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野生动物贸易能够持续发展,各国制定了相应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禁止濒危动物的捕杀和贸易,对一些受到绝灭威胁的物种限制其贸易量,以防止因狩猎和贸易对野生动物生存和持续利用造成威胁。国际上于1975年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CITES公约的目的是通过国际贸易措施,控制野生动植物过度利用,从而保护生物多样性,中国于1981年加入该公约。尽管公约的成员国已达160个,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和野生动物走私活动在世界各地仍非常猖獗,继续威胁着野生动物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