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
我今年二十一岁,刚过完生日一个多月。当然并不是说只有过了那一天我才到了二十一岁,生日只是给普通的日常生活增加一些仪式感,人需要仪式感。二十岁和二十一岁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这两个数字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我依然在普通地念大学,普通地过生活,并没有因为长成二十一岁而怎么样。
从2009年开始,我基本坚持每年的末尾或者跨过年的年初给自己写一份总结,这还要感谢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当时他要求我们每天至少写五百字,哪怕流水账都可以,没有任何限制。托他的福,我记录下了少年时代思路最活跃、感情最丰富的那段时期的很多经历,那段时光如今被我反复地怀念和提起,因为那份无知无畏的单纯和炽热躁动的激情,过了这个阶段就再难找回来了。这样的语气放在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人身上听起来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老成感,毕竟我现在依然年轻着。然而这确实是事实,二十一岁已经比十四岁老得多了。从很年轻到一般年轻,和从一般年轻到一般老,都是变老,其实没什么区别。
初二到高三的五年间,我的总结几乎都是事无巨细地记录一年以来经历的所谓大事,爱恨情仇好不跌宕!后来人慢慢变得怠惰,脑子也没有以前好使,回忆变成很累的事情,纯粹的事件记录就少了很多,更多的是意识流类的感慨呓语。我喜欢自己以前写过的一个比方,回忆就好像老照片,每一次提及都是翻阅和摩挲,对其是一种耗损,时间长了会变得更加模糊不清。所以不去管、不去想,反而是种保护,让它保持曾经的旧的模样而不再增添新伤。
有时候我会阅读这些文字,字里行间能看出自己慢慢长大的曲折轨迹。在当时的状态下,那些感情都是真挚而浓烈的,那些文字也是相对完善、甚至曾让我引以为傲的,但隔几年再回头看,那股明显的青涩味道,像只没熟好的桔子,酸酸的带点苦,但汁水很饱满。一路读下来,感觉我在逐渐地变得平和,像往奇怪味道的果汁里不断地加水,味道越来越淡。
笨拙的手和嘴巴可能是我、甚至每个人成为作家的最大障碍,大脑其实足够灵活和敏锐,像柔软且布满神经末梢的触手,自发或自觉地感受着生活。在很多个周遭归于黑暗和静寂的深夜,我的头脑里曾经出现过一些惊艳(起码我个人这样认为,也可能是自我感觉良好吧)的词句,然而甚至都来不及让我当机立断打开手机记在备忘录里,就消失不见了,这让我在这里写的这些话像是痴人说梦和可笑的自我吹捧。这有点残忍,像在广阔贫瘠的土地上猛然发现一株奇异的植物,却在眼皮底下看见她瞬间凋萎,失落感和挫败感充斥了内心。最好是不曾拥有,也好过错肩失手。
我不喝咖啡,更不抽烟,鲜有持续专注于某一件事的心力,从小到大唯一持之以恒的爱好大概是睡觉;年岁愈大,对大部分事物的热情愈是浅淡的止于表面,蜻蜓点水,这或许注定我难以成为一个好写创作者。可能并不少瞬间的激情,但缺了让激情持续一段时间的助力。
当然这可能也不是坏事。我也并非想成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写作者,写作是痛苦的修行,创作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强求不得。促成此篇的动力仅仅是潜意识的惯性和“每日打卡”式的自我满足,长达七年已经成为习惯的年度记录算是我坚持得很好的一项任务,虽然近年来每每拖得很晚,但最后都说服自己继续写下去了,这点小事其实让我有一点骄傲。我深谙自己的脾性,这种程度的坚持已然十分不容易。
这样的记录也是难得的放慢脚步回望的过程,近年来我更新个人主页的频率逐年降低,又有删微博的习惯,很多心情稍纵即逝留不下一点痕迹。在行色匆匆又匆匆的年复一年里,可能拍了很多照片,有过很多胡思乱想,到头来却很难记起。得此机会,也算是留一点时间放空吧(当我写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打开了手机看相册,发现2016年前三个月我的时间流里,几乎都是表情包)。
