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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延政发[20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市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延安城区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高效的出行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