候了,国有、民营并驾齐驱是发展中国民族经济的重要途径。
国有、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否会简单地畸变成一种“国进民退”?有人说:如果把民营经济比作一群“狼”,那么央企就是一群“虎”,今天光有“狼”不行啊,也得有一些“虎”才行,所以民营企业要抓紧“伴虎”。在民企与国企合作的过程中,并非都是民企占主动,有战略眼光的国企领导屡屡出击,主动吸纳民间资本,丰富产权结构,创造“国有主干、民营枝节”的混合经济模式。民企与国企在具有互补性的领域相互合作,利用可以共赢的资源,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市场行为,不能简单地用“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来定性。
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弃一切向钱看的孔方兄理念,无论是国企民营也好、公私合营也好,有了并驾齐驱的共同目标,国企私有化完全有可能走上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正确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