2
我自小算得上规矩守礼,长辈喜欢夸我懂事乖巧,我也受用,更不敢造次,可以说几乎未有过熊孩子阶段。也许是循规蹈矩惯了,潜意识里会有兴风作浪的隐欲,时常会羡慕别人,也幻想换一种生活,换一个路数。看周围,好像很多人都过得自在,唯独我束手束脚。年岁渐长,虽然有时候依然会羡慕他人的生活,毕竟花开千万种,自己只能独取一枝,并非不够香不够艳,而是挑麦穗难题,家花没有野花香,未踏及的路总是更多美景,但已然打消了想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转变的念头。生活过来过去,都还是生活的样子而已。我在羡慕别人的同时,大概也在被他人羡慕着,没有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好的样子,生活都差不多。
我在一个温带海边的边陲小城市读书,冬天冷得凛冽,一年四季都刮着风,天蓝得没有一朵云,像电脑软件取到的标准色,会有一串符号来精确地命名。这里的生活就像这里的天空,并不能说不好,但是比较无趣,待久了人会变得迟缓,提早进入一种衰老的状态。应该是适合老人在这里颐养天年,但是对年轻人来说可能会慢慢消磨热情和干劲,像我现在这样,情绪变得浅淡和表面,心理的新陈代谢变得缓慢,日复一日的忙碌或偷闲都很相似,杂质沉堕地积在深处,黏稠,难以察觉。
顾湘的《好小猫》里面有句“光阴最好不过百无聊赖,身在其中却不领会、难消受”。有时候面对大海,觉得普通、虚度的光阴也很好,是我身在其中难消受。平淡的日子里向往惊心动魄,其實大喜大悲还是少些为宜。眼前的这片海,我每日步行十分钟就可以直接踏入水里,而不少人需要火车换汽车,风尘仆仆地赶来才能得见。所以现在我会时常提醒自己,少一些,简单一些,浸入每日平常的生活;追求的东西,也更多是凡俗庸常的快乐,吃甜食、睡饱觉、买包包者流,少量的多巴胺分泌,换取半天的小雀跃。
说不清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现在这种状态。可能生活迟早都会变成这样,但是对年轻人来说像是一种早衰,心理层面的,灰尘扑扑的感觉。或者乐观点说,称其为变老的练习。有时候也觉得没什么,像是窥探到了生活剥掉各色外衣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单纯和平常,生活仅仅是生活而已。寒假回到家的第一天,我和父亲吵了一架,因为我表达出对生活虚无本质的认同,父亲觉得年轻人不应该抱有这样的观念,而表现出担忧以至于痛心。当这类话明确地从自己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也觉得是残酷的,像是撕开一层表皮露出了血淋淋的内部组织,触目惊心,尽管我们都知道它就是那样,但都不会说出来。然而父亲也无法反驳我,这是个难解的哲学命题,现阶段我秉持这样的观点,父亲不能说他们是错的;而我可能以后会改变,谁也说不准。 我总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处于一种很矛盾的状态,既觉得有很多东西想要表达,又觉得什么也说不出。或许是因为疏于读书,打不通由内至外的管道,一些情绪窖藏着慢慢发酵,就同质化了,变得酸腐无趣。所谓疏于读书,是疏于读那些闲书,与专业学习相距较远的、考研大纲之外的、我欣赏和喜欢的年轻作者的书。成长起来的这一批八零后作家,或许是因为年龄相差不多,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都更贴合我自己的习惯和现实状态,接受起来也就更容易,也更能引起共鸣而换得自身的表达欲望,我读他们(尤其是女性作者)的时候,时常能写下只言片语。读这些读得少了,除了平时要求的论文之外,几乎表达不出什么。而论文自然是没什么好讲的,虽然听上去也是表达,但就像食道和气管通向不同的器官,一个是消弭一个是焕新。
写这部分的时候,我被一些事务打断,忙碌了四五天才重新得闲,再打开文档,当时的心境和语气都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前后显得割裂,顺着读来很不舒服。我本想全段删掉重新再写,但是又觉得,就这样也好,这是我真实的状态。不断变化的、矛盾的、反复的自我对峙和拉扯,一种年轻人的不稳定性。今天一碗鸡汤灌下去,好像明天就能努力征服世界;明天又遭遇冰冻,感觉了无生趣只想饱食终日。这样的撕裂感是时时与我同在的。
