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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仅为6。0%,较2011年下降6。3个百分点,在副省级市中位列十四。为增加可比性,以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绝对值作为划分标准,将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划分为三个梯队。重点对第二梯队八个城市的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增速及位次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结合目前形势,提出沈阳市经济稳增长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