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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运力合同制动员即为:军方与民用运力拥有者或管理者之间通过签署关于民用运力动员准备、动员实施及补偿补助等内容的军事合同,并采取相应的管理、监督、执行办法,调整和规范双方在动员过程中的行为。在我国实行民用运力合同制动员,有利于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运力动员双方的约束力、提高民用运力动员的有效性和加深交通运输军民融合度。提出了实施民用运力合同制动员的对策和建议,对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