3
小时候父亲看我的作文和其他文章,说我喜欢写一些很绝对的词句,“一定”、“最”、“是”,诸如此类。现在我好像已经改掉了这个毛病,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每句话都要带着“或许”、“可能”、“大概”才安心,不敢重重地砸在地上,要小心翼翼地拎着点似的。这可能是小时候的后遗症,包括那些大量的没有后文的小说手稿,多种因素导致我现在有一点畏缩的情绪。
初中的时候我写过小说,和班上几个朋友一起,每天更新着当时很受欢迎的玄幻冒险类的故事,那时候像是种潮流,写得很有热情(当时网络文学发展到一个小高峰,很多设定和架构是新颖的,也还没有出现大批量同质化的现象,例如“门派名称生成器”之流的人工智能软件),但是热情远不足以支撑创作本身。创作确实是艰苦的,写完的人不多,我开了几个头但都没有完善地结束,以至于现在我不太敢再写小说。当时的手稿现在还好好地放在柜子里,我曾经仔细地数了一页本子上平均能写多少字,出一本书按二十万字算需要写多少页,在那空白的一页作上特殊的标记,每写一页纸都好像向目标更近了一步。当时一天写六百字已经很足够了,在写作业的间隙把想好了的故事发展赶紧记上去,生怕忘记。还会互相交换本子,像论坛回帖那样在别人的更新下面留言,一种原始的文学层面的交流,其实颇有些风雅味道,像“脂砚斋评点《石头记》”这类的。那时候写的小说,有种原始的生命力在里面,朴拙的表达方式,每个人物都有我和身边人的影子,更接近于倾诉和记录而不是创作。我把当时喜欢的小男生写成男主角,但始终没有写到女主角和他有什么感情上的发展,一切就都无疾而终了。还有组乐队的愿望,像个蹩脚的摇滚青年,我写男主角十七岁离家出走碰到开酒吧的姑娘,他们一起组乐队,流浪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演出,还在麦田里唱歌,风一阵阵吹过来,吹乱姑娘的头发。姑娘的名字叫小绿,现在我依然很喜欢这个名字。
念了大学以后,反而不敢再写小说,大概是考虑的因素太多,觉得实在难以把握;而且现如今表达的途径也更丰富,不需要那么含蓄地在小说里寄托。曾经描绘的愿景,有些放弃了,有些始终没成行,喜欢的人也换了好几个,那些到处是我的影子的故事,就那么停滞在原处,反而是最好的。现在我有时候会写点小诗,表达一些碎片化的难以言明的感觉,更多的时候可能是简单粗暴地在网络平台上发一串表情,下面会有不明情况的人不由分说地点赞,也就这样过去,归于平静。
夏天的时候同学聚会,我又见到初中的朋友,闲聊时提及曾经一起写小说的往事。他们的笔记本也都还留着,没有结束的故事也都停在那个最好的时间,主人公们永远重复着热血的青春时光,永远不会再长大变老。我们碰杯的时候,也真真切切地发出了梦想破碎的声音。那天晚上我们各自散去,我回到家,望向镜子的时候,看到了眼底的第一条皱纹。它可能很早就出现了,当我发现它的时候,青春的眼泪早已顺着这条沟壑流净了。
这篇文章我写得很慢,有点吃力,似乎是沉积了很久的深井之水要一桶一桶地舀到地面,是个耗费心力的工作,但一直感觉还有话说。没有用高热量食物和酒来刺激,也没有听音乐,看来回忆的能量还是很强的。虽然中间需要多次停下休息,找一些零散的文章来读,再接续表达的冲动。这种停顿和写论文时的停顿很不一样,写论文之前一般都列好了框架,下载了很多相关的篇目浏览过,大标题和小部分的内容也已经确定了,只等向里面填充语句,连缀起来,调整逻辑顺序,最后修改拼写错误、订正标点符号,在deadline之前排版打印,就算大功告成。事实上我从未写过这么长的漫无目的的文章,能写到这里我也觉得有点惊讶了,我并未觉得自己有这么多字的东西想说,但是的的确确已经写到這么多了,可能确实很久没有表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无话可说,生活以所有人都熟悉的那种单纯的姿态向前推进,不好不坏,不新不旧,有些东西非沉积太久而不可感知。或许是需要一个冲破的过程,在某一处小口浅凿厮磨,形成一个喷薄而出的通路往往只在那一瞬间,在此之前自己亦无从察觉。
4
