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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刑事政策的盛起,以及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拓展,损害赔偿被赋予更多的角色,在刑事法领域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此语境下,损害赔偿能否成为除刑罚、保安处分以外的“第三轨”的命题成为刑法学界争议的热点问题。在我国刑法中,损害赔偿功能比较单一,因此,拓展损害赔偿新路径,正是刑法学者与实务界探求的新命题。