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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化预防概念的提出在我国,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同其他刑事犯罪预防一样,采取综合治理的战略。在这种预防战略体系中,检察机关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其预防功能被称为专门预防。检察机关重建以来,随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逐步深入、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无论从法律规定上、制度保障上,还是从机制建设上、实际操作上都存在较大的反差,尤其在前瞻性预防上几乎处于“荒芜”状态。这种状况与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要求极不适应。为此,本文立足检察职能,在检察机关专门预防的基础上,提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