我今年二十一岁,每晚按时涂眼霜来对付眼底的干纹,不再擅长熬夜,凌晨两点如果仍然醒着心脏就会有如擂鼓。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妈妈老得很缓慢,不像五十岁的女性,然而某天我收到父亲发的照片,妈妈买了新裙子试穿给我看,猛然一瞥小图,我突然真切地感受到了妈妈的衰老,并非简单的面容或是仪态上体现出来的,而是一种老的气息,心底顿时涌上巨大的酸楚。她一个月要染一次发根,年轻时候很深的双眼皮已经有些松弛。父亲和其他普通的中年男性一样,也喜欢戴手串,有点地中海,胡子也斑斑点点的白了。他现在喝酒时常会断片,我和妈妈找他认真地谈了一次,他意外地温和,诚恳地应允了,不复以往的固执。我和父母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以各自不同的姿态在变老。 我变得格外恋家,我想恋家也是一种变老的表现,有更多的顾虑,与其说是责任感,不如说是本能性的趋利避害,熟悉的地方总是更安全。今年开学再踏上回学校的火车的时候,很多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并不单纯只是留恋或者逃避现实,甚至情绪本身都在矛盾中对抗。觉得火车犹如穿透身体呼啸而过,胸前一片空空荡荡,耳边嗡嗡作响,这是第七次的道别,我的眼睛犹如枯水期的河床,有点潮湿的意味,但是什么也没有。
在学校和家之间的往返,每次单程一千六百公里有余。除第一次之外,這样的过程并不能称之为旅行,只是奔波本身,只是因为有距离客观地存在着,而途中并没有任何含义。第一次是不同的,还带着旅行的意味,一个新的城市,一种新的生活,还有对于内陆地区来说无比新奇让人为之向往的海。大学第一年我经常去海边,觉得每天的黄昏天空的颜色都不一样,还拍了很多照片。那时候还像一个游客,对这个城市充满好奇和探究的兴致。大一的寒假我们学院放假比校历早了一周,我一个人在不大不小的城市游荡了五天。这个城市本身带着强烈的边陲感,本地人口不多,外来的人聚集在此的理由五花八门,往往在某一段时间会群体性消失,到处人烟稀少,街道上只余空旷的风声。城市沿着海岸线铺展,距离变得很失真,肉眼看上去近在咫尺的建筑物可能需要步行一整个下午才能到达。我用这大段的无所事事的时间走过了几个标志性建筑,不拍照也没有同行者,没有任何孤独感。现在我一整学期也去不了一次海边了,尽管出了学校西门只需要五分钟就能直接走进水里。熟悉和厌倦就如一体两面,即便我所认为的熟悉并不是真正的熟悉,天空每天的颜色确实依旧是不同的,但我已经分辨不出了。
真正的旅行,2016年确实有两次。一般是一个人,在目标城市有某位友人相迎,一起随意地走一走,像一个真正的居住者,感受另一个城市里人们的日常生活。我不喜欢奔所谓名胜古迹而去,更喜欢漫无目的地压马路,除掉些旅寓的眼光和况味,在某家咖啡馆看一看猫,或者找一个甜品店吹吹空调,尽管甜品和别处的味道没什么两样,都是连锁店,一样的配料和招牌,到处都吃得到。也不喜欢拍照,照片太过失真,眼睛看到的和镜头框住的分明不一样,也就没有什么意思。
旅行确实是很累的,行李箱时刻提醒着自己并不属于这个城市,在游荡一整个白天之后回到旅馆,积攒的疲惫感都清晰地涌上来,这是最落寞的时刻了。其实城市大多相似,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的落脚之处,就叫做家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兰州下雪了,主页被各种雪景的照片占满,妈妈也发了微信给我。其实是很有趣的,我并非没见过雪,也不是没见过下雪的兰州,也不是没见过三月飞雪的兰州,但是这样的一场雪,却有很多人像呈现一个艺术品一样将它摆到我的面前,让我反复观赏。雪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其实没有。只不过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在外求学的远在另一个城市过着不同天气的人,需要共同经历这一场雪。
我确实是需要的,所以我在主页上发了这样一句话:“故乡又雪,切肤同凉。”
是的,故乡,我用了很重的一个词,这是我第一次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城市,兰州。
我今年二十一岁,刚过完生日一个多月。当然并不是说只有过了那一天我才到了二十一岁,生日只是给普通的日常生活增加一些仪式感,人需要仪式感。二十岁和二十一岁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这两个数字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我依然在普通地念大学,普通地过生活,并没有因为长成二十一岁而怎么样。
从2009年开始,我基本坚持每年的末尾或者跨过年的年初给自己写一份总结,这还要感谢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当时他要求我们每天至少写五百字,哪怕流水账都可以,没有任何限制。托他的福,我记录下了少年时代思路最活跃、感情最丰富的那段时期的很多经历,那段时光如今被我反复地怀念和提起,因为那份无知无畏的单纯和炽热躁动的激情,过了这个阶段就再难找回来了。这样的语气放在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人身上听起来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老成感,毕竟我现在依然年轻着。然而这确实是事实,二十一岁已经比十四岁老得多了。从很年轻到一般年轻,和从一般年轻到一般老,都是变老,其实没什么区别。
初二到高三的五年间,我的总结几乎都是事无巨细地记录一年以来经历的所谓大事,爱恨情仇好不跌宕!后来人慢慢变得怠惰,脑子也没有以前好使,回忆变成很累的事情,纯粹的事件记录就少了很多,更多的是意识流类的感慨呓语。我喜欢自己以前写过的一个比方,回忆就好像老照片,每一次提及都是翻阅和摩挲,对其是一种耗损,时间长了会变得更加模糊不清。所以不去管、不去想,反而是种保护,让它保持曾经的旧的模样而不再增添新伤。
有时候我会阅读这些文字,字里行间能看出自己慢慢长大的曲折轨迹。在当时的状态下,那些感情都是真挚而浓烈的,那些文字也是相对完善、甚至曾让我引以为傲的,但隔几年再回头看,那股明显的青涩味道,像只没熟好的桔子,酸酸的带点苦,但汁水很饱满。一路读下来,感觉我在逐渐地变得平和,像往奇怪味道的果汁里不断地加水,味道越来越淡。
笨拙的手和嘴巴可能是我、甚至每个人成为作家的最大障碍,大脑其实足够灵活和敏锐,像柔软且布满神经末梢的触手,自发或自觉地感受着生活。在很多个周遭归于黑暗和静寂的深夜,我的头脑里曾经出现过一些惊艳(起码我个人这样认为,也可能是自我感觉良好吧)的词句,然而甚至都来不及让我当机立断打开手机记在备忘录里,就消失不见了,这让我在这里写的这些话像是痴人说梦和可笑的自我吹捧。这有点残忍,像在广阔贫瘠的土地上猛然发现一株奇异的植物,却在眼皮底下看见她瞬间凋萎,失落感和挫败感充斥了内心。最好是不曾拥有,也好过错肩失手。
我不喝咖啡,更不抽烟,鲜有持续专注于某一件事的心力,从小到大唯一持之以恒的爱好大概是睡觉;年岁愈大,对大部分事物的热情愈是浅淡的止于表面,蜻蜓点水,这或许注定我难以成为一个好写创作者。可能并不少瞬间的激情,但缺了让激情持续一段时间的助力。
当然这可能也不是坏事。我也并非想成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写作者,写作是痛苦的修行,创作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强求不得。促成此篇的动力仅仅是潜意识的惯性和“每日打卡”式的自我满足,长达七年已经成为习惯的年度记录算是我坚持得很好的一项任务,虽然近年来每每拖得很晚,但最后都说服自己继续写下去了,这点小事其实让我有一点骄傲。我深谙自己的脾性,这种程度的坚持已然十分不容易。
这样的记录也是难得的放慢脚步回望的过程,近年来我更新个人主页的频率逐年降低,又有删微博的习惯,很多心情稍纵即逝留不下一点痕迹。在行色匆匆又匆匆的年复一年里,可能拍了很多照片,有过很多胡思乱想,到头来却很难记起。得此机会,也算是留一点时间放空吧(当我写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打开了手机看相册,发现2016年前三个月我的时间流里,几乎都是表情包)。
2
我自小算得上规矩守礼,长辈喜欢夸我懂事乖巧,我也受用,更不敢造次,可以说几乎未有过熊孩子阶段。也许是循规蹈矩惯了,潜意识里会有兴风作浪的隐欲,时常会羡慕别人,也幻想换一种生活,换一个路数。看周围,好像很多人都过得自在,唯独我束手束脚。年岁渐长,虽然有时候依然会羡慕他人的生活,毕竟花开千万种,自己只能独取一枝,并非不够香不够艳,而是挑麦穗难题,家花没有野花香,未踏及的路总是更多美景,但已然打消了想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转变的念头。生活过来过去,都还是生活的样子而已。我在羡慕别人的同时,大概也在被他人羡慕着,没有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好的样子,生活都差不多。
我在一个温带海边的边陲小城市读书,冬天冷得凛冽,一年四季都刮着风,天蓝得没有一朵云,像电脑软件取到的标准色,会有一串符号来精确地命名。这里的生活就像这里的天空,并不能说不好,但是比较无趣,待久了人会变得迟缓,提早进入一种衰老的状态。应该是适合老人在这里颐养天年,但是对年轻人来说可能会慢慢消磨热情和干劲,像我现在这样,情绪变得浅淡和表面,心理的新陈代谢变得缓慢,日复一日的忙碌或偷闲都很相似,杂质沉堕地积在深处,黏稠,难以察觉。
顾湘的《好小猫》里面有句“光阴最好不过百无聊赖,身在其中却不领会、难消受”。有时候面对大海,觉得普通、虚度的光阴也很好,是我身在其中难消受。平淡的日子里向往惊心动魄,其實大喜大悲还是少些为宜。眼前的这片海,我每日步行十分钟就可以直接踏入水里,而不少人需要火车换汽车,风尘仆仆地赶来才能得见。所以现在我会时常提醒自己,少一些,简单一些,浸入每日平常的生活;追求的东西,也更多是凡俗庸常的快乐,吃甜食、睡饱觉、买包包者流,少量的多巴胺分泌,换取半天的小雀跃。
说不清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现在这种状态。可能生活迟早都会变成这样,但是对年轻人来说像是一种早衰,心理层面的,灰尘扑扑的感觉。或者乐观点说,称其为变老的练习。有时候也觉得没什么,像是窥探到了生活剥掉各色外衣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单纯和平常,生活仅仅是生活而已。寒假回到家的第一天,我和父亲吵了一架,因为我表达出对生活虚无本质的认同,父亲觉得年轻人不应该抱有这样的观念,而表现出担忧以至于痛心。当这类话明确地从自己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也觉得是残酷的,像是撕开一层表皮露出了血淋淋的内部组织,触目惊心,尽管我们都知道它就是那样,但都不会说出来。然而父亲也无法反驳我,这是个难解的哲学命题,现阶段我秉持这样的观点,父亲不能说他们是错的;而我可能以后会改变,谁也说不准。 我总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处于一种很矛盾的状态,既觉得有很多东西想要表达,又觉得什么也说不出。或许是因为疏于读书,打不通由内至外的管道,一些情绪窖藏着慢慢发酵,就同质化了,变得酸腐无趣。所谓疏于读书,是疏于读那些闲书,与专业学习相距较远的、考研大纲之外的、我欣赏和喜欢的年轻作者的书。成长起来的这一批八零后作家,或许是因为年龄相差不多,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都更贴合我自己的习惯和现实状态,接受起来也就更容易,也更能引起共鸣而换得自身的表达欲望,我读他们(尤其是女性作者)的时候,时常能写下只言片语。读这些读得少了,除了平时要求的论文之外,几乎表达不出什么。而论文自然是没什么好讲的,虽然听上去也是表达,但就像食道和气管通向不同的器官,一个是消弭一个是焕新。
写这部分的时候,我被一些事务打断,忙碌了四五天才重新得闲,再打开文档,当时的心境和语气都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前后显得割裂,顺着读来很不舒服。我本想全段删掉重新再写,但是又觉得,就这样也好,这是我真实的状态。不断变化的、矛盾的、反复的自我对峙和拉扯,一种年轻人的不稳定性。今天一碗鸡汤灌下去,好像明天就能努力征服世界;明天又遭遇冰冻,感觉了无生趣只想饱食终日。这样的撕裂感是时时与我同在的。
3
小时候父亲看我的作文和其他文章,说我喜欢写一些很绝对的词句,“一定”、“最”、“是”,诸如此类。现在我好像已经改掉了这个毛病,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每句话都要带着“或许”、“可能”、“大概”才安心,不敢重重地砸在地上,要小心翼翼地拎着点似的。这可能是小时候的后遗症,包括那些大量的没有后文的小说手稿,多种因素导致我现在有一点畏缩的情绪。
初中的时候我写过小说,和班上几个朋友一起,每天更新着当时很受欢迎的玄幻冒险类的故事,那时候像是种潮流,写得很有热情(当时网络文学发展到一个小高峰,很多设定和架构是新颖的,也还没有出现大批量同质化的现象,例如“门派名称生成器”之流的人工智能软件),但是热情远不足以支撑创作本身。创作确实是艰苦的,写完的人不多,我开了几个头但都没有完善地结束,以至于现在我不太敢再写小说。当时的手稿现在还好好地放在柜子里,我曾经仔细地数了一页本子上平均能写多少字,出一本书按二十万字算需要写多少页,在那空白的一页作上特殊的标记,每写一页纸都好像向目标更近了一步。当时一天写六百字已经很足够了,在写作业的间隙把想好了的故事发展赶紧记上去,生怕忘记。还会互相交换本子,像论坛回帖那样在别人的更新下面留言,一种原始的文学层面的交流,其实颇有些风雅味道,像“脂砚斋评点《石头记》”这类的。那时候写的小说,有种原始的生命力在里面,朴拙的表达方式,每个人物都有我和身边人的影子,更接近于倾诉和记录而不是创作。我把当时喜欢的小男生写成男主角,但始终没有写到女主角和他有什么感情上的发展,一切就都无疾而终了。还有组乐队的愿望,像个蹩脚的摇滚青年,我写男主角十七岁离家出走碰到开酒吧的姑娘,他们一起组乐队,流浪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演出,还在麦田里唱歌,风一阵阵吹过来,吹乱姑娘的头发。姑娘的名字叫小绿,现在我依然很喜欢这个名字。
念了大学以后,反而不敢再写小说,大概是考虑的因素太多,觉得实在难以把握;而且现如今表达的途径也更丰富,不需要那么含蓄地在小说里寄托。曾经描绘的愿景,有些放弃了,有些始终没成行,喜欢的人也换了好几个,那些到处是我的影子的故事,就那么停滞在原处,反而是最好的。现在我有时候会写点小诗,表达一些碎片化的难以言明的感觉,更多的时候可能是简单粗暴地在网络平台上发一串表情,下面会有不明情况的人不由分说地点赞,也就这样过去,归于平静。
夏天的时候同学聚会,我又见到初中的朋友,闲聊时提及曾经一起写小说的往事。他们的笔记本也都还留着,没有结束的故事也都停在那个最好的时间,主人公们永远重复着热血的青春时光,永远不会再长大变老。我们碰杯的时候,也真真切切地发出了梦想破碎的声音。那天晚上我们各自散去,我回到家,望向镜子的时候,看到了眼底的第一条皱纹。它可能很早就出现了,当我发现它的时候,青春的眼泪早已顺着这条沟壑流净了。
这篇文章我写得很慢,有点吃力,似乎是沉积了很久的深井之水要一桶一桶地舀到地面,是个耗费心力的工作,但一直感觉还有话说。没有用高热量食物和酒来刺激,也没有听音乐,看来回忆的能量还是很强的。虽然中间需要多次停下休息,找一些零散的文章来读,再接续表达的冲动。这种停顿和写论文时的停顿很不一样,写论文之前一般都列好了框架,下载了很多相关的篇目浏览过,大标题和小部分的内容也已经确定了,只等向里面填充语句,连缀起来,调整逻辑顺序,最后修改拼写错误、订正标点符号,在deadline之前排版打印,就算大功告成。事实上我从未写过这么长的漫无目的的文章,能写到这里我也觉得有点惊讶了,我并未觉得自己有这么多字的东西想说,但是的的确确已经写到這么多了,可能确实很久没有表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无话可说,生活以所有人都熟悉的那种单纯的姿态向前推进,不好不坏,不新不旧,有些东西非沉积太久而不可感知。或许是需要一个冲破的过程,在某一处小口浅凿厮磨,形成一个喷薄而出的通路往往只在那一瞬间,在此之前自己亦无从察觉。
4
我今年二十一岁,每晚按时涂眼霜来对付眼底的干纹,不再擅长熬夜,凌晨两点如果仍然醒着心脏就会有如擂鼓。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妈妈老得很缓慢,不像五十岁的女性,然而某天我收到父亲发的照片,妈妈买了新裙子试穿给我看,猛然一瞥小图,我突然真切地感受到了妈妈的衰老,并非简单的面容或是仪态上体现出来的,而是一种老的气息,心底顿时涌上巨大的酸楚。她一个月要染一次发根,年轻时候很深的双眼皮已经有些松弛。父亲和其他普通的中年男性一样,也喜欢戴手串,有点地中海,胡子也斑斑点点的白了。他现在喝酒时常会断片,我和妈妈找他认真地谈了一次,他意外地温和,诚恳地应允了,不复以往的固执。我和父母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以各自不同的姿态在变老。 我变得格外恋家,我想恋家也是一种变老的表现,有更多的顾虑,与其说是责任感,不如说是本能性的趋利避害,熟悉的地方总是更安全。今年开学再踏上回学校的火车的时候,很多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并不单纯只是留恋或者逃避现实,甚至情绪本身都在矛盾中对抗。觉得火车犹如穿透身体呼啸而过,胸前一片空空荡荡,耳边嗡嗡作响,这是第七次的道别,我的眼睛犹如枯水期的河床,有点潮湿的意味,但是什么也没有。
在学校和家之间的往返,每次单程一千六百公里有余。除第一次之外,這样的过程并不能称之为旅行,只是奔波本身,只是因为有距离客观地存在着,而途中并没有任何含义。第一次是不同的,还带着旅行的意味,一个新的城市,一种新的生活,还有对于内陆地区来说无比新奇让人为之向往的海。大学第一年我经常去海边,觉得每天的黄昏天空的颜色都不一样,还拍了很多照片。那时候还像一个游客,对这个城市充满好奇和探究的兴致。大一的寒假我们学院放假比校历早了一周,我一个人在不大不小的城市游荡了五天。这个城市本身带着强烈的边陲感,本地人口不多,外来的人聚集在此的理由五花八门,往往在某一段时间会群体性消失,到处人烟稀少,街道上只余空旷的风声。城市沿着海岸线铺展,距离变得很失真,肉眼看上去近在咫尺的建筑物可能需要步行一整个下午才能到达。我用这大段的无所事事的时间走过了几个标志性建筑,不拍照也没有同行者,没有任何孤独感。现在我一整学期也去不了一次海边了,尽管出了学校西门只需要五分钟就能直接走进水里。熟悉和厌倦就如一体两面,即便我所认为的熟悉并不是真正的熟悉,天空每天的颜色确实依旧是不同的,但我已经分辨不出了。
真正的旅行,2016年确实有两次。一般是一个人,在目标城市有某位友人相迎,一起随意地走一走,像一个真正的居住者,感受另一个城市里人们的日常生活。我不喜欢奔所谓名胜古迹而去,更喜欢漫无目的地压马路,除掉些旅寓的眼光和况味,在某家咖啡馆看一看猫,或者找一个甜品店吹吹空调,尽管甜品和别处的味道没什么两样,都是连锁店,一样的配料和招牌,到处都吃得到。也不喜欢拍照,照片太过失真,眼睛看到的和镜头框住的分明不一样,也就没有什么意思。
旅行确实是很累的,行李箱时刻提醒着自己并不属于这个城市,在游荡一整个白天之后回到旅馆,积攒的疲惫感都清晰地涌上来,这是最落寞的时刻了。其实城市大多相似,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的落脚之处,就叫做家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兰州下雪了,主页被各种雪景的照片占满,妈妈也发了微信给我。其实是很有趣的,我并非没见过雪,也不是没见过下雪的兰州,也不是没见过三月飞雪的兰州,但是这样的一场雪,却有很多人像呈现一个艺术品一样将它摆到我的面前,让我反复观赏。雪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其实没有。只不过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在外求学的远在另一个城市过着不同天气的人,需要共同经历这一场雪。
我确实是需要的,所以我在主页上发了这样一句话:“故乡又雪,切肤同凉。”
是的,故乡,我用了很重的一个词,这是我第一次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城市,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